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4-035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开始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B座25-26层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革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3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出席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6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为101,026,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874%。
通过现场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为101,023,7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860%。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A股股份101,023,765 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74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86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共计3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800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1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股东代表、监事代表担任点票人和监票员。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提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5、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9、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 累积投票数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中小投资者 累积投票数 (股) |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表决结果 |
杨 毅先生 | 101,023,767 | 99.9972 | 2 | 0.0714 | 当选 |
王志远先生 | 101,023,767 | 99.9972 | 2 | 0.0714 | 当选 |
范仲林先生 | 101,023,767 | 99.9972 | 2 | 0.0714 | 当选 |
魏红兵先生 | 101,023,767 | 99.9972 | 2 | 0.0714 | 当选 |
马红富先生 | 101,023,767 | 99.9972 | 2 | 0.0714 | 当选 |
马铁民先生 | 101,023,767 | 99.9972 | 2 | 0.0714 | 当选 |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进行
累积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独立董事 候选人 | 累积投票数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中小投资者 累积投票数 (股) |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表决结果 |
王海鹏先生 | 101,023,767 | 99.9972 | 2 | 0.0714 | 当选 |
梁 琪女士 | 101,023,767 | 99.9972 | 2 | 0.0714 | 当选 |
孙 勇先生 | 101,023,767 | 99.9972 | 2 | 0.0714 | 当选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霍吉栋律师、田哲元律师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均与股东大会通知内容一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