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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太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7

股票简称:好太太 股票代码:603848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地点:广州

目 录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 4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6

议案一 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 6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孙振萍) ...... 16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建水) ...... 22

议案二 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 29

议案三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34

议案四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5

议案五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39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1

议案七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2议案八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45议案九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47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48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6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61议案十三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67

议案十四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69

议案十五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70

议案十六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72

议案十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74

议案十八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0

议案十九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2

议案二十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84

议案二十一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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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3日14点00分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阳二路12号公司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主持人:董事长沈汉标先生大会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规则和审议方式

四、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与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五、宣读议案并表决

六、见证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收集表决票并进行票数统计

七、会议主持人宣读每一议案的表决情况、表决结果以及每一议案是否获得通过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要求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先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在办理发言登记手续的股东就审议议案发言完毕后,再做出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涉及事项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有直接关系。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集中审议的方式审议各项议案,以记名填写表决票方式进行表决,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与见证律师共同计票、监票。

六、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以下事项的表决:

议案1《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议案2《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议案3《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议案4《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5《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9《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议案11《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12《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13逐项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议案13.01《关于确认沈汉标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议案13.02《关于确认王妙玉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议案13.03《关于确认肖娟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议案13.04《关于确认黄建水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议案13.05《关于确认孙振萍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议案14逐项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议案14.01《关于确认林贤惜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议案14.02《关于确认沈宝珊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议案14.03《关于确认黄勇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议案15《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议案16《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议案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18《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19《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20《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21《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设计票人两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监票人两名,由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出任。计票人、监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的人数以及代表股权数

2、清点票数,检查每张选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集中统计选票

四、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均按表决权计数:

1、每一个表决事项,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一票表决权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代表或其代理人行使表决权时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五、表决时,在表决票的选票栏“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个并打“√”。表决事项涉及回避表决的,请划横线。不填、错填、填写模糊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当场清点和统计选票。

七、现场宣布表决结果。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8,325,298.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27,256,938.6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3,008,896.3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6.18%。

2023年,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围绕既定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全力促进产品迭代创新,持续深化渠道焕新升级,全面赋能经销商,线上线下双驱发展,实现共同增长;公司坚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深入推动降本增效措施落地,经营效率得到有效提升。2023年公司取得了营收、利润双增的好成绩,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拼搏实干与坚韧笃行。

(一)品销一体,夯实头部品牌地位

品牌始终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采取多形式多组合拓进的品牌建设与推广策略,持续提升公司品牌价值。2023年,公司打造了一系列的品牌活动,有效提升了公司品牌宣传效应、扩大了品牌知名度及美誉度;同时通过品销结合,已在全国形成从面到点、自上而下的结构化整合营销传播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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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杭州亚运会官方指定供应商,携手“亚运概念”打造“智慧亚运·新品发布会”,亚运星耀系列、流光系列产品相继亮相,主打智简生活的家居生活态度,加持“绿色智能”的亚运理念。“中华晒衣节”、“920 好太太节”、“上市周年庆”等一系列整合营销活动主打智能家居,以趣味主题关联家居生活,既获得流量与订单,也提升了公司品牌知名度。此外,公司通过微博、抖音、小红书、B 站等网络平台,构建好太太品牌公域流量内容生态;围绕“体验式智能家居引领者”的品牌定位,以用户体验为牵引,不断优化会员管理系统、丰富会员权益,完善私域流量平台建设。通过在全国众多高客流的机场、高铁站进行品牌广告精准投放,助力公司线上线下各品牌推广活动的有效率及转化率,开辟了全新的品牌资源落地转化模式。

(二)全渠道布局,为业务增长保驾护航

公司坚持全渠道布局战略,持续强化营销资源整合,推进线上线下协同发展,进一步构建渠道势能。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稳健的、高质量的线下渠道开拓策略,通过合理布局、稳健拓进“开疆焕新”行动,分城、分区精准招商,构建更完整、辐射能力更强的终端营销体系,实现市场广度和深度覆盖,巩固和提升市场份额。一方面,加快渠道下沉,深化五金店、新零售、KA 等新渠道布局;导入多层次全链条门店管理标准、门店数字终端系统,加强“人货场”精准匹配,提升终端零售运营质量,不断巩固线下渠道领先优势;另一方面,深度赋能经销商,各区域负责人定期向经销商传达公司的新产品、新技术,加深经销商对公司产品理念和发展战略的理解;同时,对经销商终端展示、专业培训、营销活动、配套扶持政策等进行全方位的营销赋能,不断强化经销商整体运营能力。

