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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8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2024年5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的董事8人,实参会董事8人。

4.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牛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阅并接受了才延福先生的辞呈。因退休原因,才延福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才延福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参会董事对才延福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审议《关于提名杨玉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杨玉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杨玉峰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杨玉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5月28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1日。

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

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6.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

9.公司2024年度债券发行计划;

10.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

11.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关于采购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煤炭的议案;

(2)关于采购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煤炭的议案;

(3)关于拟接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物资配送服务的议案;

14.关于投资建设山东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试点项目首批二期250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

15.关于选举杨玉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1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附:杨玉峰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七日

附:

杨玉峰先生简历

杨玉峰,男,1976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处长;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总经济师,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市场营销中心副主任、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主任;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杨玉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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