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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世茂: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度,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周到、吴泗宗及董事许薇薇组成,三位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周到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召开了4次委员会会议;履行年报审计职能,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公司财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等。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3年1月29日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与会委员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编制2022年财务报告;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同意将公司编制的2022年财务报告提交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3年4月21日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与会委员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审计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提交的《2022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023年4公司提交的2022与会委员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月21日年内控评价报告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且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司2022年内控评价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提交的公司2022年内控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023年4月21日对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对公司聘请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与会委员认为:该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22年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 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21日对公司提交的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在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核后,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会计报表的数据基本反映了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将上述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8月30日对公司提交的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在对公司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核后,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会计报表的数据基本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将上述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0月27日对公司提交的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在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核后,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会计报表的数据基本反映了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将上述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年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对其年审工作进程进行了必要的督查和审阅。主要工作如下:

1、2023年1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并对审计计划进行审查。

在审查审计工作计划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拟安排参加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对审计计划提出的审计风险评估、重点审计内容、采取的审计策略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对审计时间安排进行了沟通。与会委员认为,同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交的

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遵照上述工作计划执行。

2、2023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等发表了意见。在对公司上述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其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拟续聘外部审计师,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22年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因此,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积极督促公司按计划进行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密切沟通,指导和支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详细审阅,未发现重大问题或违规行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内部审计部门充分发挥了其监督和改进业务流程的作用。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范,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积极推动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各方工作中的诉求和问题进行协调,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促进年度审计工作顺利高效的开展。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助力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秉承认真、勤勉的精神,进一步提升审计委员会的效能,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内部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及时识别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同时,审计委员会将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合作,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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