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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的通知,获悉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股数(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原质押到期日展期后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 用途
李有财3,258,40014.73%2.20%其中1,955,000股是董监高锁定股2023年5月18日2024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展期
543,8872.46%0.37%2024年1月24日2024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广发证券有限公司
1,756,9057.94%1.19%其中976,038股是董监高锁定股2024年2月6日2024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广发证券有限公司
刘作斌3,258,40019.42%2.20%其中1,955,000股是董监高锁定股2023年5月18日2024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展期
543,8873.24%0.37%其中433,901股是董监高锁定股2024年1月24日2024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广发证券有限公司
1,756,90510.47%1.19%2024年2月6日2024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广发证券有限公司
合计--11,118,38428.58%7.52%--------------

注: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李有财和刘作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财和刘作斌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4.97%和11.3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6.33%的股份,上述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有财先生和刘作斌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姓名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李有财22,124,19014.97%7,436,19233.61%5.03%3,378,03845.43%13,215,10589.97%
刘作斌16,782,15211.36%8,359,19249.81%5.66%4,805,80657.49%7,780,80892.38%
合计38,906,34226.33%15,795,38440.60%10.69%8,183,84451.81%20,995,91390.85%

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份冻结情况;上表李有财先生和刘作斌先生“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股份性质为董监高锁定股(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且本次补充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份质押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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