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C座3层301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任京暘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1,145,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王瑞、李春乐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慕景丽女士于2024年3月6日因个人及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独立董事职务,公司提名牟浴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候选人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牟浴,女,1985 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1年 7 月至 2012年6月,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助理;2012年 7月至2016年 7月,北京朗山律师事务所担任助理;2016年3月至 2019年11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担任助理; 2019年11月至今,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 | 《关于提名牟浴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31,142,545 | 99.9976% | 当选 |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 | 《关于提名牟浴女 | 17,977 | 84.97% | 当选 |
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艳敏、王帆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牟浴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4年4月26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