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
核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
核制度
证券代码:603992
二〇二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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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为持续提升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结合考核评估公司考核对象的履职业绩,合理确定其薪酬水平,建立责、权、利相适应的薪酬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经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考核周期
薪酬考核周期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薪酬考核原则
1、薪酬水平既要同经营责任和风险相适应,更要与履职管理业绩密切挂钩,确保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2、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规模与业绩水平,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3、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兼顾,建立创造优良业绩的持续激励机制,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薪酬管理机构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本制度并决定各年度董事、监事的具体薪酬事项;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各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事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或修订本制度,负责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及分配额度,负责组织实施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工作,并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实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各年度薪酬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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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不参与经营业绩考核,不享受公司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
六、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的薪酬
公司不设董事、监事津贴,公司董事、监事以其实际从事的主要工作岗位确定薪酬。
七、薪酬构成及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工资、各类津贴和绩效奖金及年终奖奖金。月度绩效奖、年终奖是否发放、具体发放金额需根据公司当月、当年的经营业绩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业绩考核情况而定。
八、相关事项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九、生效与权威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