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资料汇编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1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15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6
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 19
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的议案 ...... 20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22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5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 28
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 43
关于2024年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45
关于2024年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4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49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3:30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通威国际中心”会议主持人:严虎 副董事长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参会人员情况
1、介绍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及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介绍参加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中介机构代表
2、介绍会议议题,表决方式
3、推举计票、监票人员和见证律师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的议案》
7、审议《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10、审议《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24年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24年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中,公司2023年度履职的独立董事将向全体股东作报告。
四、投票表决:
1、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表决情况汇总并宣布表决结果
3、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4、全体到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一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以下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2023年,全球经济缓慢复苏,增速同比下降。世界局势仍然严峻,美欧等主要经济体维持紧缩的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震荡不安,地缘政治冲突持续且恶化,制造业景气度下行,国际贸易增长乏力,经济复苏区域分化显著,能源危机、粮食安全、气候变暖仍是世界各国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我国经济2023年依然处于新旧动能转换阶段,呈现出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特点,全年实现GDP超过126万亿元,同比增长5.2%,继续位居世界主要经济体前列,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有望超过30%,以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和太阳能电池为代表的“新三样”产品出口额也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达29.9%。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与地缘政治环境,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发挥董事会战略引领作用,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实现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有序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董事会履职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选举与成员变更
2023年3月19日,公司前任董事长谢毅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CEO职务;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刘舒琪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公司CEO,任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23年4月10日,宋东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后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宋东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许映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2023年底,公司董事会成员为9名,包括3名独立董事,3名外部董事,其中女性董事数量为3名。
公司董事会成员具有广泛多元的专业背景,知识范围与履职经历覆盖企业战略、公
司治理、财务会计、投资决策、风险控制、企业文化等,能够有效支撑公司董事会专业高效决策,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保驾护航。董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六年,在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连续性的同时,也建立了有效的董事会内部监督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召开及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先后召开了10次会议,审议议案53项,各位董事均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出席董事会,对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提供担保在内的全体议案进行了深入讨论,在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利益与诉求的基础上,严格遵照董事会决策程序进行了审议和决策,有效推动了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高效地开展。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选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等相关事项6项,确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与履职能力,持续保障公司良好的经营管理水平,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科学、合理,执行有效,能够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带领公司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重大对外投资事项5项,持续巩固和践行公司“打造世界级安全食品供应商和世界级清洁能源运营商”的发展战略,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还审议财务决算报告、对外担保、开展票据池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申请综合授信、溢余资金理财等公司经营管理相关事项共计13项,审议及决策程序规范、有效,过程管理及监督机制完善,推动公司经营水平的不断提高、实现长期发展战略的稳步落地。为让广大股东切实参与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超过128亿元,占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50.01%,切实回馈全体股东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了1次股东大会,合计审议通过19项议案,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落实中小股东意见表达、权益保护工作。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有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成员的1/3。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材料,并就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以严谨的态度在董事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未出现反对、弃权的情况。全年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对外担保、定期报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重要事项共出具了15项独立意见、1项专项意见,以及1项事前认可意见,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均为独立董事。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相应议事规则认真严格履职,有效保障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规范性。2023年,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重大战略投资事项进行了充分研究分析,确保募集资金、重大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持续巩固公司行业竞争优势;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3、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成果及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保证战略有效执行落地;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与任职能力进行审议,确保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要求,能够持续带领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针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财务报告、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确保相关事项合理、合规,有效防范风险发生。
2023年,公司董事会构成科学合理,人员变更合法合规,董事会、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均严格履职,有效发挥董事会职能,领导公司合规运作,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基于良好的三会运作、完善的内部控制及规范的信息披露,公司获得了上交所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类评价。
二、2023年公司经营成果报告
2023年,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继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但产业链价格伴随着供应的大量释放而显著回落;饲料行业则分化明显,畜禽饲料在生猪存栏保持高位和禽养殖环比改善拉动下贡献行业主要增量,水产饲料受终端需求低迷影响出现产量明显下降。在
总体经营充满挑战与压力的背景下,公司紧紧聚焦“光伏+农牧”两大主业,持续推动规模、成本、技术、品质等核心竞争力的巩固提升,总体实现了良好的经营成果。2023年,公司高纯晶硅、太阳能电池产品出货继续蝉联全球第一,组件出货进入全球前五,饲料销售稳中有进、盈利同比提升。但因产品销售规模的提升未能完全覆盖光伏产业链价格大幅回落的冲击,同时公司积极推动光伏产业技术变革,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基于谨慎原则对主要涉及PERC电池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91.04亿元,同比下降2.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5.74亿元,同比下降47.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6.13亿元,同比下降48.73%。
农牧业务方面,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我们保持了对行业发展新形势的敏锐判断,全年围绕落地“好产品年”、推动标准化二阶段工作、巩固供应链竞争优势开展工作。公司始终以“质量方针”为纲,实施技术转型和营销转型,以“养殖效益最大化”为目标规范公司全员意识和行为,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严格管控产品质量形成所涉及的设计、制造、使用全过程,构建公司生产成本最低、产品质量最好、养殖效益最优的核心竞争力,在产品品质、客户认可、人均效益、综合费用率等多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23年,立足前期变革积累,公司开年即提出打造通威“好产品年”,围绕“原料稳定、质量如一”的产品定位,进一步推动公司饲料业务全环节持续服务于用户“养殖效益最大化”,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馈。全年公司实现饲料总销量741.34万吨,同比增长3.05%。
2023年,在连续多年高速增长的基础上,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再次超过市场预期,达到444GW,同比增长76%(BNEF数据)。其中中国新增装机贡献了重要力量,在产业上游价格超预期下跌、后疫情时代电站建设加速以及风光大基地项目集中投产等多因素叠加影响下呈现爆发式增长,达到216.88GW,同比增长148.1%,连续11年位居全球首位。另一方面,虽然需求持续增长,但供给端新增产能在年内大量释放,供需失衡逐步凸显,产业链价格大幅回落。在光伏新能源业务方面,2023年公司继续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在董事会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产业链的规模、成本、技术优势,继续坚定推进2024-2026年高纯晶硅及太阳能电池业务发展规划,在工业硅、高纯晶硅、拉棒切片、太阳能电池以及组件各环节规划新产能布局,持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提升精益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公司在高纯晶硅、太阳能电池领域的全球龙头地位,继续加大海内外组件业务开拓,持续以优质的光伏产品助力全球能源转型。2023年,公司全年高纯晶硅产能满产满销,实现销量38.72万吨,同比增长50.79%,全球市占率超过25%;太阳能电池销量80.66GW,
