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4
议案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5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力,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请会议出席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过验证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中不要大声喧哗并关闭手机。
四.大会发言环节时间安排不超过一小时。每位股东发言限在5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五.本次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填完后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12点3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时代大道北侧火炬大厦10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本次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议程:
一.宣布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幕;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人员情况;三.推荐计票人和监票人;四.股东审议以下议题:
序号 | 内容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五.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六.股东提问;七.现场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八.计票人统计表决结果、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十.董事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十一.宣布会议闭幕。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4,195,185.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505,0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56%。
如在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2023年经营发展情况,编制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四:《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审计费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认。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1、内部董事的薪酬以其在公司对应的岗位为标准进行考核发放。给予独立董事按照10万元/年发放津贴。
2、内部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且不享有津贴。
基本工资、奖金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已对2023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完成决算,现出具《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新疆火炬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新疆火炬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公司制定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监事的薪酬以其在公司对应的岗位为标准进行考核发放,监事不享有津贴。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议案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77号”变更为“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深圳产业园C23-518-1”,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水平,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南路77号。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深圳产业园C23-518-1 |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如下: ……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形成专项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如下: ……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论证过程中以及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箱、传真、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上述第(二)款第2项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3、公司因不属于上述第(二)款第2项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作出不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会就不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 |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论证过程中以及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箱、传真、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上述第(二)款第2项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3、公司因不属于上述第(二)款第2项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作出不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时,董事会就不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 |
除上述条款发生变动之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以上议案妥否,请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