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锦好医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8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3,973,4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2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麦地东路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麦地东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含),期限为一年,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敏先生和王芳女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授信事项以银行审批和最终签订的相应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973,4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23%;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40,3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王敏、王芳、惠州市锦同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市锦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锦同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3,973,40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04100%00.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纪生、张彤

(三)结论性意见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