同比增长68.11%,累计出货突破200GW;全年组件销量31.11GW,同比增长292.08%,出货量进入全球前五。
三、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公司发展战略是打造世界级安全食品供应商和清洁能源运营商。2024年,公司将继续利用在科研、品牌、综合运营等方面长期积累的综合实力及规模化优势,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坚持光伏新能源板块和农牧板块的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进程,优化完善各自产业链,力争以内生和外延的投资方式并举,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实现公司“为了生活更美好”的愿景目标。
1、农牧板块:打造世界级安全食品供应商
饲料产业:坚持“质量方针”战略,聚焦饲料业务的专业化和规模化,通过海内外建厂、并购等外延式发展和内生式增长,实现产业稳定发展。以水产饲料业务为主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水产饲料的季节性周期,持续推进与大型养殖公司在畜禽料方面的配套加工合作模式,提升饲料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水产养殖:基于公司多年来积累的水产饲料资源优势(养殖资源、渠道资源),借助公司特有的“渔光一体”复合增效模式,大力发展“公司+农户”的水产养殖运营新方式,进一步探索和开发设施化、标准化渔业养殖,有计划地重点开展以虾为主的优质水产品、特种水产品的工厂化养殖,提升水产养殖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环保标准,推动传统渔业向现代化渔业转型升级,打造领先的全程可追溯安全水产品生产基地。
水产品加工及贸易:加快推进水产品深加工与贸易业务,围绕“三鱼一虾”和“一品牌一平台一市场”的增长发展模式,打通从养殖端到消费端的产业链条。公司的绿色安全食品标杆“通威鱼”已经在区域市场取得了高度认可,未来将逐步复制成功模式。同时,公司积极进行水产销售大数据布局,推动线上电商平台(全农惠电商平台)与线下水产批发市场(三联水产品批发市场)共同发展,打造水产品流通体系。发挥“通威鱼”品牌优势,在鲜活鱼产品市场开拓的基础上,聚焦“罗非鱼、乌鱼、叉尾鮰、盐田虾”等核心水产品运营,着力沿养殖—批发—零售—消费端路径拓展,实现养殖、生产、加工、贸易的全覆盖。
2、光伏新能源板块:打造世界级清洁能源运营商
公司已成为光伏行业领先的产品制造商之一,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产业链优势,持续巩固各环节领先水平,加快推广“渔光一体”协同发展模式,向世界级清洁能源运营商迈
进。
在光伏制造领域,充分发挥公司领先的技术研发及成本管控能力,夯实公司在产品制造领域的龙头地位。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高纯晶硅环节领先的规模、技术、成本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打造高纯晶硅环节全球绝对领先地位;持续加强太阳能电池环节的研发、规模、管理优势,巩固公司领先的盈利能力与市场占有率,打造太阳能电池环节全球绝对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组件环节的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外多个市场持续巩固和提升渠道与品牌优势,保持全球组件企业领先地位。在光伏发电领域,坚定不移推广“渔光一体”发展模式,将公司的农业优势资源和光伏行业资源有机结合,形成立体的“渔光共生”经济,构筑饲料、安全水产品生产和绿色新能源开发为一体的经营模式,打造公司差异化核心竞争力。请各位股东审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二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以下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2023年,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监事会根据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治理的需要,全年召开了八次监事会会议并形成决议。
1、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在乐山市投资年产12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的议案》。
3、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的预案》《2022年度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报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及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3年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2023年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关于2023年利用短期溢余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关于2023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修订一系列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4、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在成都市双流区投资25GW太阳能电池暨20GW光伏组件项目的议案》。
5、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在乐山市峨眉山市投资建设16GW拉棒、切片、电池片项目的议案》《关于在乐山市五通桥区投资建设16GW拉棒、切片、电池片项目的议案》。
6、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7、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在鄂尔多斯市投资建设绿色基材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9、出席、列席三会
2023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公司所有监事会会议,列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下列事项发表检查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所有监事列席了公司2023年度所有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执行情况及对公司规章制度
遵守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认为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依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等有关要求,建立了适用于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制度。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报表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财务报告能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同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与各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24,380.20万元,占截至2022年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0%,关联交易合同履行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5、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其报告客观、公正。
6、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意见
2023年度业绩经营情况在预测的范围内,不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
7、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并能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实际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501,965,22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85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866,616,618.766元。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一套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请各位股东审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三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要求、上交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上市公司年报工作备忘录的规定,公司制作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审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四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2023年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在总体经营充满挑战与压力的背景下,公司紧紧聚焦“光伏+农牧”两大主业,持续推动技术、品质、规模、成本等核心竞争力的巩固提升,总体实现了良好的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1.04亿元,同比下降2.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74亿元,同比下降47.25%。
二、财务决算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亿元) | 增长率(%) | |
2023年 | 2022年 | |||
1 | 营业收入 | 1,391.04 | 1,424.23 | -2.33 |
2 | 营业成本 | 1,023.28 | 880.60 | 16.20 |
3 | 销售费用 | 21.30 | 14.35 | 48.46 |
4 | 管理费用 | 47.28 | 78.68 | -39.91 |
5 | 研发费用 | 11.89 | 14.64 | -18.78 |
6 | 财务费用 | 5.81 | 6.89 | -15.71 |
7 | 营业利润 | 222.91 | 395.74 | -43.67 |
8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135.74 | 257.34 | -47.25 |
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 | 46.72 | 66.47 | -29.71 |
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川华信审(2024)0039号”审计报告。
三、主要的会计数据及指标
1、变现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及资产负债率指标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率(%) |
总资产 | 1,643.63 | 1,455.75 | 12.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 | 615.29 | 607.93 | 1.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元) | 13.67 | 13.50 | 1.21 |
流动比率 | 1.61 | 2.08 | -22.60 |
速动比率 | 1.41 | 1.77 | -20.34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数) | 22.00 | 32.63 | -32.58 |
存货周转率(次数) | 10.89 | 10.56 | 3.13 |
资产负债率(%) | 55.08 | 49.69 | 上升5.39个百分点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元) | 6.81 | 9.73 | -30.01 |
注:“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元)”增长率计算差异主要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盈利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 | 净资产收益率(%) | |||
全面摊薄 | 加权平均 | |||
2023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2年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2.06 | 42.33 | 22.59 | 52.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2.13 | 43.68 | 22.66 | 54.05 |
(2)每股收益
项目 | 每股收益(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后的每股收益 | |||
2023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2年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151 | 5.7166 | 2.8737 | 5.49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239 | 5.8989 | 2.8818 | 5.6638 |
(3)现金流量情况
四、投资
1、2023年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的需要,投资571,641.18万元,以新设、增资、合并、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等方式加大、加快企业的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合并数(亿元) | 母公司(亿元) | ||
