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4年5月10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董事长冯建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分别是董事长冯建方,董事汤小龙、沈永、孙莉,独立董事汤先国、徐辉、董运彦。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启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自公司决定开展本次融资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但综合考虑行业发展现状、融资环境变化等因素后,经审慎论证分析,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重新申报。
本议案经表决,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