线上渠道,采用全域整合思路进行布局。一方面,持续保持天猫、京东等头部电商平台的稳健增长;另一方面,快速布局抖音等新平台、注重新品类培育。以直播、短视频、KOL 推广为切入点,通过组合拳形式实现站外种草、站内锁定、精细化运营,从“人找货”升级为“货找人”;增加客户黏性,实现信息即时交互;既注重流量又关注品牌势能的增长,达到“科学种草、营销提效”的目的。报告期内,公司电商连续8年行业销量领先、荣获平台及行业最佳服务奖等诸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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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创新,为领先的产品战略持续赋能

公司高度重视对创新研发的投入,通过需求管理、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的体系来持续强化产品力。一是以精准满足用户需求为目标,建立直接有效的“用户反馈体系”,并以大数据抓取分析平台为中枢,强化用户研究和企划能力,深化需求到产品的转化。二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对核心技术的研究,力争以科技创新为产品力持续赋能。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晾衣机蓝鲸动力系统全面产业化,实现行业承重参数领先,翻开核心元器件可控自供新篇章。“超强承重智能晾衣机的研发与产业化”与“智慧阳台生态系统关键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均斩获大奖。此外,公司连续攻关了行业领先的智能行程自适应及手势感应、阳光追踪晾晒等技术,实现了包括杀菌消毒、智能交互、人体感应等多项关键技术领域突破,保持行业技术领先优势,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

(四)管理提效,驱动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动降本增效措施落地,端到端全环节的成本管理成果显著。一是通过材料和部件标准化、工艺标准化、设计模块化、数据标准化等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了原材料集采优势、缩短了新品研发周期,强化了公司敏捷开发能力,同时为全环节整体降本增效奠定基础。二是建设“柔性供应链”,实现SKU 数量和规模效应的平衡,制造与采购协同,通用料与专用料相结合,有效降低了供应链的边际成本,也为产品的“高品质和高性价比”提供了基础。在柔性供应链体系下,采用了生产自动化的设备使用与自动化工艺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信息软件平台,实现了符合自身需求的“智能制造”,形成有质量、有效率的生产交付闭环。

同时,公司致力于打造流程化组织建设,通过专业流程梳理,将公司流程分为运营类流程及支撑类流程两大类,以流程变革为牵引,通过痛点挖掘、逐项解决,拉通业务前中后台、构建端到端流程体系。同时,管理层先后引入项目管理、DSTE 战略管理、流程管理等以业务为核心的管理工具及体系建设,让公司具备在不同发展阶段系统地建立了与市场直接挂钩的、与之匹配的经营组织和机制的能力,从而提升经营质量。

二、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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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并召集股东大会,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科学行使决策权力,发挥董事会决策核心的作用,保证了公司规范高效运作。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1、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议案》

(14)《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5)《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6)《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7)《关于拟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8)《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1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4、2023年9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3年10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股东大会召集情况

1、2023年5月18日,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拟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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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逐项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13.1)《关于确认沈汉标先生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13.2)《关于确认王妙玉女士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13.3)《关于确认肖娟女士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13.4)《关于确认黄建水先生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13.5)《关于确认孙振萍女士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13.6)《关于确认吴震先生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13.7)《关于确认张平先生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13.8)《关于确认周秋英女士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14)逐项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14.1)《关于确认林贤惜女士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14.2)《关于确认沈宝珊女士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14.3)《关于确认黄勇先生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14.4)《关于确认曹彩凤女士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15)《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6)《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2、2023年10月17日,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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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照实施细则,积极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重要事项进行基础性研究,并提出专业咨询和意见,供董事会决策参考,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管理。

1、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0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3年0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年0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4)2023年09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0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2)2023年09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3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0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战略发展和经营计划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发挥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对公司的重大决策给予专业性建议。公司董事会充分听取并采纳了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2023年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共41份,上网文件80份,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得公司信息,未出现被监管问询及受到其他监管措施的情形。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3年,董事会积极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及增强核心竞争力作为市值管理的核心。公司积极开展年度及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参与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日常依托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现场调研、投资者交流会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聆听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投资者关于生产经营及战略规划的咨询,为公司树立规范、健康的资本市场形象,报告期内未发生因回复问题不得当造成的监管问询或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三、2024年度公司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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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将持续保持战略定力、主动作为,以营销和产品为驱动,以执行管理为抓手,聚焦业务核心,以组织运营的确定性应对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打响百亿战略开局。

(一)持续加大品牌投入

公司将持续强化好太太中高端品牌形象,巩固晾晒全渠道第一地位。在品牌内容方面,强化智能晾衣机“专业、智能、科技”属性,以爆品力塑造品牌力,巩固晾晒品类第一认知。双品类传播提升智能锁知名度,强化智能锁高性价比、高品质属性。在传播策略方面,选择“大众圈层+垂直圈层” 双渗透,结合整合营销策划,通过专业、权威、大众口碑对话C端消费群体,强化互动,紧抓用户心智。