2023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82.00 | 1,346.80 | 13.81 | 38.4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5.21 | 908.62 | 5.08 | 35.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79 | 438.18 | 8.72 | 3.3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8.80 | 161.76 | 531.56 | 254.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9.19 | 369.82 | 470.29 | 235.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0.39 | -208.06 | 61.27 | 18.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8.63 | 268.06 | 158.59 | 428.4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3.28 | 175.60 | 435.32 | 136.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65 | 92.46 | -276.72 | 292.2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8.25 | 322.91 | -206.72 | 314.12 |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项目进度(%) |
增资通威食品有限公司 | 600.00 | 100 |
增资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 | 393,300.00 | 100 |
增资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3,493.93 | 100 |
增资通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 | 100 |
增资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 | 124,147.25 | 100 |
增资成都通威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100 |
合计 | 571,641.18 | / |
2、2023年度,在新能源和农牧板块均进一步投资,本年投入工程建设3,695,179.6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农牧项目 | 52,626.47 |
高纯晶硅项目 | 1,569,422.42 |
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 915,065.69 |
太阳能组件项目 | 956,712.46 |
电站项目 | 201,352.62 |
合计 | 3,695,179.65 |
请各位股东审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五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2023年度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审(2024)0039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454,425,123.86元;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73,900,132.37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结合公司2023年预计投资及资金使用情况,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501,973,7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74,286,240.13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请各位股东审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六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经济环境、地区、行业、规模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薪酬研究并提出建议,现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考核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薪酬总额(万元) |
刘舒琪 | 董事长 | 423.55 |
严虎 | 副董事长 | 312.13 |
刘汉元 | 董事 | 248.36 |
丁益 | 董事 | 8.00 |
宋东升 | 董事 | 81.02 |
李鹏 | 董事 | - |
傅代国 | 独立董事 | 16.00 |
姜玉梅 | 独立董事 | 16.00 |
许映童 | 独立董事 | 10.07 |
邓三 | 监事会主席 | 193.30 |
陈平福 | 监事 | 132.65 |
崔勇 | 监事 | 5.00 |
二、薪酬考核情况说明
(一)董事薪酬考核情况说明
按照公司内部工作职责及分工,公司内部董事除履行董事职责外,还承担公司部分具体业务管理职责。上述董事薪酬总额除董事津贴外,其余部分为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公司内部统一考核后核定;公司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制度,2023年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6万元,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其中李鹏先生自愿放弃本年度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考核情况说明
按照公司内部工作职责及分工,公司内部监事除履行监事职责外,还承担部分具体工作。上述内部监事薪酬总额除监事津贴外,其余部分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公司内部统一考核后核定;公司外部监事采取固定津贴制度,2023年度发放监事津贴统一标准为5万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七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各位股东:
2021-2023年,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执行2021、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两年累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达169亿元。2023年,公司秉持维护股东权益的原则,遵循回报规划,结合公司2023年预计投资及资金使用情况,拟继续派发现金红利4,074,286,240.13元,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将在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为继续践行公司明确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的经营理念,细化《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继续推进落实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公司制定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制订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积极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满足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并有足够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024-2026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以股票方式分配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
2、公司董事会应当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盈利能力、未来发展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诉求的情况下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在此过程中,公司会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预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同时,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6、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
调整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第四条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及决策机制
1、公司应当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间段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五条 附则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请各位股东审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八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4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8人。
四川华信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6,386.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86.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5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3家上市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129.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四川华信审计的除公司外,与公司同属农、林、牧、渔业或光伏行业的上市公司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武林
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
(2)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王映国
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复核或签署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
(3)拟签字项目负责经理:唐方模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洪波
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武林、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方模、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王映国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洪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91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2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643万元(含税)。2024年公司审计费用预估为人民币659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3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6万元(含税)。上述审计费用均根据四川华信拟提供的服务内容、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并按照《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3年12月首次发布)》相关规定进行确定,预估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有所增加,增加未超过20%。如后续根据四川华信拟提供的服务内容、审计工作量等客观情况,需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审计费用较2023年审计费用增加数未超过20%,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审计费用调整相关事项,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及对审计机构出具董事会相关决议。如调整后的审计费用较2023年审计费用增加数超过20%(含),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审计费用调整相关事项。
请各位股东审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九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报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农业及光伏新能源业务的加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上升,资金需求也随之增大。为更好地支持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拟相互提供担保,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
2、 下属子公司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担保;
3、下属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
4、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5、由第三方担保机构为下属子公司或公司的相关业务提供担保,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6、票据池业务涉及的担保不包括在内。
