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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出具承诺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出具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份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69,77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199%,回购资金总额为4,952.4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219,368,8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869,770股后的214,499,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将于2024年5月16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正在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针对公司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及《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特承诺如下:

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公司承诺将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启动发行前,完成本次回购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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