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5月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四: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8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4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5议案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27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30
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5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参会。
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事项。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15点00分
(二) 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卓
(五) 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此外,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3年全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编制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受复杂动荡的宏观环境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市场需求依然疲软,行业竞争却愈演愈烈,公司业绩增长面临较大的挑战;叠加募投项目投产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短期内业绩承压明显。
面临复杂多变外部环境,公司积极应对,努力经营,多措并举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未来发展蓄力。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464,118,043.99 | 444,659,814.31 | 4.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469,654.44 | 46,514,381.62 | -71.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269,879.51 | 34,192,711.01 | -81.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151,973.85 | 82,234,364.20 | -54.82 |
2023年末 | 2022年 | 增减变动幅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92,259,982.98 | 684,762,312.47 | 1.09 |
总资产 | 1,036,959,929.41 | 1,049,037,647.58 | -1.15 |
二、2023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通过45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2月28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4月18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适用)。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4月20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5月26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7月5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11、《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9月4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2、《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11月22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4、《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对于股东大会的决议、授权办理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依法务实高效执行,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20日 | 2023年3月21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1日 | 2023年5月12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 |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21日 | 2023年7月22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9月20日 | 2023年9月21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8日 | 2023年12月9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其中审计委
员会会议召开5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1次。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了有关会议,同时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相关经营事项、定期报告的编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和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以及决策参考,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发表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拓展与投资者沟通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日常互动、交流,保障各位投资者知情权,同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1、努力实现经营目标,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2024年,公司董事会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时刻把握宏观经济环境形势变化,积极调整经营策略,保证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
2024年,公司经营重心就是充分发挥特色化一站式服务优势,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加快推动产能的提升,以提升产能利用率,加速实现规模效应,并不断
提高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稳步推进重点战略项目珠海“互联网+智慧型工厂项目”实施 为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更好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研发创新活动对PCB样板的需求,继信丰智能化大批量工厂之后,公司将坚持特色化发展路线,加快推动珠海迅捷兴互联网+智慧型样板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以及加快互联网接单平台的上线和推广和工程自动化实施。
3、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24年,公司董事会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继续认真做好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全力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等日常工作。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
4、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为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制定了《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公司将持续评估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法履行自身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并按时出席了5次股东大会。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监事会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2月28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4月18日 | 1、《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适用)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4月20日 |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4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5月26日 |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7月5日 |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8月29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9月4日 |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11月22日 |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各项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运作,规范发展。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3、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5、检查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股权激励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施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内容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7、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完成经营指标。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中至今未发现违法、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在强化监督、聚焦合规风控、完善机制、促进公司规范稳健发展等方面努力,进一步发挥监事会监督的职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监事会将继续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严格关注公司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定期报告等工作,促进公司决策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四: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迅捷兴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 年末 | 增减变动幅度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0,812,281.27 | 219,433,885.66 | -49.5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138,166.03 | 85,275,643.32 | -41.20% |
应收票据 | 46,231,174.47 | 46,247,722.47 | -0.04% |
应收账款 | 138,117,316.68 | 126,915,511.88 | 8.83% |
应收款项融资 | 35,737,357.80 | 13,912,053.03 | 156.88% |
预付款项 | 244,598.66 | 33,473.50 | 630.72% |
其他应收款 | 1,563,509.88 | 1,769,333.55 | -11.63% |
存货 | 40,858,175.83 | 39,720,290.64 | 2.86% |
其他流动资产 | 16,914,507.23 | 3,701,362.23 | 356.98% |
流动资产合计 | 440,617,087.85 | 537,009,276.28 | -17.95% |
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4,660,000.00 | - | 不适用 |
固定资产 | 336,605,747.92 | 375,069,265.37 | -10.26% |
在建工程 | 160,749,429.15 | 76,612,420.02 | 109.82% |
使用权资产 | 13,097,713.78 | 18,202,668.14 | -28.05% |
无形资产 | 22,843,600.54 | 23,599,191.35 | -3.20% |
商誉 | 1,878,964.77 | 1,878,964.77 | 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6,732,083.18 | 8,029,901.31 | -16.1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918,013.53 | 7,200,322.20 | 51.6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857,288.69 | 1,435,638.14 | 1213.5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96,342,841.56 | 512,028,371.30 | 16.47% |
资产总计 | 1,036,959,929.41 | 1,049,037,647.58 | -1.15% |
报告期内:
(1)货币资金:减少49.50%,主要系珠海工厂基建投入增加、对外投资航盛及购置写字楼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41.20%,主要系报告期末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增加2,182.53万元,主要系期末持有在手的十五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增加21.1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增加1,321.3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留抵税额和待认证进项税增加所致;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2,466.00万元,主要系公司对外投资航盛所致;
