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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进电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1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送达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6,941,146.11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公司仅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不另行向非独立董事发放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参照同行业其他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给予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3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旭明、张雪融、曾燕珲均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公司管理管理人员依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根据其岗位承担的职责及完成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关联董事余平、谢文剑均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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