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承诺函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3年11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2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号)。本次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陈昱池、沈建平;本次变更后,会计师事务所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徐大为、李领军。
二、变更事由
考虑到公司与原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期已满,且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具体承诺
1、本公司(所、人)确认此前签署的相关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本公司(所、人)承诺将一直对变更前所签署的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张增刚
变更前签字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陈昱池 沈建平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