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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钜泉科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28,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1%,该部分股份目前存放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396539)”内。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截至2024年4月19日收盘,公司总股本为83,520,000股,扣除回购账户中的1,428,575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82,091,425股。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计算依据

(一)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处理依据及计算公式

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进行现金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

以前一交易日(4月19日)收盘价41.67元/股计算:

1、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80元/股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41.67-0.80)÷(1+0.45)=28. 18621元/股

2、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系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83,520,000-1,428,575= 82,091,425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2,091,425×0.80)÷83,520,000≈0.78632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82,091,425×0.45)÷83,520,000≈0.44230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41.67-0.78632)÷(1+0.44230)≈28.34617元/股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28.18621-28.34617|÷28.18621≈0.57%,小于1%。

综上,根据计算结果,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本次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较小。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钜泉科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 成 乐 毅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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