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2023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经查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储能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有所提升,其中大型储能业务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户用储能方面,欧洲气价回落和高利率以及行业前期库存积压导致户储需求走弱,叠加电芯价格快速下降原因,户储收入同比有较大幅度下跌,储能业务总体收入金额同比略微下滑。2023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69.32亿元,同比下滑23.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99.10万元,同比下滑89.77%。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原因,督促公司对业绩下滑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制定完善经营计划,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改善业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附件:《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