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0日以直接发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6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生产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投资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的总额度。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等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