(二)提升渠道管理效率

公司将持续推进销售网络深耕细作,深化管理全链路、精准、高效的立体渠道体系。线下渠道,继续深耕传统经销商渠道,通过赋能终端零售提升助力头部市场破局,通过积极布局下沉市场覆盖更多空白城市,提升渠道运营质量,巩固线下渠道领先优势。线上渠道,稳定传统电商渠道市占同时,加快突破抖音、兴趣电商等新渠道,一方面增加客户黏性,信息即时交互,另一方面塑造品牌年轻化形象。通过不断深化全渠道营销管理,持续提升渠道管理效率。

(三)专注产品技术创新

产品力是市场竞争的引擎,是销售的“战斗武器”。技术创新,是持续稳居行业第一品牌的制高点,是产品始终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一方面,持续深入洞察用户需求,加快前瞻性技术研究与局部创新并行,强化技术储备,促进新技术转化;构建全渠道有竞争力的产品线,打造产品差异化。另一方面,从创新管理机制、技术研究规划管理、项目管理等多方面整体强化新技术研究领域,系统规划新品类技术实现路径及技术转化计划,支撑产品在不断推陈出新中始终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四)强化内部管理提效

公司百亿目标的实现,需要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强大支撑,向管理要效益,用管理促发展,让管理红利创造的内生价值为战略实现保驾护航。一方面,持续打造流程化组织,完善运营体系流程化,加快推动全面数字化,为内部管控提供

精准抓手。另一方面,专注于打造经营价值链,中后台围绕目标做好前台赋能与服务,控品质、保供应、强降本、防风险,强化组织协同,提升组织能力,打造一支有全盘经营意识、有更高价值的前中后台全链条团队。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孙振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客观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进行表决,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及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一)个人基本情况

孙振萍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2年5月18日起任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振萍女士任广东源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开发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孙振萍女士系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国际内部审计师、高级审计师,任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家库专家、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专家库专家、广州市农业局专家、粤港澳合作促进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没有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等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本人与公司、公司管理层以及足以影响公司的主要利益关系人,没有任何足以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重要关系。因此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次)亲自出席次数(次)委托出席次数(次)缺席次数(次)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孙振萍66001

2023年度,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及1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并根据需要要求公司补充相关说明。在会上,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审议并投了赞成票,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题无异议,未发表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内控与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薪酬、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召开提名委员会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包括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暨独立董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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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改革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治理、调研交流、公司舆情,以及资本市场行业政策信息及监管动态;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定期沟通,加强对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时对公司生产经营进行详细了解外,还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调研,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随时保持沟通联系,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情况。同时,本人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有关公司及公司所涉行业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强对公司的认识与了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有关管理层积极与本人进行沟通交流,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参加了该等会议,认真审核了上述议案认为:

(1)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王妙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未发现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

(2)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适时开发、建设和营运一个“创新发展中心”项目,符合公司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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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风险可控,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2、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已就《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本人进行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在保证自身日常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对好好置业提供借款,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发现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提议继续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对续聘事项进行研究并核查了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恰当。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本人参加了该会议,就公司2022年年报内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酬金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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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进行了审核确认,该议案审议程序未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公司确定的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1、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参加了该等会议,认真审核了上述议案认为: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公司员工形成长效激励机制,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的设立未发现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的情况。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对激励对象具有积极激励和约束效果。

2、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参加了该等会议,认真审核了上述议案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7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带领全体员工不怕困难、开拓创新、勇攀高峰,用实干和实践创造了高质量发展实绩。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在过去的一年,公司各方面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必要条件,在此深表感谢。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继续加强学习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继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振萍2024年5月13日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建水)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客观发表独立意见,依法进行表决,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及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一)个人基本情况

黄建水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士学历,现为广东百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2022年5月18日起任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建水先生现为广东百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系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福建省三明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广东省农工党社法委副主任、广东省福建商会执行会长、广东闽南经济促进会执行会长、广东三明商会会长、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特邀调处员、顾问、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律师行业分会常务理事、三明市工商联副主席等。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没有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等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本人与公司、公司管理层以及足以影响公司的主要利益关系人,没

有任何足以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重要关系。因此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次)亲自出席次数(次)委托出席次数(次)缺席次数(次)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黄建水66001

2023年度,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及1次股东大会。本人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并根据需要要求公司补充相关说明。在会上,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经营管理情况的介绍,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审议并投了赞成票,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题无异议,未发表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未发生需要召开提名委员会的事项。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上述共9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参加专门委员会议过程中,本人运用专业知识,在审议及决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选聘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包括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暨独立董事制

