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19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万元~4,000万元 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708,861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22%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006.55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1.15元/股~13.13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3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9日、2月2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08,861股,占公司总股本140,363,220股的比例为
1.2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13元/股,最低价为11.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65,542.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