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第十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以口头方式通知各监事,于2024年5月17日17:00在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2、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3、会议由监事胡迪远先生主持召开。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监事组成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部分监事提议,推选胡迪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同第十届监事会任期。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5月18日
附:简历
胡迪远,男,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浙能浙江镇海发电厂、国电浙江北仑发电厂、国华浙江宁海发电厂工作,先后担任值长、总值长、发电部部长、副总工程师职务。2014年8月起,任公司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1年4月起,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兼任公司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厂长、总工程师。2024年5月起,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