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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工,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1983年7月至2018年7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和博士生导师。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任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院长、教授。2021年8月至今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退休教授。2017年1月至2024年1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陈工先生现兼任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列席了会议。同时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就其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此外,在每年的述职报告中,本人公布了电子邮箱,方便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认真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他委员审议议案,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通过与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和证券部等部门进行沟通,查阅相关资料,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业绩、工作表现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跟踪了解,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2023年,本人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核了2022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结果及2023年度考核指标等事项。

同时,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与其他委员一起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了合理建议,保证公司的有效治理。2023年,本人共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4次,审核了2022年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对全资子公司昇兴(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

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针对公司业绩变动、资产减值、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进行询问,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四)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参加股东大会及其他适当的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电话、邮件、座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充分、必要的情况和资料,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积极献计献策,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就前述事项事先与本人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作为独立董事,对于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经营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sxzq@shengxingholdings.com

独立董事:陈工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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