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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月 7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5月 10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卢睿、陈殿胜、何海东、赵彬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顾仁发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议案》。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全资子公司”)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用于存放和使用“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募集资金,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账户的开立,与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及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与会董事认为,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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