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主要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3.19%,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2.4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对子公司的管理、研发管理、财务报表的编制、全面预算管理、证券业务管理、信息披露与管理、内部监督等业务。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如下: | |
内控缺陷严重程度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 |
3、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 |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
重要缺陷 | 1、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2、公司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公司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
3、公司对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
4、对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1.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严重程度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 | 1、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利润总额10%。 2、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 |
重要缺陷 | 1、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利润总额5%,小于10%(含10%)。 2、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小于1%(含1%)。 |
一般缺陷 | 1、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5%(含5%)。 2、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0.5%(含0.5%)。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2.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严重程度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
重要缺陷 | 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
一般缺陷 | 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
2.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严重程度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 | 1、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利润总额10%。 2、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 |
重要缺陷 | 1、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利润总额5%,小于10%(含10%)。 2、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0.5%,小于1%(含1%)。 |
一般缺陷 | 1、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5%(含5%)。 2、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0.5%(含0.5%)。 |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