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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黄金: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4-33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217号14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选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9,918,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25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0,118,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82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799,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29%。

3.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799,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29%。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陈泽吕先生作为关联股东按照规定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数为429,995,013股。

表决结果:同意49,895,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6%;反对15,6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9,771,7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反对15,6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弃权1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王选祥先生、陈泽吕先生、李希山先生、何永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01选举王选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292,0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2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1,173,2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782%。

根据表决结果,王选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陈泽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292,0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2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1,173,2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782%。

根据表决结果,陈泽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希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181,4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1,062,6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561%。

根据表决结果,李希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何永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292,0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2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1,173,25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782%。

根据表决结果,何永淼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陈爱文先生、李荻辉女士、李夕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01选举陈爱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380,5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1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1,261,7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559%。

根据表决结果,陈爱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李荻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292,0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2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1,173,2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782%。

根据表决结果,李荻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李夕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380,5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1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1,261,7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559%。

根据表决结果,李夕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钟炯先生、卓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员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张勇波先生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01选举钟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181,4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1,062,6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561%。

根据表决结果,钟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选举卓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71,380,5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1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1,261,7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559%。

根据表决结果,卓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以上表决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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