根据目前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拓展速度,预计上述担保事项涉及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在授权使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授权严虎先生在上述担保额度授权使用期限内审核并签署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相关担保事项文件;当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发生单笔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期限超过二十年(含二十年),并且需要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经济业务时,则由刘汉元先生或董事长签署。以上业务发生时不再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另行出具相关的董事会担保决议。
公司预计2024年度担保包含公司对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合营、联营公司担保等几种情形,按照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及高于70%两种情况预计最高担保金额如下: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最高担保金额(亿元) |
本公司 | 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 | 600 |
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 | 400 | |
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营、联营公司 | 5 |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合营、联营公司 | 5 | |
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 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 | 20 |
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 | 10 | |
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营、联营公司 | 1 |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合营、联营公司 | 1 | |
本公司 | 10 |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的担保额度,且为不同时点各自的最高担保金额,在同一时点全部担保总额累计不超过1000亿元。在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的前提下:1、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2、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合营、联营公司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将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营、联营公司担保。预计具体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示,担保额度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公司对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情况预计: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1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太阳能(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 3.15 | 0.00 | 10,000.00 | 0.16% | 否 | 否 |
2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3.89 | 8,660.00 | 0.00 | 0.14% | 否 | 否 |
3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硅资源(广元)有限公司 | 6.93 | 0.00 | 180,000.00 | 2.92% | 否 | 否 |
4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渔光一体南昌有限公司 | 7.50 | 629.35 | 0.00 | 0.01% | 否 | 否 |
5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71 | 46,500.00 | 0.00 | 0.76% | 否 | 否 |
6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 | 24.70 | 0.00 | 0.00 | 0.00% | 否 | 否 |
7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绿色基材(广元)有限公司 | 29.44 | 0.00 | 180,000.00 | 2.92% | 否 | 否 |
8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 29.71 | 44,530.00 | 0.00 | 0.72% | 否 | 否 |
9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32.26 | 0.00 | 320,000.00 | 5.20% | 否 | 否 |
10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威绿色基材有限公司 | 34.95 | 0.00 | 80,000.00 | 1.30% | 否 | 否 |
11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 | 35.19 | 0.00 | 0.00 | 0.00% | 否 | 否 |
12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海南)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37.24 | 3,599.76 | 0.00 | 0.06% | 否 | 否 |
13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永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47.98 | 0.00 | 0.00 | 0.00% | 否 | 否 |
14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泗洪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48.33 | 54,158.00 | 0.00 | 0.88% | 否 | 否 |
15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 | 48.77 | 340,576.00 | 0.00 | 5.53% | 否 | 否 |
16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 | 51.04 | 0.00 | 150,000.00 | 2.44% | 否 | 否 |
17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平度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27 | 0.00 | 0.00 | 0.00% | 否 | 否 |
18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常德市鼎城区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52.07 | 22,500.00 | 0.00 | 0.37% | 否 | 否 |
19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滨州市沾化区通汇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53.23 | 43,569.70 | 0.00 | 0.71% | 否 | 否 |
20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力渔光一体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54.94 | 0.00 | 0.00 | 0.00% | 否 | 否 |
21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安县通威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 55.62 | 13,050.00 | 0.00 | 0.21% | 否 | 否 |
22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6.52 | 0.00 | 30,000.00 | 0.49% | 否 | 否 |
23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 | 57.07 | 76,558.50 | 0.00 | 1.24% | 否 | 否 |
24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乾安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57.48 | 940.00 | 0.00 | 0.02% | 否 | 否 |
25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高安通威渔光一体科技有限公司 | 58.13 | 14,411.29 | 0.00 | 0.23% | 否 | 否 |
26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钦州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58.34 | 11,520.00 | 0.00 | 0.19% | 否 | 否 |
27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蚌埠市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59.81 | 36,537.00 | 0.00 | 0.59% | 否 | 否 |
28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攀枝花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59.85 | 4,700.00 | 0.00 | 0.08% | 否 | 否 |
29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东营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61.21 | 40,250.00 | 0.00 | 0.65% | 否 | 否 |
30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西昌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62.99 | 6,290.00 | 0.00 | 0.10% | 否 | 否 |
31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太阳能(南通)有限公司 | 63.67 | 0.00 | 0.00 | 0.00% | 否 | 否 |
32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5.82 | 297,747.34 | 0.00 | 4.84% | 否 | 否 |
33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廉江通威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 66.48 | 28,356.36 | 0.00 | 0.46% | 否 | 否 |
34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渔光一体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67.08 | 35,712.50 | 0.00 | 0.58% | 否 | 否 |
35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敖汉旗薪火新能源有限公司 | 67.15 | 24,000.00 | 0.00 | 0.39% | 否 | 否 |
36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渔光一体如东有限公司 | 68.54 | 35,475.00 | 0.00 | 0.58% | 否 | 否 |
37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福清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69.90 | 0.00 | 0.00 | 0.00% | 否 | 否 |
38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绿色基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 | / | 0.00 | 140,000.00 | 2.27% | 否 | 否 |
39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硅能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 | / | 0.00 | 700,000.00 | 11.37% | 否 | 否 |
40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太阳能(峨眉山)有限公司 | / | 0.00 | 100,000.00 | 1.62% | 否 | 否 |
(二)本公司对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担保情况预计: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期归母净资产比例 | ||||||||
1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通威硅能源有限公司 | 75.15 | 130,010.50 | 200,000.00 | 5.36% | 否 | 否 |
2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光伏科技(峨眉山)有限公司 | 100.24 | 0.00 | 100,000.00 | 1.62% | 否 | 否 |
3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 | 87.36 | 0.00 | 600,000.00 | 9.75% | 否 | 否 |
4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太阳能香港有限公司 | 98.30 | 301,815.00 | 20,000.00 | 5.23% | 否 | 否 |
5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太阳能(彭山)有限公司 | 74.92 | 280,000.00 | 0.00 | 4.55% | 否 | 否 |
6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 | 95.51 | 20,400.00 | 0.00 | 0.33% | 否 | 否 |
7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太阳能(盐城)有限公司 | 90.06 | 184,000.00 | 0.00 | 2.99% | 否 | 否 |
8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太阳能(四川)有限公司 | 76.64 | 88,000.00 | 0.00 | 1.43% | 否 | 否 |
