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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兴物联: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4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物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碧兴物联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碧兴物联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碧兴物联的业务发展情况,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3年度,碧兴物联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3年度,碧兴物联或相关当事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碧兴物联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碧兴物联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碧兴物联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碧兴物联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碧兴物联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碧兴物联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度,碧兴物联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碧兴物联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社交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3年度,碧兴物联未发生前述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并于2024年3月25日至4月3日进行了现场检查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上海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3年度,碧兴物联未发生前述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年1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对碧兴物联开展现场检查。2024年2月,深圳证监局对碧兴物联下发《关于碧兴

物联2023年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公司对确认书中告知的碧兴物联存在关联方认定不完整及2023年度设备销售收入确认依据相关内部控制不完善的事项整改如下:

1、公司已将关联自然人赵建伟实际控制的深圳格立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世纪盛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公司与该两家的销售业务已作为关联交易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中补充审议确认;

2、2023年度设备销售收入确认依据相关内部控制不完善的事项,公司已根据整改需求一方面要求销售业务交付部门在取得客户出具的收入确认文件时予以复核,确保交付文件要素齐全;另一方面公司财务部制定了《产品出入库及单据流转操作细则》,进一步加强销售业务各环节控制和复核程序的执行。同时,年报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04.37万元,同比上年下降25.90%。主要系整体宏观经济环境较为疲软、部分地方财政资金较为紧张,行业萎缩导致公司订单量减少,同时在执行订单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放缓,项目验收时间延后,使得营业收入下降。

公司未来是否能实现业绩增长,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竞争态势、新产品研发及推广等多方面影响。公司已在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并采取措施,努力把握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未来公司力争减少因外部环境及行业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确保公司未来经营回到良性运营的轨道上,以降低相关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更新迭代不及时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要求公司具有较好的技术更新和迭代能力。若公司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继续保持技术创新的领先优势、不能够满足市场对技术更新迭代的需求,则公司存在技术被同行业竞争对手超越、核心竞争力下降等风险,最终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特征,技术创新与技术团队稳定是公司保持竞争力和长久发展的根本。随着企业与地区之间人才竞争逐渐加剧,以及公司对研发投入的进一步加大,对主要技术人才的需求持续增加。若公司未来对技术人员的激励不足,可能会导致主要技术人员流失而影响公司的技术创新,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快速发展,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吸引了国内外众多仪器企业参与竞争,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国际知名仪器企业、本土上市公司和中小型企业。若公司不能保持持续技术创新优势、加强市场开拓,将面临市场竞争力下降、市场占有率降低、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降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的客户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若公司不能与时俱进开拓新客户、不能更好地满足客户新的需求和提供新的服务,将影响公司的业务规模,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使用的原材料种类较多,主要原材料包括机械类、电子类、传感器件、控制器件、配套材料等,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大。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应对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业务收入呈现季节性特点,通常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较大。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客户受项目立项审批、资金预算管理等影响,导致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公司存在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与预付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2023年末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高;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用公司营运资金较多。另外,公司本期因购买服务器有较大的预付款项,尽管截至本报告日已终止部分合同并收回了对应的预付款,但仍存在其他合同供应商不能继续履约或剩余预付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若公司未来不能加强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管理,或客户及供应商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存在应收账款与预付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状况,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公司存货规模较大。若公司不能继续有效控制存货规模,保持存货周转率在合理水平,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市场环境、市场竞争、产品销售价格、业务与客户结构变化、成本控制能力等因素影响。未来,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以上主要因素的影响、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则公司综合毛利率会有下降的风险,甚至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较高,获取政府补助的项目大多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如果未来政府部门调整相关补助政策,导致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减少,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23年度,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15%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未来,若公司不能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以数字感知智慧监测为主,受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家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政策,促进了环境监测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为环境监测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若国家生态环境保

护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的经营策略未能及时顺应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进而导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预算不足,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其他重大风险

1、内部管理的风险

高效管理是公司持续经营的基础。近几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外部挑战不断增强,对公司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以上变化和挑战,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投资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所做出的安排,若募投项目实施时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或行业政策出现较大调整,而公司不能较好应对,将产生募投项目投资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内,碧兴物联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35,004.3747,241.36-25.9057,256.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7.205,837.02-59.967,16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9.515,366.29-80.445,205.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131.352,381.01-1,155.497,793.85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4,455.4549,574.40130.8843,106.19
总资产145,827.0074,949.8694.5775,110.97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60.99-63.641.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60.99-63.641.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91-82.420.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612.60减少9.34个百分点18.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611.58减少10.12个百分点13.3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488.09增加1.39个百分点8.39

(三)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5.90%,主要系公司部分主要业务服务于政府客户,而整体宏观经济环境较为疲软、部分地方财政资金较为紧张,行业萎缩导致公司订单量减少,同时在执行订单部分项目工程进度因资金紧张而放缓,项目验收时间延后,使得营业收入下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59.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0.44%,一方面受收入下降影响,另一方面项目进展放缓也导致交付周期延长、现场执行成本增加,造成净利润整体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155.49%,主要系本期支付一项服务器采购项目预付款增加导致了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长。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130.88%、总资产同比增长94.57%,主要系2023年8月公司上市融资,股本和资本公积大幅增加。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63.64%、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63.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82.42%,主要系净利润下降引起每股收益减少。

公司上述主要财务指标中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较大,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净利润下降主要受:(1)本期因宏观经济环境较为疲软、地方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等因素影响,行业市场萎缩而导致公司订单量减少。同时,在订单执行过程中,项目存在工程实施进度推进缓慢、交付延期导致收入下降;(2)项目进展放缓带来交付周期延长、现场执行成本增加,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应收账款收款不及预期等情况,综合导致了利润下滑;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一项服务器采购项目预付款增加导致了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长。该项业务为公司的正常商业行为,具体业务背景和交易情况已在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

