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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自到任以来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三会”科学决策,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承担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付出了辛勤劳动。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和适应公司国际化运营的新要求,更加合理、充分地发挥董事和监事的法定职能,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治理质量和水平再上台阶,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并参照同类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现就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提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董事、监事是指本方案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董事由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构成,非独立董事包括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内部监事和外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是指由股东提名的监事;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公司员工兼任的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外部监事,是指除股东代表监事、内部监事外的,不担任公司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各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内。

三、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

根据董事的职务和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以及同类上市公司相同岗位薪酬水平,确定不同的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年度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的年度薪酬标准为(单位:人民币万元/年):

职务固定薪酬
独立董事41.70

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或补贴,按《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2、非独立董事

(1)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

以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依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目标薪酬外,同时领取固定的董事薪酬,按月平均发放。

公司董事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薪酬标准为23.70万元人民币/年。

(2)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的年度目标薪酬为(单位:人民币万元/年):

职 务年度目标薪酬
董事会名誉主席576.00
董事长517.50

董事会名誉主席、董事长薪酬中固定薪酬与浮动薪酬比例为6:4,固定薪酬按12个月平均发放,浮动薪酬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次年一次性发放。

(二)公司监事根据其职务、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以及同类上市公司相同岗位薪酬水平确定不同的固定薪酬,按月平均发放。

公司监事会监事固定薪酬的具体标准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年):

职 务固定薪酬
监事会主席28.00
股东代表监事、外部监事14.00
内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5.60

上述监事职务如有重叠,按孰高原则执行。

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本方案所述薪酬标准均为税前金额。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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