9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东兴通惠新能源有限公司 | 71.00 | 12,321.14 | 0.00 | 0.20% | 否 | 否 |
10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天门通威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 75.18 | 958.86 | 0.00 | 0.02% | 否 | 否 |
11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81.01 | 12,000.00 | 0.00 | 0.19% | 否 | 否 |
12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绥化通力渔光一体科技有限公司 | 91.29 | 20,368.94 | 0.00 | 0.33% | 否 | 否 |
13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宾阳县晶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1.54 | 23,982.50 | 0.00 | 0.39% | 否 | 否 |
14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肇源通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6.47 | 28,508.33 | 0.00 | 0.46% | 否 | 否 |
15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天门通力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 88.60 | 135,033.33 | 0.00 | 2.19% | 否 | 否 |
16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新区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88.54 | 27,289.50 | 0.00 | 0.44% | 否 | 否 |
17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辉能威盛唐山市丰南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89.06 | 90,000.00 | 0.00 | 1.46% | 否 | 否 |
(三)本公司对合营、联营公司担保情况预计: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1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通威拜欧玛(无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6.19 | 1,263.78 | 11,000.00 | 0.20% | 否 | 否 |
(四)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其他子公司担保情况预计: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1 | 越南通威责任有限公司、越南天邦饲料有限公司 | 海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12.46 | 962.17 | 4,000.00 | 0.08% | 否 | 否 |
2 | 同塔通威有限责任公司、前江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和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15.07 | 1,134.37 | 0.00 | 0.02% | 否 | 否 |
3 | 越南通威责任有限公司、海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越南天邦饲料有限公司 | 18.54 | 594.82 | 1,000.00 | 0.03% | 否 | 否 |
4 | 和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前江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同塔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29.74 | 1,249.39 | 3,000.00 | 0.07% | 否 | 否 |
5 | 通威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孟加拉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 31.62 | 0.00 | 11,000.00 | 0.18% | 否 | 否 |
6 | 海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越南天邦饲料有限公司 | 越南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40.82 | 8,322.35 | 0.00 | 0.14% | 否 | 否 |
7 | 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喜德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69.99 | 11,638.00 | 0.00 | 0.19% | 否 | 否 |
(五)下属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其他子公司担保情况预计: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1 | 同塔通威有限责任公司、和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前江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91.22 | 1,329.83 | 3,000.00 | 0.07% | 否 | 否 |
2 | 通威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印度尼西亚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84.11 | 0.00 | 1,500.00 | 0.02% | 否 | 否 |
(六)下属子公司对合营、联营公司担保情况预计: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归母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1 | 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贵港史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89.17 | 303.00 | 0.00 | 0.005% | 否 | 是 |
2 | 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湖北史记种猪畜牧有限公司 | 90.92 | 931.00 | 0.00 | 0.02% | 否 | 是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为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3)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4)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担保;(5)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预计该周期内将对包括但不限于附表1-1及附表2-1所列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见附表1-1、1-2及附表2-1、2-2。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具体担保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余额2.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37%;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54.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41.37%;下属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41%。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子公司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除战略合作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提供担保逾期额为50万元,按合同约定未到分责清算日,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购买饲料客户担保代偿款余额为1,449.54万元,公司正在追偿中;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逾期金额为0。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1-1: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基本情况附件1-2: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财务数据附件2-1: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基本情况附件2-2: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财务数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附表1-1: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基本情况
序号 | 预计被担保对象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地址 | 经营内容 | 股权关系 |
1 | 通威太阳能(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 李岩 | 650.00 | 新加坡 | 电池片生产经营 | 通威太阳能(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持股100% |
2 | 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邱艾松 | 120,000.00 | 四川成都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3 | 通威硅资源(广元)有限公司 | 江滔 | 10,000.00 | 四川省广元市 | 有色金属矿采选 | 四川永祥硅资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
4 | 通威渔光一体南昌有限公司 | 冷刚 | 24,610.00 | 江西南昌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
5 | 海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 | 6,207.11 | / | 饲料生产及销售 | 通威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股100% |
6 | 和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 | 6,713.29 | / | 饲料生产及销售 | 通威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股100% |
7 | 通威拜欧玛(无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周澎 | 21,000.00 | 江苏无锡 | 饲料生产及销售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BIOMARGROUPA/S持股50% |
8 | 越南天邦饲料有限公司 | / | 7,349.70 | / | 饲料生产及销售 | 通威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股65%,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 |
9 | 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李斌 | 280,000.00 | 四川乐山 | 高纯晶硅 |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5%、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 |
10 | 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 | 张习松 | 280,000.00 | 内蒙古包头 | 高纯晶硅 |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11 | 通威绿色基材(广元)有限公司 | 陈雪刚 | 90,000.00 | 四川省广元市 | 工业硅 |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12 | 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 罗晓云 | 340,000.00 | 四川成都 | 电池片/硅片生产经营 | 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65%、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 |
13 | 同塔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 | 3,309.46 | / | 饲料生产及销售 | 通威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股100% |
14 | 孟加拉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 / | 8,631.47 | / | 饲料生产及销售 | 通威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股100% |
15 | 通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郭异忠 | 80,000.00 | 四川成都 | 饲料生产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16 | 内蒙古通威绿色基材有限公司 | 杜亦军 | 50,000.00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工业硅 |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17 | 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 | 刘逸枫 | 160,000.00 | 四川乐山市 | 高纯晶硅 |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18 | 通威(海南)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薛峰 | 20,000.00 | 海南澄迈县 | 水产品加工、饲料生产及销售 | 通威食品有限公司持股100% |
