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016 股票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7债券代码:123082 债券简称:北陆转债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A座7层A1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 王旭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95,399,4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392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93,830,3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07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569,0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190%。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569,1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1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569,0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190%。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4,402,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9547%;反对76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995%;弃权234,4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4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4520%;反对76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6047%;弃权234,4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4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4,402,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9547%;反对76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995%;弃权234,4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4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4520%;反对76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6047%;弃权234,4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4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4,402,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9547%;反对76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995%;弃权234,4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4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36.4520%;反对76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6047%;弃权234,4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433%。本议案获得通过。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4,402,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9547%;反对997,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4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4520%;反对997,1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54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4,402,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9547%;反对76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995%;弃权234,4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4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7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4520%;反对76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6047%;弃权234,4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4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410,6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9635%;反对76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995%;弃权226,0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37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8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9873%;反对76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6047%;弃权226,0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08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