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英飞拓: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现将对中兴华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以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成立日期:1993年【工商登记:2013年11月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人员信息: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业务信息:中兴华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中兴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兴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经审计,中兴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识别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中兴华进行了沟通,对中兴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兴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中兴华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中兴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前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探讨年报审计计划安排、识别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等。

(三)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上听取了中兴华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及相关工作的汇报,重点关注关键审计事项、重大审计风险及应对措施、审计结论等,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