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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9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会议资料目录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3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6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

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2议案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7.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14附件: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5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列席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年05月16日14:30

(二)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中研路1177号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05月16日至2024年05月16日

3、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独立董事述职;

(六)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效开展了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在相关工作基础上,形成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6日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6日

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6日

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在监事会的监督下,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董事会确定的2023年度主要经营计划,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0134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6日

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749,776.78元。经董事会决议,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状况及战略规划等多重因素,公司决定以积极的方式展现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念、并回馈广大中小投资者,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6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33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44.61%。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6日

议案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

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度,公司实现稳步发展,这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员工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为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等情况,现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介绍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谢怀杰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现任110.40
杨丽萍董事、财务负责人现任67.22
高芳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29.90
谢雨凝董事现任36.58
毕鑫董事、核心技术人员现任128.81
李振芳董事现任57.68
安亚人独立董事现任6.00
苏志勇独立董事现任6.00
周佰成独立董事现任6.00
刘亚鑫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108.34
秦振兴监事、核心技术人员现任78.61
平仕衡监事、核心技术人员现任84.20
总计719.73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提请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予以确认。

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独立董事支付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的独立董事津贴维持不变,不向非独立董事支付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其在公司领取其任职的职务薪酬,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执行。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6日

议案7.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7.01修订《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7.02修订《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人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7.03修订《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人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6日

附件: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华审字【2024】001100134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91,837,050.28248,121,782.1817.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553,799.4655,914,220.88-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965,439.4553,569,577.99-2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681,653.9712,484,559.68-594.06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57,206,575.48327,275,397.49253.59
总资产1,244,954,546.97475,424,335.71161.86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92亿元,同比增长17.62%,主要原因是公司凭借核心技术和产品等多方面的优势,成功在新客户拓展与新市场开发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同时公司产品性能优异、品质稳定,满足了客户的多样化需求,逐步获得客户认可,订单量稳步增长。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23.53%,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如氟酮等,在报告期期初的价格居高,导致营业成本上升;此外,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同比增长;同时,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员增加,导致管理费同比增长。公司积极应对这些挑战,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多措并举实现降本增效,持续进行技术研发,为未来的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94.06%,主要系报告期内对原材料进行备货,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对优质客户销售业务开放账期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50.61-9.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50.61-9.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10.59-30.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8418.07减少8.2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3917.32减少9.93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915.81增加2.10个百分点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5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41元同,较上年同期下降30.5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为2,554.4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75%;扣除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的当期研发投入为2,307.2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7.91%。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报告期末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
货币资金615,867,169.14117,446,375.83424.38
交易性金融资产118,076,181.10--
应收票据40,051,749.4946,011,038.11-12.95
应收账款59,242,544.8110,055,730.13489.14
应收款项融资6,805,667.138,365,268.44-18.64
预付款项12,908,635.3135,888,425.88-64.03
其他应收款680,234.25651,215.624.46
存货159,519,638.7991,291,849.5374.74
其他流动资产5,688,317.745,084,880.2711.87
固定资产114,535,692.99105,375,926.158.69
在建工程27,629,510.0813,127,357.95110.47
使用权资产837,597.42117,046.69615.61
无形资产72,201,457.2235,552,869.65103.08
递延所得税资产595,706.02189,997.26213.53
其他非流动资产10,314,445.486,266,354.2064.60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同比增长424.38%,主要系公司202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增长11,807.61万元,主要系现金管理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同比增长489.14%,主要系公司大客户信用政策增加账期所致。

(4)预付款项,同比下降64.03%,主要系公司规模增大信誉度增加预付款减少所致。

(5)存货,同比增长74.74%,主要系原材料储备及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同比增长110.47%,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厂房、设备等支出增加所致。

(7)使用权资产,同比增长615.61%,主要系本期因生产需要租赁仓库预付2024年租金所致。

(8)无形资产,同比增长103.08%,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比增长213.53%,主要系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长64.60%,主要系公司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和预付购建无形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末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同比增减(%)
短期借款2,599,800.3069,229,024.42-96.24
应付账款1,935,372.481,746,235.8110.83
合同负债3,067,974.612,244,647.4836.68
应付职工薪酬3,334,708.597,334,971.30-54.54
应交税费3,029,363.859,557,178.21-68.30
其他应付款25,507,845.55929,747.892,643.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9,047.62128,043.74-7.03
长期借款-12,300,000.00-100
租赁负债470,930.75--
递延收益4,988,763.915,749,977.48-13.24
递延所得税负债6,330,183.304,245,629.9649.1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

(1)短期借款,同比下降96.24%,主要系公司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2)合同负债,同比增长36.68%,主要系公司预收销货款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同比下降54.54%,主要系公司2023年度员工绩效当年发放所致。

(4)应交税费,同比下降68.30%,主要系2022年度有延缓缴纳税费优惠政策所致。

(5)其他应付款,同比增长2,643.52%,主要系公司2023年度拟现金分派股利所致。

(6)长期借款,同比下降100%,主要系公司银行贷款归还所致。

(7)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比增长49.10%,主要系公司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增加所致。

(三)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91,837,050.28248,121,782.1817.62
营业成本176,615,333.89137,387,310.6428.55
销售费用10,857,964.578,821,672.3923.08
管理费用34,934,774.6525,106,404.8939.15
财务费用-2,487,189.27-1,865,301.7633.34
研发费用25,544,598.5916,877,099.4551.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681,653.9712,484,559.68-594.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1,137,324.91-32,031,718.68-465.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1,161,853.1528,560,412.782,495.07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上升17.62%,主要是公司凭借核心技术和产品多元化的优势,在新客户拓展和新市场开发方面取得了成效,成功打开新市场并开发了多个新客户,同时公司产品性能优异、品质稳定,满足了客户的多样化需求,逐步获得客户认可。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比上升28.55%,主要是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比上升23.08%,主要是销售和售后服务人员数量增加且因业绩增长工资、奖金有所提高,使得销售和售后服务人员工资薪金增加,以及售后服务费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比上升39.15%,主要是因业务规模扩大产生的管理需求,聘用的管理人员数量增加,公司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增加,审计、中介费用等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比上升51.36%,主要是随着现有产品改进及工艺开发以及新产品及新工艺开发,相应研发物料消耗增加,聘用的研发人员人数以及支付研发人员的薪酬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购买商品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所致。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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