度改革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治理、调研交流、公司舆情,以及资本市场行业政策信息及监管动态;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定期沟通,加强对公司经营状况的了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除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时对公司生产经营进行详细了解外,还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调研,定期听取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等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国内外经济环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期间得到公司积极配合。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参加了该等会议,认真审核了上述议案认为:

(1)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王妙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未发现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

(2)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适时开发、建设和营运一个“创新发展中心”项目,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风险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已就《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本人进行了沟通,本人认为公司在保证自身日常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对好好置业提供借款,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提议继续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对续聘事项进行研究并核查了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本人参加了该会议,就公司2022年年报内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酬金等议案进行了审核确认,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确定的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1、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人参加了该等会议,认真审核了上述议案认为: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限售期、授予价格、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公司员工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2、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参加了该等会议,认真审核了上述议案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7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股东对公司的信心。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带领全体员工不怕困难、开拓创新、勇攀高峰,用实干和实践创造了高质量发展实绩。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在过去的一年,公司各方面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必要条件,在此深表感谢。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继续加强学习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继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黄建水2024年5月13日

议案二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参与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现就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确认公司监事人员2022年度薪酬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人员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2)《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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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3)《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拟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年8月2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4、2023年9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3年10月1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派出监事出席和列席了2023年度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

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能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运作,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行为,亦未发现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资本运作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运作正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后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对相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末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相关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五)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以提高管理效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股权激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

(六)对2023年度审计报告进行审查情况

经审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

1、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2、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1、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2、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疑问,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

3、积极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技能。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三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四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在智能家居、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消费复苏等多因素的影响下,公司围绕既定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公司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科学决策下,努力拼搏、锐意进取,以市场营销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取得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已完成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其同期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增长比例(%)
营业收入1,688,325,298.641,382,017,105.722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256,938.63218,589,494.3949.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3,008,896.30220,972,868.1246.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4,426,212.85130,351,016.55286.98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末2022年末增长比例(%)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96,282,493.962,045,477,358.6912.26
总资产3,159,409,165.982,821,493,416.4611.98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增长比例(%)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20.5549.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20.5549.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10.5547.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1811.333.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9811.453.53

二、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上年期末余额401,000,000.00337,607,257.81167,854,543.641,043,170,570.522,045,477,358.69
本年期初余额401,000,000.00337,607,257.81167,854,543.641,043,170,570.522,045,477,358.69
本期增减3,210,000.0025,979,934.3933,435,926.35213,621,012.28250,805,135.27
本年期末余额404,210,000.00363,587,192.20201,290,469.991,256,791,582.802,296,282,493.96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中涉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增减幅度(%)波动说明
货币资金380,556,780.82124,095,253.63206.67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货款较上期增加
应收票据938,000.001,492,999.47-37.17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到期票据款
预付账款11,173,444.977,648,540.8846.09主要系报告期末增加预付电商平台推广费
其他应收款6,824,540.234,303,018.1158.60主要系增加外部单位保证金、备用金等
其他流动资产2,724,640.8510,823,297.33-74.83报告期内抵扣完待抵扣进项税
投资性房地产211,498,142.58121,936,494.2873.45报告期内部分自用房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在建工程127,264,611.6986,385,495.1047.32报告期内增加国际中心、金湖生产基地投入
长期待摊费用30,336,904.2012,832,769.34136.40报告期内增加装修费长摊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38,416,535.6828,316,477.4535.67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子公司可抵扣亏损、股份支付、租赁等暂时性差异产生

的递延

的递延
其他非流动资产223,337,926.83249,801.8789,306.03报告期内购入大额存单
短期借款33,664,937.47-100.00报告期内偿还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89,993,954.2168,230,316.8231.90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付供应商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应付账款205,010,423.77123,589,160.2165.88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合同负债21,845,940.0540,930,349.03-46.63主要系报告期末预收货款较期初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33,847,106.0425,555,578.7932.45主要系报告期末计提工资、年终奖等较上期多
应交税费40,190,796.1420,914,065.1092.17主要系报告期末收入增长所致的增值税、所得税增加
其他应付款46,801,075.4834,004,956.1837.63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其他流动负债2,799,075.865,319,561.09-47.38预收货款较期初减少

(二)利润表中涉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增减幅度(%)波动说明
营业收入1,688,325,298.641,382,017,105.7222.16/
营业成本821,328,462.97741,235,192.9210.81/
销售费用343,165,031.17258,014,934.1733.00主要系报告期内电商平台佣金及推广费、薪酬、广告、装修等费用较上期增加
管理费用87,264,338.3076,766,918.7613.67/
财务费用-8,065,916.84-7,361,898.669.56/
研发费用53,100,632.5643,768,938.6221.32/

