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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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531号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中持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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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中持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持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持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中持股份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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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31 号)核准,中持股份向 1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015,72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07 元,募集资金总额480,852,652.96 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4,716,981.13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募集资金 476,135,671.83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7,061,888.3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3,790,764.59 元,公司对前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制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117 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473,790,764.59 |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186,080.73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473,790,764.59 |
减: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 186,080.73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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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186,080.73元全部转入北京银行学院路支行账户0109033910012010700953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00013733900073738622已于2023年7月12日完成注销,并于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序号 | 签约方 | 时间 | 协议名称 | 状态 |
1 | ①中持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 ②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学知支行 ③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2022 年 2月 23 日 | 《 募 集 资 金专 户 存 储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账户已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
募集账户销户后,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知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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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