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博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2023年5月
朗博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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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董事会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监事会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3)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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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五)13:3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朗博科技公司会议室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王曙光董事长致辞,介绍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
二、 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9、审议《关于董事会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监事会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13、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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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股东发言、质询
四、 解答股东提问
五、 股东投票表决
六、 休会
七、 宣布表决结果
八、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 公司聘请的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 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一、 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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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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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 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 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 请参加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 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请在会议开始前到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五、 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议案表决结束后,大会安排股东代表发言、提议及咨询交流活动。
六、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七、 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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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东大会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两名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3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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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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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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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制作《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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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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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职,有效组织开展公司各项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尤其是10月7日巴以冲突再度爆发,国际海运受到严重冲击,导致原材料成本价格仍处于历史高位。在较为严峻的市场环境下,面临“需求受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三重压力”,公司董事会领导全体员工,苦练内功,挖潜增效,在巩固前期市场拓展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运用,提升生产效率,努力减少原辅材料价格,有效降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挖掘新市场,优化技术平台,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同时合理调整组织架构深化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积极寻求企业发展新机遇,实现2023年度公司销售收入、经济效益双提升。
2023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98.8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1.88%,实现利润总额2,296.6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3.5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03.7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31.09%。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无论是同比,还是与年度预算比,都全面实现了既定目标。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2月24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4月25日 |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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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审议通过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8月28日 |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10月28日 | 1、 审议通过了《<202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4、 审议通过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5、审议通过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12月12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16日 | 1、审议《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 | 2023年5 | 1、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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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 | 月26日 | 3、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董事会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监事会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4、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1月15日 |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8日 |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2023年公司共召开一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依据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为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提供便利的客观条件,有效落实专委会在公司战略、人员选聘、 绩效考核、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效能,充分发挥各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作用,提高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一年来,未发生一起违反相关规定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公司治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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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积极深入公司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利用其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需发表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严谨的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
(六)对外工作情况
1、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董秘办公室,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接待来访、上证e互动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提问,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接收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建立了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2、与监管单位及中介机构的衔接
与董秘办公室直接对接的监管单位主要有江苏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保持了与上述监管单位良好的业务沟通、完成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2024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
(一)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2024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制度要求,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行体系,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率,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工作规范性、履职能力、战略决策能力水平及治理水平。
(二)规范信息披露
2024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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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合规建设,杜绝内幕交易
公司进一步强化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增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杜绝内幕交易。
(四)健全公司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将继续健全管理架构,优化经营管理方式,全面梳理各项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实行精益化管理,全面实施降本增效,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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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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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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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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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各项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合并报表口径)如下:
(一)营业收入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699万元,其中:
应用 领域 | 产品 | 2023年度(万元) | |
金额 | 占比 | ||
汽车空调系统 | O型圈 | 6324 | 32.10% |
轴封 | 5259 | 26.70% | |
轮毂组件 | 3168 | 16.08% | |
杂件 | 3080 | 15.64% | |
小计 | 17831 | 90.52% | |
其他领域橡胶件 | 1868 | 9.48% | |
合计 | 19699 | 100% |
(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200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004万元,销售净利率为10.17%。
二、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营业收入 | 19699 |
利润总额 | 2297 |
净利润 | 2004 |
总资产 | 58413 |
净资产 | 54180 |
应收帐款 | 11086 |
存货 | 3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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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现金流构成情况
单位:
万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5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0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0 |
汇率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 |
合计 | -4057 |
(三)股本及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元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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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3日
项目 | 本期数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 股东权益 | 股东 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一、本年年初余额 | 106000000 | 284019105.67 | 18739096.97 | 118308306.85 | 527066509.49 | ||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2094804.16 | 12642718.51 | 14737522.67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 106000000 | 284019105.67 | 20833901.13 | 130951025.36 | 54180403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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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4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4年的经营目标及财务工作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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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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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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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年是国内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的一年,面对原辅材料价格持续在高位,供应链不稳定等不利因素,公司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经营层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积极做好公司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生产和持续发展。2023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9699万元,同比增长11.88%;实现净利润2004万元,同比增长31.09%;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24年公司将继续苦练内功,积极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努力开拓新市场新客户,使公司的发展能够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 预算编制基础
(一)依据公司2023年的经营实际运行情况及结果,在考虑了全球市场供求状况及公司在市场中所占份额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能力和潜力,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对2024年度公司经营目标进行预算编制。
(二)编制所依据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核算方法为公司按新会计准则为基础制订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会计核算办法”。
二、 预算编制依据
(一)销售收入依据2024年市场需求数据,结合公司在行业内市场地位及历史销售情况进行预算。
(二)成本费用依据2023年的实际支出情况及2024年业务量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预算。
(三)公司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 2024年度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政策。
(四)其他市场形势的变化和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可能对年度预算造成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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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预算数据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指标预算数据如下表:(不含营业外收支)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预算金额 |
营业收入 | 23000 |
营业成本 | 14720 |
毛利率 | 36.00% |
利润总额 | 2941 |
净利润 | 2500 |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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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5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位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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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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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1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2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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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常州金益密封工程有限公司、常州朗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消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管理、档案管理、子公司管理、内部审计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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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 |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 | 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2%≤错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5% | 错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2%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①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的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 ④内部控制评价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⑤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
重要缺陷 |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 |
- 24 -
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⑤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未加以改正 |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 | 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5% | 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2%≤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5% | 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2%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①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③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 ④公司的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整改; ⑤公司持续或大量出现重要内控缺陷。 |
