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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后,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以口头方式通知各董事,于2024年5月17日16:30在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2、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3、会议由董事邹锦开先生主持召开,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组成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部分董事提议,推选邹锦开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组成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部分董事提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简历附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邹锦开委员:叶林、吴世农(独立董事)、陶锋(独立董事)、刘志云(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世农(独立董事)委员:刘志云(独立董事)、邹孟红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陶锋(独立董事)委员:刘志云(独立董事)、吕桂香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志云(独立董事)委员:吴世农(独立董事)、邹锦开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以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聘任叶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江卓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蔡秀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任期。

因工作调整原因,邹锦开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丁珍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邹锦开先生、丁珍珍女士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和卓越的工作成效表示衷心感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继续聘任罗丽

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同第十届董事会任期。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制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5月18日

附:简历

邹锦开,男,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八届梅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广东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子公司广东宝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室主任,公司第四、五届监事会主席,公司子公司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七、八届监事会主席兼公司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4月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子公司广东宝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7月起,兼任公司总经理。2024年5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叶林,男,1986年出生。大学学历。梅州市第六、七、八届人大代表、梅

州市工商联副主席。2009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梅州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21年2月起,在公司工作。2021年4月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任百合佳缘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5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邹孟红,女,1977年出生。大学学历。1999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梅县华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第六、七、八届董事会董事。2015年12月起,任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1年4月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5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吕桂香,女,1978年出生。大学学历,中级工程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国共产党梅州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1998年参加工作。在梅州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4月起任办公室副主任。2022年10月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5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吴世农,男,1956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厦门大学MBA教育中心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及院长、厦门大学副校长;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管理学部的学部委员、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4-2013年)、第一至第五届中国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评委会副主任和主任、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会长等。现任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河仁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财务与会计研究分会会长,福耀玻璃(600660)非执行董事等职务。2021年4月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5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陶锋,男,1980年出生。产业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2009年7月至今历任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等职。现任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暨南大学“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副院长、广东产业发展与粤港澳区域合作研究中心主任、暨南大学城市高质量发展研究智库首席专家及博士生导师,

兼任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经济学会副会长、三七互娱(002555)独立董事。2024年5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志云,男,1977年出生。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二届全国青联委员。2004年起在厦门大学工作。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厦门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厦门市政府司法局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福建省青年联合会主任委员、东亚机械(301028)独立董事、嘉戎技术(301148)独立董事、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4年5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江卓文,男,1982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经济师。2006年参加工作。先后于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董办主任,于广东通力定造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于珠海励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23年2月起在公司工作,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2023年7月起,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23年8月起,兼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兼任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广核新能源海上风电(汕尾)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5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蔡秀娟,女,1985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8年参加工作。曾任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高级经理。2023年7月起在公司财务部工作。2024年5月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罗丽萍,女,1982年出生。大学学历,2006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公司行政部、公司子公司广东宝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证券部工作。2012年3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罗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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