19 | 越南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 | 20,649.26 | / | 饲料生产及销售 | 通威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股100% |
20 | 四川永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袁中华 | 180,000.00 | 四川乐山市 | 高纯晶硅 | 四川永祥硅材料有限公司持股65%,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 |
21 | 泗洪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李念福 | 1,000.00 | 江苏泗洪县 | 光伏电力经营 | 葫芦岛市连山区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20%、横峰县晶芯电力有限公司持股80% |
22 | 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 | 杜炳胜 | 160,000.00 | 云南保山 | 高纯晶硅 |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
23 | 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 | 姚骞 | 200,000.00 | 四川眉山市 | 电池片生产经营 | 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100% |
24 | 平度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邓卫平 | 2,000.00 | 山东平度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 |
25 | 常德市鼎城区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冷刚 | 5,000.00 | 湖南常德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
26 | 滨州市沾化区通汇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邓卫平 | 33,000.00 | 滨州沾化区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持股51%,上海汇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9% |
27 | 珠海海为饲料有限公司 | 刘英杰 | 6.000.00 | 广东珠海市 | 饲料生产及销售 | 通威拜欧玛(无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
28 | 通力渔光一体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吴小平 | 5,000.00 | 南京市六合区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00% |
29 | 公安县通威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 吴小平 | 5,000.00 | 湖北荆州市公安县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00% |
30 | 通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何东键 | 5,000.00 | 四川成都 | 货物进出口 | 通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 |
31 | 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 | 庞三凤 | 100,000.00 | 四川成都 | 电池片生产经营 |
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85%、成都金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5%、成都先进制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
32 | 乾安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冷刚 | 1,000.00 | 吉林乾安县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
33 | 高安通威渔光一体科技有限公司 | 冷刚 | 5,000.00 | 江西高安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
34 | 钦州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冷刚 | 5,000.00 | 广西钦州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
35 | 蚌埠市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冷刚 | 5,000.00 | 安徽蚌埠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
36 | 攀枝花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邓卫平 | 3,682.00 | 四川攀枝花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0%、通威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持股50% |
37 | 东营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冷刚 | 5,000.00 | 山东东营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
38 | 西昌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冷刚 | 1,000.00 | 四川西昌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
39 | 通威太阳能(南通)有限公司 | 萧圣义 | 100,000.00 | 江苏南通市 | 组件生产经营 | 通威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
40 | 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甘居富 | 300,000.00 | 四川乐山市 | 高纯晶硅 |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 |
41 | 廉江通威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 邓卫平 | 5,000.00 | 广东廉江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 |
42 | 通威渔光一体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李念福 | 5,000.00 | 广东江门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00% |
43 | 敖汉旗薪火新能源有限公司 | 邓卫平 | 13,800.00 | 内蒙古敖汉旗 | 光伏电力经营 | 敖汉旗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持股20%,敖汉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80% |
44 | 通威渔光一体如东有限公司 | 冷刚 | 16,000.00 | 江苏南通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
45 | 福清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冷刚 | 5,000.00 | 福建福清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
46 | 喜德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冷刚 | 5,000.00 | 四川凉山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
47 | 通威太阳能(峨眉山)有限公司 | 宋枭 | 10,000.00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电池片生产经营 | 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100% |
48 | 通威绿色基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 | 胡瑾 | 10,000.00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 工业硅 |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49 | 通威硅能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 | 程豪 | 10,000.00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 高纯晶硅 |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附表1-2: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 | 预计被担保对象 | 2023年 | ||||
资产 | 负债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负债率(%) | ||
1 | 通威太阳能(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 12.47 | 0.39 | 0.00 | -4.17 | 3.15 |
2 | 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422,142.86 | 16,421.02 | 7,952.84 | -593.60 | 3.89 |
3 | 通威硅资源(广元)有限公司 | 1,111.14 | 76.98 | 0.00 | 0.00 | 6.93 |
4 | 通威渔光一体南昌有限公司 | 27,113.93 | 2,033.95 | 2,597.96 | 1,046.21 | 7.50 |
5 | 海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11,505.59 | 1,433.87 | 24,519.50 | 507.60 | 12.46 |
6 | 和平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8,947.59 | 1,348.66 | 14,690.42 | 283.97 | 15.07 |
7 | 通威拜欧玛(无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237.10 | 4,086.36 | 34,376.58 | 695.84 | 16.19 |
8 | 越南天邦饲料有限公司 | 4,604.48 | 853.84 | 15,694.15 | -344.85 | 18.54 |
9 | 四川永祥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82,972.53 | 327,898.89 | 1,460,296.54 | 773,827.11 | 20.71 |
10 | 内蒙古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 | 1,191,574.63 | 294,310.62 | 1,413,669.25 | 636,217.43 | 24.70 |
11 | 通威绿色基材(广元)有限公司 | 15,443.62 | 4,545.92 | 0.16 | -102.29 | 29.44 |
12 | 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 538,602.99 | 160,012.81 | 1,641,198.03 | 129,997.34 | 29.71 |
13 | 同塔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6,941.85 | 2,064.37 | 16,324.23 | 296.16 | 29.74 |
14 | 孟加拉通威饲料有限公司 | 16,230.14 | 5,131.56 | 49,395.00 | 2,154.40 | 31.62 |
15 | 通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688,590.27 | 222,134.96 | 82,924.98 | 82,924.98 | 32.26 |
16 | 内蒙古通威绿色基材有限公司 | 62,727.47 | 21,924.39 | 1.26 | -196.92 | 34.95 |
17 | 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 | 445,819.41 | 156,905.16 | 357,143.91 | 113,090.19 | 35.19 |
18 | 通威(海南)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25,782.47 | 9,602.63 | 45,044.19 | 32.51 | 37.24 |
19 | 越南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42,223.22 | 17,235.23 | 104,132.53 | 9,713.65 | 40.82 |
20 | 四川永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400,179.59 | 191,992.20 | 850,189.36 | 79,333.47 | 47.98 |
21 | 泗洪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9,685.20 | 53,009.87 | 10,727.50 | 4,881.81 | 48.33 |
22 | 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 | 1,541,757.70 | 751,933.48 | 735,526.08 | 311,038.04 | 48.77 |
23 | 通威太阳能(眉山)有限公司 | 827,769.41 | 422,496.78 | 1,758,549.10 | 142,838.87 | 51.04 |
24 | 平度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6,652.16 | 3,410.89 | 865.04 | 278.81 | 51.27 |
25 | 常德市鼎城区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47,639.14 | 24,806.17 | 4,848.80 | 1,531.86 | 52.07 |
26 | 滨州市沾化区通汇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91,515.63 | 48,710.48 | 14,228.60 | 1,444.85 | 53.23 |
27 | 珠海海为饲料有限公司 | 16,844.31 | 9,109.00 | 92,267.26 | 841.94 | 54.08 |
28 | 通力渔光一体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40,237.98 | 22,107.29 | 4,344.29 | 1,308.16 | 54.94 |
29 | 公安县通威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 36,601.53 | 20,356.03 | 4,314.49 | 1,133.70 | 55.62 |
