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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 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赵志坚先生

非独立董事:赵志坚先生、望西淀先生、刘垒先生、黄凯明先生

独立董事:金振朝先生、向怀坤先生、梁金华先生

上述董事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序号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委员
1战略委员会赵志坚向怀坤、梁金华、赵志坚
2提名委员会金振朝金振朝、向怀坤、赵志坚
3审计委员会梁金华梁金华、金振朝、向怀坤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怀坤向怀坤、金振朝、望西淀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监事会主席:吴祥礼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吴祥礼先生、陈灵女士职工代表监事:苏岭丹女士上述监事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情况

1.总经理:望西淀先生;

2.副总经理:刘垒先生、孙英女士;

3.财务总监:刘必发先生;

4.董事会秘书:孙英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陈丹女士;

6.内部审计负责人:吴祥礼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英陈丹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B1栋23层
联系电话0755-33605007
电子信箱infomax@streamax.com

四、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志永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志永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简历:

1、孙英女士: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会计师职称。1988年7月-1991年11月服务于宁夏石嘴山市碳素厂;1991年11月-1997年4月服务于宁夏新兴碳化硅有限公司财务部;1997年4月-2002年10月服务于深圳市路通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 2002年10月-2006年11月服务于深圳成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6年11月服务于公司,2015年5月15日至2020年3月29日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20年3月30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日,孙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20,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孙英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必发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海外子公司财务经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子公司财务经理,广东晖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日,刘必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刘必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陈丹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毕业于首都经贸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吉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入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后,曾任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办经理。现任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副总监、证券事务代表。陈丹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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