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根据2024年5月11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俊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5月)》。
本议案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