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世茂”)持有本公司股份704,216,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7%。本次西藏世茂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2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
? 冻结期限为2024年4月26日起至2027年4月25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215,000,000股被上海金融法院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5.7%,冻结期限从2024年4月26日至2027年4月25日。
一、 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冻结股数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限售股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西藏世茂企业发展有限 | 215,000,000 | 30.53% | 5.7% | 否 | 2024年4月26日 | 2027年4月25日 | 南京银行股份 | 司法冻结 |
公司 |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世茂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西藏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704,216,653 | 18.77% | 704,216,653 | 100% | 18.77% |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冻结因上海金融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被执行人上海世茂建设有限公司、西藏世茂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中,上海金融法院做出的(2024)沪74执462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上海金融法院对被执行人西藏世茂持有的公司共215,000,000股(证券代码:600823,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冻结,冻结股数以当天交易清算交收后的实际股数为准。冻结期限从2024年4月26日至2027年4月25日。所冻结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
2、 西藏世茂与公司大股东峰盈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世茂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伯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四家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总计2,828,521,7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5.40%。
3、 公司股票2024年4月29日收盘价为0.64元/股,已连续十二个交易
日低于人民币1元/股。公司因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即使后续8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