30 | 通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3,461.62 | 7,607.97 | 318,941.20 | 796.74 | 56.52 |
31 | 通威太阳能(金堂)有限公司 | 775,712.57 | 442,697.33 | 988,786.48 | 27,673.66 | 57.07 |
32 | 乾安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8,191.03 | 10,455.52 | 2,228.78 | 611.47 | 57.48 |
33 | 高安通威渔光一体科技有限公司 | 27,606.17 | 16,048.06 | 3,189.50 | 463.06 | 58.13 |
34 | 钦州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54,981.66 | 32,078.42 | 7,032.97 | -774.14 | 58.34 |
35 | 蚌埠市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74,471.74 | 44,538.20 | 8,121.90 | 3,477.69 | 59.81 |
36 | 攀枝花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261.78 | 9,134.92 | 2,295.54 | 944.52 | 59.85 |
37 | 东营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80,411.33 | 49,216.51 | 8,491.53 | 1,962.85 | 61.21 |
38 | 西昌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532.35 | 7,894.20 | 1,688.11 | 495.66 | 62.99 |
39 | 通威太阳能(南通)有限公司 | 257,019.97 | 163,640.02 | 20,950.12 | -6,620.04 | 63.67 |
40 | 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64,284.91 | 568,900.01 | 95,976.53 | -3,852.00 | 65.82 |
41 | 廉江通威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 48,522.63 | 32,258.18 | 5,310.95 | 1,452.40 | 66.48 |
42 | 通威渔光一体科技(江门)有限公司 | 64,009.95 | 42,935.62 | 6,773.00 | 2,053.29 | 67.08 |
43 | 敖汉旗薪火新能源有限公司 | 79,550.60 | 53,415.01 | 8,345.72 | 1,550.99 | 67.15 |
44 | 通威渔光一体如东有限公司 | 67,991.74 | 46,601.53 | 5,744.81 | 1,746.79 | 68.54 |
45 | 福清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141.36 | 8,487.31 | 1,629.03 | -26.68 | 69.90 |
46 | 喜德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 38,012.08 | 26,602.95 | 4,559.91 | 1,737.72 | 69.99 |
47 | 通威太阳能(峨眉山)有限公司 | / | / | / | / | / |
48 | 通威绿色基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49 | 通威硅能源(鄂尔多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附表2-1: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基本情况
序号 | 预计被担保对象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地址 | 经营内容 | 股权关系 |
1 | 内蒙古通威硅能源有限公司 | 游书华 | 400,000.00 | 内蒙古包头 | 高纯晶硅 |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2 | 通威光伏科技(峨眉山)有限公司 | 袁中华 | 150,000.00 |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 拉棒 |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3 | 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 | 徐涛 | 160,000.00 | 四川成都 | 电池片生产经营 | 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100% |
4 | 通威太阳能香港有限公司 | / | 630.34 | 中国香港 | 电池片生产经营 | 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100% |
5 | 通威太阳能(彭山)有限公司 | 顾峰 | 10,000.00 | 四川眉山市 | 电池片生产经营 | 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100% |
6 | 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 | 萧圣义 | 215,000.00 | 安徽合肥 | 电池片、组件生产经营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7 | 通威太阳能(盐城)有限公司 | 翟绪锦 | 30,000.00 | 江苏南通市 | 组件生产经营 | 通威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
8 | 通威太阳能(四川)有限公司 | 萧圣义 | 30,000.00 | 四川成都市 | 组件生产经营 | 通威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
9 | 天津滨海新区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李念福 | 5,000.00 | 天津滨海新区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00% |
10 | 天门通威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 幸鹏 | 2,000.00 | 湖北天门市 | 组件生产经营 |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11 | 重庆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辜英通 | 5,000.00 | 重庆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 |
12 | 绥化通力渔光一体科技有限公司 | 吴小平 | 5,000.00 | 黑龙江绥化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00% |
13 | 宾阳县晶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吴小平 | 5,000.00 | 广西南宁市宾阳县 | 光伏电力经营 | 广西晶创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9%、张娉1% |
14 | 肇源通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冷刚 | 5,000.00 | 黑龙江大庆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
15 | 天门通力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 吴小平 | 5,000.00 | 湖北天门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新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00% |
16 | 辉能威盛唐山市丰南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李念福 | 5,000.00 | 河北唐山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渔光一体科技(唐山)有限公司持股100% |
17 | 前江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 | 1,997.31 | / | 饲料生产及销售 | 通威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股100% |
18 | 东兴通惠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冷刚 | 5,000.00 | 广西东兴市 | 光伏电力经营 | 通威惠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
19 | 印度尼西亚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 | 4,276.13 | / | 饲料生产及销售 | 通威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股100% |
20 | 贵港史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潘中术 | 1,000.00 | 广西贵港 | 肥料销售;牲畜销售 | 史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
21 | 湖北史记种猪畜牧有限公司 | 朱庆华 | 1,000.00 | 湖北阳新 | 生猪养殖、销售 | 史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
附表2-2:预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序号 | 预计被担保对象 | 2023年 | ||||
资产 | 负债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负债率(%) | ||
1 | 内蒙古通威硅能源有限公司 | 580,348.41 | 436,104.52 | 11.95 | -2,756.11 | 75.15 |
2 | 通威光伏科技(峨眉山)有限公司 | 24.94 | 25.00 | 0.00 | -0.06 | 100.24 |
3 | 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 | 524,470.24 | 458,176.85 | 1,191,123.02 | -63,373.05 | 87.36 |
4 | 通威太阳能香港有限公司 | 121,765.78 | 119,699.00 | 0.00 | 34.31 | 98.30 |
5 | 通威太阳能(彭山)有限公司 | 644,787.67 | 483,101.91 | 209,993.21 | -35,788.17 | 74.92 |
6 | 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 | 907,898.33 | 867,175.93 | 3,592,074.04 | -85,164.06 | 95.51 |
7 | 通威太阳能(盐城)有限公司 | 716,641.60 | 645,415.54 | 1,012,522.89 | -48,671.81 | 90.06 |
8 | 通威太阳能(四川)有限公司 | 289,825.05 | 222,130.91 | 405,241.17 | -21,294.03 | 76.64 |
9 | 天津滨海新区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71,910.21 | 63,667.71 | 6,774.31 | 935.60 | 88.54 |
10 | 天门通威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 15,337.31 | 11,529.99 | 1,582.01 | 1,125.77 | 75.18 |
11 | 重庆通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56,635.69 | 45,879.95 | 5,558.98 | 828.68 | 81.01 |
12 | 绥化通力渔光一体科技有限公司 | 41,508.72 | 37,894.38 | 4,303.51 | -4,958.05 | 91.29 |
13 | 宾阳县晶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694.60 | 31,167.62 | 3,409.53 | -11,715.07 | 101.54 |
14 | 肇源通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7,325.50 | 32,276.00 | 3,748.76 | -6,212.49 | 86.47 |
15 | 天门通力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 232,594.23 | 206,080.00 | 9,671.76 | -9,220.46 | 88.60 |
16 | 辉能威盛唐山市丰南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185,587.80 | 165,291.82 | 0.00 | -15.67 | 89.06 |
17 | 前江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7,947.30 | 7,249.52 | 22,415.21 | 44.31 | 91.22 |
18 | 东兴通惠新能源有限公司 | 35,654.51 | 25,313.25 | 6,392.45 | -287.99 | 71.00 |
19 | 印度尼西亚通威有限责任公司 | 19,192.71 | 16,142.20 | 29,884.02 | 1,088.88 | 84.11 |
20 | 贵港史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6,457.97 | 14,675.10 | 15,276.82 | 5,533.65 | 89.17 |
21 | 湖北史记种猪畜牧有限公司 | 18,402.63 | 16,731.68 | 34,852.83 | 7,100.94 | 90.92 |
议案十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各位股东:
关于2024年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解决部分中小规模客户在正常经营中的资金困难,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拟根据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担保,任一时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
预计担保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担保余额 | 最高担保额度 | 最高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司下游客户 | 客户 | / | 1.84 | 5.00 | 0.81 |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 否 | / |
上述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
