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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内动力: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454.31万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11,176.8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9,426.87-162,938.43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6,987.71万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62,938.43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慎讨论并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鉴于2023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已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且公司2023年度业绩出现亏损,短期内资金压力较大,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性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持续平稳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慎讨

论、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好自身经营业绩,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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