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杨力先生提交的任期届满辞职报告,杨力先生自2018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已届满6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等所有职务。杨力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也无任何与辞职有关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与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鉴于杨力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杨力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杨力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杨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核。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毛玲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毛玲玲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毛玲玲简历毛玲玲,女,中国国籍,1975年2月出生,博士学位。历任上海教育出版社编辑,华东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导,华东政法大学金融监管与刑事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咨询专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咨询专家,上海市律师、公证员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