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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1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4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巧香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宁红波先生、李婷婷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巧香,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入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出纳,2009年至今历任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融资会计、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2023年至今任中共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巧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86股。除此之外,刘巧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巧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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