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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范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新增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新增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樱光电”)。上述被担保人为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范股份”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晶樱光电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新增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晶樱光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5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反担保协议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签订)。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晶樱光电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3.46%;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晶樱光电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方拟就晶樱光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新增担保,主要授信及担保情况如下:风范股份拟为控股子公司晶樱光电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的担保额度止。

晶樱光电以其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为晶樱光电担保的总额为7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35%,公司已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新增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苏州晶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694456191P

营业期限:2009年09月02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双龙村

法定代表人:范立义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太阳能电池硅片、单晶硅棒、多晶硅锭,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光伏应用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从事自有生产设备的租赁业务;从事太阳能光伏产品和生产设备及零配件、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自有房屋出租;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投资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晶樱光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晶樱光电60%股权。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晶樱光电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 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239,182.65273,564.78
负债总额175,988.03200,963.20
净资产63,194.6272,601.58
流动负债总额161,313.44188,943.94
项 目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192,106.8850,689.47
净利润7,146.339,406.96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担保协议将于相关方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和形式以届时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提请公司有权机构授权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授权范围内签署本次担保的有关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需要,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晶樱光电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晶樱光电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晶樱光电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满足了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对运营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晶樱光电的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明细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合作机构担保金额 (万元)
一、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湖支行3,500
常熟风范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湖支行6,000
常熟风范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6,0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并)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0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0,0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并)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7,0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并)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3,0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5,0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0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5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0,0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0,000
小 计75,000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20,000
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0,000
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湖支行5,400
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3,000
小 计38,400
合 计113,400
二、控股公司间的相互担保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公司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电投融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000
扬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5,850
扬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000
扬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000
扬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高邮农村商业银行3,000
扬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5,0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宁晋县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4,736.84
小 计38,586.84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公司
扬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单体)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单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0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单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0,0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单体)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7,0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单体)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0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单体)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5,000
苏州晶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单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5,000
小 计38,000
合 计76,586.84
总 计189,986.84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常熟风范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风华能源有限公司、晶樱光电提供的累计发生对外担保总额11.34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7.5亿元),控股公司间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66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总额为3.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1.53%。

上述担保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除此以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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