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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内动力: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对公司内控建设、财务状况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有效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了20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议案审议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 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 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023年8月16日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2023年10月26日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1、关于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2023年11月30日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2023年12月18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建设、财务状况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股权激励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核查,对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2023年的决策程序、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2、公司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

3、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并审查了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等有关文件。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5、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

云南证监局于2023年9月起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4年4月11日收到了云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针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及的公司存在治理不规范,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会计核算不准确,内部控制不规范等问题,监事会及时进行了认真自查,认为对上述1—5项事宜的核查存在一定的瑕疵,本职工作履职不到位。公司监事会将以本次整改事项为契机,深刻反思并吸取教训,后续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做好相关监督核查工作,维护好广大投

资者的权益。

6、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8、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8年,根据证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监事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召开了监事会会议,履行了相应的核查及审议程序。监事会认为:公司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是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总结2023年度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1、落实督查职能,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履职尽责,努力作为,依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紧盯关键环节,防范经营风险。

认真分析研究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并重点关注定期报告中公司的收支结构、费用控制、资本运作、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关联交易等情况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公司有关情况。

3、持续学习,提升监事会管理水平。按照监管规则要求,主动学习证券监管机构下发的最新监管规则,及时掌握监管新动向,并组织监事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的相关培训,确保公司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运行,切实保障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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