(2)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3)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担保;(4)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的授权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直接或者与其他担保机构组成共同担保或再担保为公司客户提供的担保事项,不再逐笔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及担保风险管控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对象主要系公司下游客户,因饲料及部分电站产业的经营特性:下游客户数量较大、分布分散、规模差异明显,公司对客户发生担保
的频次较高,因此公司将该类客户纳入统一额度管理,披露整体担保业务情况。
(二)担保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开展的担保业务,公司制定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农牧板块零赊欠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级风控体系。一级:公司市场人员负责筛选推荐优质客户及贷后管理;二级:担保公司从业人员对推荐客户进行调查评估和风险处置;三级:公司信用管理中心制定信用管理政策,并监督政策执行。在三级风控体系下,各级机构人员各行其职,出现担保风险按信用管理办法规定承担相应的考核和赔偿责任。
(三)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反担保措施主要包括抵押、保证人及质押三种。抵押方面,选择具备一定变现价值的房产、车辆、养殖场地、养殖物作抵押;保证人方面,选择公司实控人或借款人成年子女、合伙人、下游养殖户及其他有保证能力的自然人或公务员、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等作保证;质押方面,以公司股权或借款人饲料销售年终折扣及借款人养殖场地租金收益权等作质押。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根据每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四、累计担保余额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即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对象的担保)余额2.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37%;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54.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41.37%;下属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5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41%。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子公司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除战略合作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提供担保逾期额为50万元,按合同约定未到分责清算日,通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下游客户担保代偿款余额为1,449.54万元,公司正在追偿中;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逾期金额为0。
请各位股东审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十一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竞争需要。根据公司2024年的经营计划及国家金融政策,并结合公司投资计划,拟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敞口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长、中、短期融资、开立商业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银团贷款、保函及法人账户透支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或授信需求。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申请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授权严虎先生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当与金融机构的单笔融资超过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含二十年),则由刘汉元先生或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以上业务发生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金融机构另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十二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取得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方式结算。为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公司将在2024年开展票据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向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托收、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的一揽子金融服务,主要解决公司在购销活动中收付票据期限错配、金额错配问题,帮助公司实现票据资源的统筹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二)业务实施主体
本公司及子公司。
(三)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四)实施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最高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即期余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实施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每年应当对实施额度进行重估。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一)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降低收到假票、瑕疵票等异常票据的风险;
(二)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票据供需不均衡的问题,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全面盘活票据资源;
(三)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提高融资灵活度,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四)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等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请各位股东审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议案十三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在此摘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如下:
一、《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1,548,184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1,973,746元。 |
新增: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审计师。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CEO/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核心技术人员。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501,548,18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501,548,184股,其他种类股0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501,973,74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501,973,746股,其他种类股0股。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传真或专人通知;通知时限为:不少于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前二日。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资已付的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等其他方式进行书面通知;通知时限为:不少于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前二日。但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召开的临时董事会会议不受前款通知时限的限制。 |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等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表决或记名投票表决。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审计师、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CEO/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CEO/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和形式 |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和形式 |
1、公司应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尽力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股利分配。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后续发展;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三)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时间 原则上公司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且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必要时,也可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进行中期分红。 在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 1、公司应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可持续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尽力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股利分配。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后续发展;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三)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时间 原则上公司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且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必要时,也可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进行中期分红。 在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盈利能力、未来发展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诉求的情况下提出、拟定。在此过程中,公司应通过各种方式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利润分配调整机制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盈利能力、未来发展等因素,在充分考虑公司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诉求的情况下提出、拟定。在此过程中,公司应通过各种方式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预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利润分配调整机制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 |
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或其中任意一种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或其中任意一种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二、《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前 | 修订后 |
6.4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一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资已付的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等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 6.4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进行通知。通知方式为: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资已付的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等其他方式进行书面通知。但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召开的临时董事会会议不受前款通知时限的限制。 |
上述《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已全文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并请各位股东参见附件,请各位股东审议。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