(三)现金流量表中涉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增减幅度(%)波动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4,426,212.85130,351,016.55286.98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多,购买商

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

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9,713,302.73-727,668,743.6579.43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投资现金、投资支付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均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954,314.62329,827,816.40-127.58主要系报告期内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

四、其他财务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司农审字[2024]23009440015号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五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本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4年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编制了2024年年度的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期

本预算编制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预算编报范围

本预算与2023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

四、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5、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2024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1、收入目标:2024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10,886万元;

2、利润目标:2024年计划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58万元;

六、完成2024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2、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预算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5、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七、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公司2023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及其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26,892,756.29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327,256,938.6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435,926.3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43,170,570.52元,2023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256,791,582.8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404,1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1,245,000.0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比例为37.0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

如在本文件上网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有较充裕的资金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子公司广东好太太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广东晒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好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中低风险非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广东好太太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广东晒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好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中低风险非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10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四)投资方式

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中低风险非保本型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需在有效期届满之前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和中低风险非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仍可能受到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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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全资子公司广东好太太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广东晒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好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1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210,000万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行承兑授信、非融资性保函、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合计210,000万元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与以上银行的融资事项。对在以上单一银行融资额度内的,由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直接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对以上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上述新增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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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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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

议案九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广东好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好置业”)“好太太国际中心”项目实施计划,好好置业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授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上述授信额度130,000万元不等于好好置业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好好置业项目实施实际需求的资金来确定。授信期限为15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与以上银行的融资事项。对在以上单一银行融资额度内的,由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直接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对以上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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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各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拟为旗下全资子公司广东好太太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广东晒客智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也不涉及反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各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并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作如下授权:

1.被担保人:广东好太太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好太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广东晒客智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本次授权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80,000万元

3.担保方式: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

4.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担保原因及范围: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在本次担保计划范围内,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下述全资子公司使用,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6.本次担保无反担保,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此种情形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家居用品公司100%18.47%0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80,000万元34.84%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智能科技公司100%31.31%0
公司网络科技公司100%24.04%0
公司智能家居公司100%53.02%0
公司晒客智能公司100%18.15%0
二、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营、联营企业
不存在此种情形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合营、联营企业
不存在此种情形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好太太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88093466F

2.成立日期:2014年2月7日

3.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0号二层

4.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阳二路12号、14号

5.法定代表人:王妙玉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经营范围: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家电零售;日用杂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居用品销售

8.实际控制人:

9.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6,792.497,629.76
净资产5,538.215,936.59
营业收入15,398.705,424.62
净利润751.85394.74

(二)广东好太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8809352X8

2.成立日期:2014年1月9日

3.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石化路21号之一、之二

4.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阳二路12号、14号

5.法定代表人:王妙玉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经营范围: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建材、装饰材料批发;五金产品批发;日用杂品综合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

五金零售;金属装饰材料零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金属日用杂品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家用电器批发;金属建筑装饰材料制造

8.实际控制人:

9.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广东好太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88093394N

2.成立日期:2014年1月29日

3.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石化路21号之一、之二

4.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阳二路12号、14号

5.法定代表人:王妙玉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广告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7,527.636,841.47
净资产5,170.464,833.51
营业收入59,440.205,504.93
净利润-1,071.82-392.72

8.实际控制人:

9.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四)广东好太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THXP4B

2.成立日期:2018年4月19日

3.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石化路21号之一、之二

4.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阳二路12号、14号

5.法定代表人:王妙玉

6.注册资本:15,000万元

7.经营范围:卫生洁具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金属制品研发;家用电器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3,260.952,871.62
净资产2,477.092,466.74
营业收入4,404.09965.56
净利润263.24-92.80

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家庭网关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日用百货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8.实际控制人:

9.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8,385.3518,357.98
净资产8,638.168,355.63
营业收入17,324.803,923.42
净利润-451.86-275.49

(五)广东晒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9W2C1M

2. 成立日期:2023年1月14日

3.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0号二层

4.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阳二路12号、14号

5. 法定代表人:陈庆军

6. 注册资本:1,000万元

7. 经营范围: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杂品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8. 实际控制人:

9.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36.44116.20
净资产111.6995.02
营业收入435.7418.29
净利润20.50-16.67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各全资子公司截止目前尚未就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80,000万元。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数字,尚需银行及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签署相应协议并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要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业务拓展,满足全资子公司融资需求,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目前,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本次担保对公司形成的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好太太”)根据控股子公司广东好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或“好好置业”)“好太太国际中心”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其融资需求本次拟为好好置业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1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好好置业另一股东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莱客”)本次未提供同股权比例的担保。好莱客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无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公司为好好置业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70,000万元的最高限额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4.03%,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好太太国际中心”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其融资需求,拟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并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作如下授权:

1.被担保人:广东好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不超过17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期限以公司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担保原因及范围: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对好好置业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6.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7.其他情况:好好置业另一股东好莱客本次未提供担保。

(二)关联情况说明

本次担保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好莱客的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此种情形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好好置业70%2.95%0170,000万元74.03%以公司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营、联营企业
不存在此种情形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合营、联营企业
不存在此种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好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6JUH92

3、类型:其他责任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0号二层

5、法定代表人:肖娟

6、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6日

8、营业期限:2021年11月16日至2042年12月31日

9、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实际控制人: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36,879.37137,451.49
资产净额132,843.12132,808.78
营业收入//
净利润-121.39-34.34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好好置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好好置业70%的股权,另一股东好莱客持有好好置业30%的股权,好莱客本次未提供同股权比例的担保额度。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好好置业截止目前尚未就本次预计的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公司预计为好好置业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期限以公司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好好置业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170,000万元。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数字,尚需银行及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签署相应协议并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好好置业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其融资能力,加快好好置业“好太太国际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及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公司整体利益。

好好置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另一股东好莱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未提供同股权比例担保。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整体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特别风险提示

好好置业在未来经营过程中依然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变化、资金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已从资金管控、项目管理等方面加强对好好置业的管控,提升控股子公司的运营能力,降低其面临的各项风险。

本次为好好置业提供担保额度,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好太太”)拟以自有资金向广东好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或“好好置业”)提高借款额度至10,000万元,期限5年,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金额根据好好置业实际运营情况确定,具体借款利率和借款金额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前期公司已向好好置业提供借款累计4,000万元。

好好置业另一股东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莱客”)本次尚未提供同股权比例借款,好莱客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本次交易将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构成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好莱客除已经审批的日常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借款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与影响,公司能够对好好置业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借款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好好置业的发展,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好好置业提高借款额度至10,000万元,期限5年,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具体借款金额根据好好置业实际运营情况确定,具体借款利率和借款金额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前期公司已向好好置业提供借款累计4,000万元。

好好置业另一股东好莱客本次未提供同比例借款。因好莱客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好莱客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好莱客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94381174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8号

5、法定代表人:沈汉标

6、注册资本:31128.3362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7年04月09日

8、营业期限:2007年04月09日-2037年04月02日

9、经营范围:家具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

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实际控制人

11、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末(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55,326.64438,473.90
资产净额309,874.20311,912.71
营业收入226,483.2940,293.52
归母净利润21,723.871,264.98

好莱客系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交易代码:603898)的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独立进行运营及核算,独立承担风险和责任。

三、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好好置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好好置业70%的股权,另一股东好莱客持有好好置业30%的股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好好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6JUH92

3、类型:其他责任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20号二层

5、法定代表人:肖娟

6、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6日

8、营业期限:2021年11月16日至2042年12月31日

9、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实际控制人: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1、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汉标、王妙玉、肖娟回避表决。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好好置业的发展,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通过借款方式以自有资金向好好置业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的一年期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低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借款金额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确定。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该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136,879.37137,451.49
资产净额132,843.12132,808.78
营业收入0/
净利润-121.39-34.34

号:2022-044)和《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023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汉标、王妙玉、肖娟回避表决。根据好好置业当前的经营情况及后续运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将向好好置业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的一年期财务资助予以续期一年,借款利率不低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具体借款金额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确定,并授权经营层签订具体的借款续期协议。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该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续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和《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汉标、王妙玉、肖娟回避表决。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好好置业的发展,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好好置业提高借款额度至10,000万元,期限5年,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借款金额根据好好置业实际运营情况确定,具体借款利率和借款金额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前期公司已向好好置业提供借款累计4,000万元。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该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经营发展的情况下向好好置业提供借款,将积极推动好好置业的项目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未来办公、产业研发、销售、电子商务、智能展厅等场所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好好置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委派主要管理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加以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拟向好好置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议案十三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本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收入 (不含股权激励)收入 (含股权激励)
沈汉标董事长0.000.00
王妙玉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241.97241.97
肖 娟董事、副总经理93.77128.98
黄建水独立董事10.0010.00
孙振萍独立董事10.0010.00

说明:董事长沈汉标先生除担任公司董事长外,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因此其薪酬为0.00万元。

议案13.01:《关于确认沈汉标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沈汉标先生2023年度薪酬为0.00万元,关联股东沈汉标、王妙玉回避表决。

议案13.02:《关于确认王妙玉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王妙玉女士2023年度薪酬为:242.19万元,关联股东沈汉标、王妙玉回避表决。

