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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文琦超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8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6,674,0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6,906,174股)21.518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21,6226,174股)的21.585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数量46,649,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21.57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量2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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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总额的0.0113%。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议案审议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72,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5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07,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72,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95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07,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9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52,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53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30%;反对21,500股,占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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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49,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482%;反对2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5,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198%;反对2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8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52,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53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30%;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52,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53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30%;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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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52,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53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30%;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652,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99.9539%;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8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30%;反对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3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勇、谢静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