重要缺陷 | ①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一般失误;②违反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形成损失;③出现较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④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⑤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 25 -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6 -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王曙光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 27 -
议案6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0,037,522.6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0,951,025.36元。公司结合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制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元(含税),共计人民币742万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的37.03%。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议案7
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且在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其报酬等具体事宜。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议案8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制作《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行使日常投资决策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40号”《关于核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朗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1,1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不含税)2,741.9949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2月25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3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 核准及备案情况 |
1 | 汽车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橡胶零部件生产项目 | 13,299.0000 | 7,294.0271 | 坛发改备字 【2016】08号 |
2 | 汽车用O型圈生产项目 | 4,717.6000 | 2,587.4353 | 坛发改备字 【2016】06号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196.6000 | 4,495.5427 | 坛发改备字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 核准及备案情况 |
【2016】07号 | ||||
合 计 | 26,213.2000 | 14,377.0051 | -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司的募投项目,项目投入需要分期分批进行,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将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在上述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议案9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高管职务的,报酬按其管理职务领取,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职务薪酬。
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职务薪酬每年5万,按季度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独立董事薪酬每年6万元,按季度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议案10: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业绩奖金和岗位津贴三部分构成,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姓名 | 任职 | 税前/年(万元) |
王曙光 | 董事长 | 48.30 |
戚淦超 | 总经理 | 60.10 |
张国忠 | 董事会秘书 | 48.00 |
吴兴才 | 副总经理、 | 106.50 |
潘建华 | 副总经理 | 48.20 |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议案11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监事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高管职务的,报酬按其管理职务领取,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职务薪酬,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也不领取监事薪酬。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议案12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制作《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封美霞
本人封美霞,作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博科技 ”或 “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封美霞,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于 1984年7月在江西财经学院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84年7月至2002年在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任讲师、副教授;2002年至2021年3月在南京审计大学任副教授。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会议 4次。具体出席情
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应参加 董事会 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次 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 |
封美霞 | 4 | 4 | 0 | 0 | 0 | 否 | 3 |
此外,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7次会议,其中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任期内董事会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我对2023年度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认为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此外,我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利用现场办公的机会,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在行使职权时,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配合,与我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地落实和改进,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关注公司 e互动、公司舆情信息、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 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 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时能够保持独立性,从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公平、客观地审议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我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
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二)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三)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 报告,分别于 2023 年 4月 27 日、 2023 年 8 月 29 日、 2023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此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 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了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 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 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月 26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 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聘请 2023 年度 审计
机构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六)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 提名或任免董事
2023 年 2 月 24 日,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和推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八)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管理目标等多方面情况,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并报请董事会审议通过。经核查,我认为该议案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 年 4月 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月 26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且明确,符合《公司章程》 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公司股东的根本利益。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的精神、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封美霞
2024 年 5月 23 日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严宁荣
本人严宁荣,作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博科技 ”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严宁荣,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士学位。2000年7月至2008年4月于宁波海关任副主任科员;2008年5月至2012年3月于京衡律师集团宁波事务所任副主任;2012年4月至2018年9月于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18年10月至今于浙江瀛宁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21年10月至今任非上市公司浙江易通特种基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股东大会会议 4次。具体出席情
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应参加 董事会 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次 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 |
严宁荣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此外,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7次会议,其中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任期内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 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我对 2023 年度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认
为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此外,我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利用现场办公的机会,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在行使职权时,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配合,与我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地落实和改进,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四)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关注公司 e 互动、公司舆情信息、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时能够保持独立性,从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公平、客观地审议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我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
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二)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三)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 2023 年 4月 27 日、 2023 年 8 月 29 日、 2023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此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 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月26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六)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 提名或任免董事
2023 年 2 月 24 日,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和推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封美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我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地核查,我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八)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管理目标等多方面情况,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并报请董事会审议通过。经核查,我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月 26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且明确,符合《公司章程》及
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公司股东的根本利益。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的精神、对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严宁荣
2024 年 5月 23 日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贾红兵
本人贾红兵,作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博科技 ”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在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3 人,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贾红兵:女,1967年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高分子材料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主持并参与了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160余篇,其中SCI/EI50余篇,申请专利多项,获得授权中国发明专利30件。主编了《高分子材料学》、《橡胶材料学》、《高分子化学导读与题解》教材及专著,多次获得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及教学成果奖。现为南京理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股东大会会议 4次。具体出席情
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 |||||
应参加 董事会 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次 数 |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 会的次数 | |
贾红兵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此外,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7次会议,其中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任期内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 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我对 2023 年度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认
为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此外,我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 利用现场办公的机会,我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在行使职权时,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 配合,与我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地落实和改进,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四)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关注公司 e 互动、公司舆情信息、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对于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时能够保持独立性,从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公平、客观地审议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督促公司 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工作,推动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我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
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二)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三)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分别于 2023 年 4月 27 日、 2023 年 8 月 29 日、 2023 年 10 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此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 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月26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六)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 提名或任免董事
2023 年 2 月 24 日,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和推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封美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我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地核查,我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八)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度经营业绩、管理目标等多方面情况,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并报请董事会审议通过。经核查,我认为该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月 26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且明确,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公司股东的根本利益。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的精神、对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贾红兵
2024 年 5月 23 日
议案13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监事会制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五次次会议,与会监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作出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与会监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作出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0、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与会监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作出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与会监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作出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二、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制定并修订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价格均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对外担保情况。
(六)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收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出售资产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出现资产流失、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求。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