议案13.03:《关于确认肖娟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肖娟女士2023年度薪酬为:93.77万元(不含股权激励),128.98万元(含股权激励),关联股东肖娟回避表决。

议案13.04:《关于确认黄建水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黄建水先生2023年度薪酬为:10.00万元。

议案13.05:《关于确认孙振萍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孙振萍女士2023年度薪酬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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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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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

议案十四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本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方案如下:

姓名职务收入(万元)
林贤惜监事会主席32.13
沈宝珊监事15.48
黄 勇职工监事62.70

议案14.01《关于确认林贤惜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林贤惜女士2023年度薪酬为:32.13万元,关联股东林贤惜回避表决。

议案14.02《关于确认沈宝珊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沈宝珊女士2023年度薪酬为:15.48万元。

议案14.03《关于确认黄勇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黄勇先生2023年度薪酬为:62.70万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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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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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本方案考核范围及适用期限

考核范围:2024年度的总体经营业绩

使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考核遵循的原则

1、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2、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3、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的原则;

4、以内外部结合为原则,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所在地区薪酬水平、通货膨胀水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做相应调整,以充分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四、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公司董事的薪酬由固定薪酬和浮动薪酬构成。固定薪酬参考所在地市场经济水平,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员工岗位价值评估,个人能力素质综合确定。浮动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视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董事个人绩效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而制定。

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拟在2023年度薪酬基础上,再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以及董事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做相应调整。

五、薪酬考核管理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实施董事薪酬与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负责对董事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以确定其绩效薪酬。

六、其他

1、本方案所定薪酬标准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不代表2024年度实际薪酬发放数,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

2、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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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

议案十六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二、本方案考核范围及适用期限

考核范围:2024年度的总体经营业绩

使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考核遵循的原则

1、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2、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3、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的原则;

4、以内外结合为原则,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所在地区薪酬水平、通货膨胀水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做相应调整,以充分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四、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公司监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责任综合确定;绩效薪酬视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而定,并根据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和通货膨胀水平做相应调整。

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标准拟在2023年度薪酬基础上,再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以及监事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做相应调整。

五、其他

本方案所定薪酬标准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不代表2024年度实际薪酬发放数,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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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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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现金分红机制、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等相关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制度。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制度。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金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的政策: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同行业的排名、竞争力、利润率等因素论证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

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80% ;

(2)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

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40%;

(3)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

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金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的政策: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同行业的排名、竞争力、利润率等因素论证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80% ; (2)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40%; (3)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3、利润分配的政策: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一般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公司控股子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的利润按照前述规定执行。如遇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1)财务会计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4)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5)董事会认为不适宜现金分红的其他情况。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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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子公司实行与公司一致的财务会计制度;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确保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4、利润分配应履行的程序: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否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前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涉及利润分配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子公司实行与公司一致的财务会计制度;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的金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确保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4、利润分配应履行的程序: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否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前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涉及利润分配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同行业的排名、竞争力、利润率、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论证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80% ; (2)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40%; (3)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子公司实行与公司一致的财务会计制度;子公司每年现金分红的金额

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上交所投资者交流平台、公司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渠道与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听取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与诉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及时将有关意见汇总并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上说明。

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受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滑且累计下滑幅度达到40%以上,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

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上交所投资者交流平台、公司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渠道与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听取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与诉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及时将有关意见汇总并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上说明。 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滑且累计下滑幅度达到 40%以上,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确保公司有能力实施当年的现金分红方案,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4、利润分配应履行的程序: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上交所投资者交流平台、公司网站、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渠道与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听取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与诉求,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及时将有关意见汇总并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上说明。 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

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6、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6、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滑且累计下滑幅度达到 40%以上,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时,公司可根据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利润分配政策不得损害股东权益、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如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6、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广东好太

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稿)。本次修改后《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稿)将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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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

议案十八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六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第十六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或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修订稿)。本次修订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修订稿)将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同时废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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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

议案十九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三十一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第三十一条董事一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二的,监事会应当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审议,就其是否勤勉尽责作出决议并公告。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本规则所称亲自出席,包括董事本人现场出席和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应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可意见。 董事阻碍会议正常进行或者影响其他董事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及时制止。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董事接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不得代表其他董事对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第三十三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应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董事阻碍会议正常进行或者影响其他董事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及时制止。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董事接受其他董事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不得代表其他董事对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广

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修订稿)。本次修订后《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修订稿)将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时废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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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

议案二十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条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第三条、第四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人。第五条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第三条、第四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人。
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由公司做好登记管理工作。第七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由公司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公司应当及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和更新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
第八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其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第八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其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符合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

