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调整换股价格的
提示性公告
近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换股价格调整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复星高科以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孳息为标的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2年3月29日完成发行,债券简称“22复星EB”,债券代码“137136”,实际发行规模20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间为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债券兑付日前5个交易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2024年4月16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截至海南矿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日,本公司总股本为2,037,522,809股,扣减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48,271,626股后的股份数为1,989,251,183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公司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98,925,118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81%。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0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5月21日。根据《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派送现金股利将按下述公式进行“22复星EB”换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换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换股价。
根据上述约定,“22复星EB”的换股价格自2024年5月21日起由10.12元/股调整为10.02元/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