(7)在建工程:增加8,413.70万元,主要系子公司珠海工厂基建投入增加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51.63%,主要系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1,742.17万元,主要系公司预付购置写字楼款项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减变动幅度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1,533,603.45 | 11,000,000.00 | 277.58% |
应付票据 | 23,342,443.44 | 34,573,819.07 | -32.49% |
应付账款 | 185,736,404.33 | 224,618,105.50 | -17.31% |
合同负债 | 598,948.11 | 813,846.34 | -26.41% |
应付职工薪酬 | 9,443,120.49 | 8,357,775.57 | 12.99% |
应交税费 | 6,875,787.12 | 5,321,734.59 | 29.20% |
其他应付款 | 4,000,625.98 | 2,996,693.60 | 33.5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663,612.98 | 5,101,707.17 | 501.05% |
其他流动负债 | 21,820,956.85 | 19,313,952.03 | 12.98% |
流动负债合计 | 324,015,502.75 | 312,097,633.87 | 3.8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30,000,000.00 | 不适用 |
租赁负债 | 12,244,991.83 | 14,619,403.48 | -16.24% |
递延收益 | 6,349,531.15 | 4,687,948.69 | 35.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89,920.70 | 2,870,349.07 | -27.1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684,443.68 | 52,177,701.24 | -60.36% |
负债合计 | 344,699,946.43 | 364,275,335.11 | -5.37% |
(1)短期借款:增加3,053.3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减少32.49%,主要系当期新开立应付票据较少所致;
(3)其他应付款:增加33.50%,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付的水电费较去年增加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2,556.1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长期借款重分类影响所致;
(5)长期借款:减少3000万,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借款及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6)递延收益:增加35.44%,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股东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减变动幅度 |
股本 | 133,390,000.00 | 133,390,000.00 | 0.00% |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减变动幅度 |
资本公积 | 300,857,855.81 | 296,825,328.56 | 1.36% |
其他综合收益 | -1,143.42 | -882.24 | -29.60% |
盈余公积 | 18,444,451.84 | 16,279,033.02 | 13.30% |
未分配利润 | 239,568,818.75 | 238,268,833.13 | 0.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92,259,982.98 | 684,762,312.47 | 1.0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92,259,982.98 | 684,762,312.47 | 1.09% |
报告期内:
(1)其他综合收益:减少0.03万元,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所致;
(2)盈余公积:增加13.30%,主要系公司税后利润增加留存的收益积累所致。
(二)利润实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减变动幅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64,118,043.99 | 444,659,814.31 | 4.38% |
其中: 营业收入 | 464,118,043.99 | 444,659,814.31 | 4.38% |
二、营业总成本 | 458,388,346.49 | 407,053,911.30 | 12.61% |
其中:营业成本 | 378,587,468.47 | 340,772,168.10 | 11.10% |
税金及附加 | 3,660,640.62 | 3,415,333.49 | 7.18% |
销售费用 | 17,513,963.40 | 15,870,522.55 | 10.36% |
管理费用 | 30,488,288.62 | 25,349,400.39 | 20.27% |
研发费用 | 32,490,353.98 | 29,607,647.04 | 9.74% |
财务费用 | -4,352,368.60 | -7,961,160.27 | 45.33% |
加:其他收益 | 5,938,351.67 | 10,718,927.15 | -44.60% |
投资收益 | 1,851,962.61 | 3,537,707.92 | -47.65%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37,477.29 | 226,065.24 | -160.81% |
信用减值损失 | -545,351.06 | 904,863.64 | -160.27% |
资产减值损失 | -2,105,395.86 | -3,280,814.98 | 35.83% |
资产处置收益 | -43,860.91 | 137,900.69 | -131.81% |
三、营业利润 | 10,687,926.66 | 49,850,552.67 | -78.56% |
加: 营业外收入 | 127,390.40 | 145,573.81 | -12.49% |
减:营业外支出 | 29,943.75 | 59,934.31 | -50.04% |
四、利润总额 | 10,785,373.31 | 49,936,192.17 | -78.40% |
减:所得税费用 | -2,684,281.13 | 3,421,810.55 | -178.45% |
五、净利润 | 13,469,654.44 | 46,514,381.62 | -71.04% |
报告期内:
(1)财务费用:增加360.88万元,主要系本期内汇兑收益较上期减少所致;
(2)其他收益:下降44.60%,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项目金额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下降47.65%,主要系公司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36.35万元,主要系公司理财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增加145.02万,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减少117.54万,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减少18.18万,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减少3.00万,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较减少所致;
(9)所得税费用:减少627.44万,主要系利润减少及可弥补亏损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减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0,016,292.64 | 510,105,478.73 | -23.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2,864,318.79 | 427,871,114.53 | -17.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151,973.85 | 82,234,364.20 | -54.8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3,005,256.39 | 591,839,208.01 | 15.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9,462,985.07 | 623,021,469.96 | 36.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457,728.68 | -31,182,261.95 | -433.8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500,000.00 | 40,916,888.89 | 1.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545,339.47 | 20,797,563.63 | -10.8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54,660.53 | 20,119,325.26 | 14.0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7,670,057.02 | 77,519,405.89 | 167.89% |
报告期内: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4,508.2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票据增多、银行存款减少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3,527.55万元,主要系珠海工厂基建投入增加、对外投资航盛及购置写字楼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4.09%,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的借款减少所致。
三、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合并)
项目 | 指标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盈利能力 | 每股净资产 | 元/股 | 5.19 | 5.13 |
基本每股收益 | 元/股 | 0.10 | 0.35 | |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 % | 1.95 | 6.98 | |
营运能力 | 存货周转率 | 次 | 8.66 | 6.69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次 | 3.10 | 3.09 | |
偿债能力 | 资产负债率 | % | 33.24 | 34.56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69,654.4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9,568,818.75元。为积极回报股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9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4,2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4.27%,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制订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现提出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二、方案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按月发放;
2、以上薪酬如无特别说明的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3、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024年度薪酬方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洪芳女士、
刘木勇先生回避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为更好的统筹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并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项目贷款、贴现、应付账款融资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将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确定,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实际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有关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西6号102室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马卓
5.成立日期:2019年1月22日
6.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制造及其他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等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目前尚未开展业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144.66万元,负债总额5,453.02万元,净资产总额13,691.6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8.48%,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实际完成担保手续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有实际资金需求,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
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4、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 名(含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5、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6、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7、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
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9、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10、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1、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2、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该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洪芳女士、刘木勇先生对2023年各项工作分别进行了总结,并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