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陈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对陈霞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陈霞女士任职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陈霞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陈霞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3日
附件:
陈霞:女,汉族,1969年4月出生,1989年11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四团工程队会计、13连会计、财务科预算会计、总预算会计(科员级)、发展改革经营管理科科员、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七团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