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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永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陈工先生、刘双明先生和王竞达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71,219,590.08元(按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计算,下同),2023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782,044,166.9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首先按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121,959.01元,2023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4,097,631.07元,加上2022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113,372,796.88元,减去在2023年向股东派现金股利48,845,923.40元,2023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8,624,504.55元。在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规模、利润增长情况以及公司发展前景等因素后,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如下利润分配方案:

(1)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76,918,4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配现金股利97,691,846.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本方案现金分红比例占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31.65%,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下述条件下制定2024年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1、现金分红条件:①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②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结果及2024年度考核指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林永保先生、林斌先生、刘嘉屹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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