综上,公司该两项财务指标数据变动较大系当期客观的经营业务导致,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预计不会导致公司产生重大经营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在:

1、研发创新优势

在制度建设方面,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一套高效的产品研发体系。该体系涵盖从需求定义、项目立项、制定计划、开发、批量生产到退市的完整过程。同时公司设立了《知识产权奖励制度》,以提高研发成功率,推动公司长期发展。

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公司设有技术与研发中心及设计研究院,采用强矩阵组织形式,建立了一套先进的研发组织架构。行政线以科室为主进行管理,业务线以项目为主进行管理。科室主任负责人员的招聘、培养,负责所承担技术领域的技术积累和能力提升,组织各项目本领域的评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过程的规范性,对项目的整体交付结果负责。通过这种组织形式,既保障了研发成果水平的一致性,又降低了项目风险,同时也加强了公司研发人才的培养。

在科学的研发体系支撑下,通过对多个项目和产品的实践,形成了光度法、蒸馏法、电极法、滴定法、伏安法、光散射法等多个技术平台,并在这些技术平台上开发出多种感知层仪器设备,可对百余种监测因子自动监测、智能分析和数据传送。每个技术平台均面向产业化设计,在硬件模块化、可靠性、可生产性、可维护性等方面具备很强的竞争力。

公司凭借持续创新研发,先后入选《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名录》《深圳市绿色低碳技术、设备(产品)推广目录(2023年版)》,获得2023年度环境保护科技技术奖二等奖、4A级人工智能企业等重要奖项。

2、先进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以质量部为责任主体,以ISO9001:2015要求为指导的质量控制体系,将满足客户质量要求作为首要任务,该体系覆盖了公司产品与服务的市场、研发、采购、生产、交付、运营及售后的全过程,确保客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为企业的稳固立足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具体制度建设方面,公司立足“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原则,设立了包括供应商供货质量(服务等级)评价规范、来料检验工作规范、物料承认管理规范、成品检验工作规范、外观检验标准、产品售后技术服务规范、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多项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管理覆盖公司各环节。

3、核心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成熟的管理团队,2023年度,公司进一步完善管理团队配置,打造多元化、专业化的团队。公司核心团队均在感知层仪器及数字化应用领域深耕多年,对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和认知,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同时,公司的管理层具有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较好的市场开拓能力、国际化的战略视野、打通产业链的丰富资源,以及较强的执行力,这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起到决定性的推动作用。

4、标准化运营优势

公司设立总部—区域(南/北方运营总部)—项目(运营服务中心/服务站)“三阶三级”垂直管理架构,可以更紧密地贴近市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目前,公司服务范围覆盖全国绝大部分省份,能够向客户提供及时的服务,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进行市场开拓及品牌传播。针对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和服务不断细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建立了一套“全流程跟踪、全过程留痕、全方位溯源”的服务管理体系,该体系从人、机、料、法、环和测等六个方面对远程巡检、现场维护、质量控制、数据审核、应急监测、预警预报和污染溯源等服务内容相关环节做了程序控制,确保了产品及服务的标准化。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当期研发支出为3,318.4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48%。本期研发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13.18%,主要系本期部分新启动的研发项目处于中前期阶段,研发投入额相对较少。

(二)研发进展

2023年度,公司取得的研发成果如下:

1、自主开发的重金属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铅因子(I型)、重金属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镉因子(I型)、重金属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砷因子(I型)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环境适应性测试,达到行业标准要求,取得环保认证报告。

2、自主开发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环境适应性测试,达到行业标准要求,取得环保认证报告,成功投入市场。

3、公司参与的可持续发展项目“2019N024臭氧及其前驱物新型高分辨立体监测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相关任务的完成情况经内部评估已达到申请验收考核指标要求。

4、公司自主创新开发的“智能化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已通过内部测试,完成中试转产和发布,批量投入市场。

5、自主开发的“BY1000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产品完成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核心指标均已达到立项要求。

6、公司水质仪表产品升级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了地表水和污染源应用场景兼容设计,核心性能指标明显提升),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7、公司自主创新开发的“智能化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地下水)”项目,已通过内部测试,完成中试转产和发布,批量投入市场。

2023年度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项目本年新增累积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1014312
实用新型专利438774
外观设计专利011717
软件著作权87180176
其他0000
合计2212327279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6.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035,6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5,592,015.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3,443,584.4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积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70,903.56
减:发行费用8,559.20
募集资金净额62,344.36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2,454.38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300.00
减: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72,300.00
减: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定期存款17,370.00
加: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回36,600.00
加: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定期存款收回2,700.00
加:本报告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39.93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109.40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569.30

2023年8月16日,由于公司财务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误将一笔募集资金专户资金7.36万元用于支付公司原材料采购,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系超募资金存款账户。针对该募集资金账户操作失误的情况,公司已要求对方原路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同时公司相关人员已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除上述操作失误的情况外,2023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合计持股数量(万股)
1西藏必兴控股股东1,987.50-1,987.50
2何愿平实际控制人、董事长487.18774.801,261.98
3吴蕙董事、副总经理10.0012.7722.77
4潘海瑭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6.0031.5337.53
5何茹董事---
6王海军独立董事---
7石向欣独立董事---
8王辉独立董事---
9庞莉监事会主席-12.0012.00
10姜丽监事---
11綦汇玉监事---
12朱心宁总经理---
13李旋波副总经理---
14王进财务总监-15.5315.53
15张滔副总经理5.0043.0048.00
16邱致刚核心技术人员5.0044.5049.50
17金细波核心技术人员5.002.007.00
18邬志斌核心技术人员-7.507.5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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