(四)关联人回避表决原则。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的原则; (四)关联人回避表决原则。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则; (四)关联人回避表决原则。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条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在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第十二条公司在审议交易与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和交易对方诚信记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审慎评估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交易标的权属不清、交易对方履约能力不明、交易价格不公允等问题,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交易对方应当配合公司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新增第十四条,后续条款序号自动顺延,不再列示。第十四条新增条款: 公司披露的交易事项涉及资产评估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评估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事项涉及的交易标的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减值较大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增减值原因、评估结果的推算过程。公司独立董事

应当对评估机构的选聘、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的合理性和评估结论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

应当对评估机构的选聘、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的合理性和评估结论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
第十七条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应及时披露。第十八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应当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及时披露。
第十八条公司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及时披露。第十九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外,公司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当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及时披露。
第十九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披露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十条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外,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披露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公司出资额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如果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的,可以豁免适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标准,但中国证监会、本所根据审慎原则要求,或者公司按照其章程或者其他规定,以及自愿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当按照第一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并适用有关审计或者评估的要求。
第二十条对于前条所述关联交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第二十一对于前条所述关联交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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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股票上市规则》第6.3.17条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公司出资额达到本制度第十八条规定的标准,如果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的,可以豁免适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标准,但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根据审慎原则要求,或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或者其他规定,以及自愿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十八条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并适用有关审计或者评估的要求。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 《股票上市规则》第6.3.17条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公司出资额达到本制度第十八条规定的标准,如果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的,可以豁免适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标准,但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根据审慎原则要求,或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或者其他规定,以及自愿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十八条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并适用有关审计或者评估的要求。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应当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 《股票上市规则》第6.3.17条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
公司进行前条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时,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者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规定。已按照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第二十三条公司进行前条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时,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者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规定。已按照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根据本条规定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达到本节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可

以仅将本次交易事项按照上交所相关要求披露,并在公告中说明前期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交易事项;达到本节规定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可以仅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告中说明前期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交易事项。已经按照累计计算原则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以仅将本次交易事项按照上交所相关要求披露,并在公告中说明前期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交易事项;达到本节规定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可以仅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告中说明前期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交易事项。已经按照累计计算原则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二十三条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第二十四条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因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公司的关联人,在实施该交易或者关联交易的同时,应当就存续的关联担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前款规定的关联担保事项的,交易各方应当采取提前终止担保等有效措施。
第二十四条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应当以公司的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本制度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应当以公司的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本制度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规定。
/新增第二十六条,后续条款序号自动顺延,不再列示。第二十六条新增条款: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向共同投资的企业增资、减资时,应当以公司的投资、增资、减资金额作为计算标准,适用《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新增第二十七条,后续条款序号自动顺延,不再列示。第二十新增条款: 公司关联人单方面向公司控制或者参股的企业增资或者减

七条

七条资,涉及有关放弃权利情形的,应当适用放弃权利的相关规定。不涉及放弃权利情形,但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或者导致公司与该主体的关联关系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新增第二十八条,后续条款序号自动顺延,不再列示。第二十八条新增条款: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公司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以同等对价同比例现金增资,达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可免于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第二十五条公司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的,应当以公司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所涉及的金额为交易金额,适用本制度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规定。 公司因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公司拟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所对应的公司的最近一期末全部净资产为交易金额,适用本制度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第二十九条公司拟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同比例增资或优先受让权的,应当以公司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所涉及的金额为交易金额,适用本制度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规定。 公司因放弃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放弃金额与该主体的相关财务指标,适用《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新增第三十条,后续条款序号自动顺延,不再列示。第三十条新增条款: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的相关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等有条件确定金额的,以预计的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本制度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的规定。
/新增第三十四条,后续条款序号自动顺延,不再列示。第三十四条新增条款: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者出售资产,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披露标准,且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披露该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标的公司最近12个月内曾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者改制的,应当披露相关评估、增资、减资或者改

制的基本情况。

制的基本情况。
/新增第三十五条,后续条款序号自动顺延,不再列示。第三十五条新增条款: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按照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过100%的,如交易对方未提供在一定期限内交易标的盈利担保、补偿承诺或者交易标的回购承诺,公司应当说明具体原因,是否采取相关保障措施,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新增第三十六条,后续条款序号自动顺延,不再列示。第三十六条新增条款: 公司因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可能导致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应当在公告中明确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在相关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4月修订稿)。本次修订后《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4月修订稿)将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将同时废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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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

议案二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司农事务所相关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

2023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16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万元。

2023年度,司农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2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司农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918.8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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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6年。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楚龙,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年。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5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高级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俊,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两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楚龙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项目质控复核人徐俊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楚龙、项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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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复核人徐俊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年报审计服务收费将根据拟执行审计所需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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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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