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汇通能源股票代码:6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住所/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7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运营中心之“汇金国际中心”第20层08单元之一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2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和具体变动情况 ...... 6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6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 7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7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查阅地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释 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汉云投资 | 指 | 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上市公司/汇通能源 | 指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方 | 指 | 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汉云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16,500,000股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
《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 | 指 | 《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 | 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5年4月21日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3303218226D |
法定代表人 | 刘财云 |
注册资本 | 2000万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7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运营中心之“汇金国际中心”第20层08单元之一 |
经营期限 | 2015年04月21日至2065年04月20日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股东姓名 | 刘财云、林辰、林焕耿、王建华 |
(二)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产品名称: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备案编码:SXZ697
3.备案时间:2022 年 12 月 23日
4.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基金管理人名称: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托管人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刘财云 | 男 | 执行董事 | 中国 | 福建厦门 | 否 |
林焕耿 | 男 | 总经理 | 中国 | 福建厦门 | 否 |
王建华 | 男 | 监事 | 中国 | 福建厦门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认可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从而决定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6,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9987%。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和具体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
2024年5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9987%。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将由0%变更为7.9987%。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转让股数、每股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款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为汇通能源16,500,000股股份,每股价格为25.74元,交易对价为424,7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亿贰仟肆佰柒拾壹万元)。本协议所述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若汇通能源在过渡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等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标的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数量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规定相应调整。
(三)付款安排
本次交易对价将按照如下进度和方式支付对价: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汉云投资 | 0 | 0 | 16,500,000 | 7.9987% |
1、本协议签署后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指定账户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30,000,000.00元,汇通能源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本次交易相关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129,266,250.00元,前述合计159,266,250.00元,作为第一期转让价款。
2、上交所完成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份协议转让合规审查并出具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159,266,250.00元,作为第二期转让价款。
3、本次交易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五个月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106,177,500.00元,作为第三期转让价款。
(四)股份过户
受让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第二期转让价款支付义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转让方应予以配合。
(五)税费
因本次交易所发生的全部税金或费用,凡法律法规有规定者,依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者,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双方应各自承担己方与本协议的谈判、草拟、签署和实施本次交易产生的有关税金和费用。
(六)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章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来源于其自筹资金。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标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负担或限制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刘财云
2024年5月8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100号 |
股票简称 | 汇通能源 | 股票代码 | 60060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7号观音山国际商务运营中心之“汇金国际中心”第20层08单元之一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持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16,500,000股 变动比例: 7.9987% 变动后持股数量:16,5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7.9987%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厦门汉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汉云股票精选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刘财云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