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熊杰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中介机构认真研究,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同意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