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71 公司简称:碧兴物联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按照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78,518,900股测算,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7,066,701.00元(含税)。本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0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5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碧兴物联 | 指 |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必兴 | 指 | 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碧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西藏碧海 | 指 | 西藏碧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丰图汇烝 | 指 | 宁波丰图汇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中新汇 | 指 | 深圳市中新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新贤 | 指 | 深圳市中新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新宏 | 指 | 深圳市中新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新业 | 指 | 深圳市中新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新创 | 指 | 深圳市中新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碧兴智水 | 指 | 深圳市碧兴智水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鹏盛 | 指 | 南宁市鹏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漳州新维 | 指 | 漳州市新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碧兴云盾 | 指 | 深圳市碧兴云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碧瀚 | 指 | 北京碧瀚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碧佳 | 指 | 安徽碧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碧兴 | 指 | 广州市碧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碧兴 | 指 | 云南碧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碧选 | 指 | 云南碧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海南碧兴 | 指 | 海南碧兴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碧兴 | 指 | 山西碧兴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碧兴 | 指 | 湖南碧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环碧兴 | 指 | 中环碧兴(北京)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
碧水源 | 指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英证券、保荐机构 | 指 |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立信、立信会计师、审计机构、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生态环境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水利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专业术语
色谱 | 指 | 根据物质在固定相与流动相间分配系数的差别而进行分离、分析的方法。 |
质谱 | 指 | 用电场和磁场将运动的离子(带电荷的原子、分子或分子碎片)按它们的质荷比分离后进行检测的方法。 |
移动接入网数据采 | 指 | 在移动通讯网络中主要完成无线传输、无线资源控制和移动性管理。 |
集分析系统 | ||
空中接口 | 指 | 是基站和移动电话之间的无线传输规范,定义了每个无线信道的使用频率、带宽、接入时机、编码方法以及越区切换。 |
感知层 | 指 | 物联网的信息采集层,采集和捕获外界环境或物品的状态信息,在采集和捕获相应信息时,会利用射频识别技术先识别物品,然后通过安装在物品上的高度集成化微型传感器来感知物品所处环境信息以及物品本身状态信息等,实现对物品的实时监控和自动管理。 |
网络层 | 指 | 物联网三层结构中的第二层,其功能为传送,即通过通信网络进行信息传输。网络层作为纽带连接着感知层和应用层,它由各种私有网络、互联网、有线和无线通信网等组成,负责将感知层获取的信息传输到应用层,然后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进行信息处理。 |
应用层 | 指 | 物联网三层结构中的最顶层,其功能为处理,即通过云计算平台进行信息处理。应用层可以对感知层采集数据进行计算、处理和知识挖掘,从而实现对物理世界的实时控制、精确管理和科学决策。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碧兴物联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SCIENT TECHNOLOGIE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ESCIENT TECHNOLOGIE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何愿平 |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留仙三路1号润恒工业区厂房2栋301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C座15-17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01 |
公司网址 | http://www.bx-tec.com/ |
电子信箱 | ir@bx-tec.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
姓名 | 潘海瑭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C座15-17楼 |
电话 | 0755-23307259 |
传真 | 0755-23306325-6666 |
电子信箱 | ir@bx-tec.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碧兴物联 | 688671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娜、鲁李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F12栋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李季秀、李立坤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8月9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350,043,672.31 | 472,413,639.86 | -25.90 | 572,563,001.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371,981.23 | 58,370,195.80 | -59.96 | 71,653,193.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495,066.08 | 53,662,905.61 | -80.44 | 52,050,111.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313,462.47 | 23,810,109.70 | -1,155.49 | 77,938,473.18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44,554,529.36 | 495,743,968.56 | 130.88 | 431,061,873.48 |
总资产 | 1,458,269,955.36 | 749,498,643.32 | 94.57 | 751,109,735.7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99 | -63.64 | 1.2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99 | -63.64 | 1.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91 | -82.42 | 0.8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6 | 12.60 | 减少9.34个百分点 | 18.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6 | 11.58 | 减少10.12个百分点 | 13.3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48 | 8.09 | 增加1.39个百分点 | 8.3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5.90%,主要系公司部分主要业务服务于政府客户,而整体宏观经济环境较为疲软、部分地方财政资金较为紧张,行业萎缩导致公司订单量减少,同时在执行订单部分项目工程进度因资金紧张而放缓,项目验收时间延后,使得营业收入下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59.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0.44%,一方面受收入下降影响,另一方面项目进展放缓也导致交付周期延长、现场执行成本增加,造成净利润整体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155.49%,主要系本期支付一项服务器采购项目预付款增加导致了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长。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130.88%、总资产同比增长94.57%,主要系2023年8月公司上市融资,股本和资本公积大幅增加。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63.64%、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63.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82.42%,主要系净利润下降引起每股收益减少。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72,183,533.28 | 95,481,312.93 | 56,321,702.71 | 126,057,123.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690,903.71 | 10,216,142.51 | -6,010,502.84 | 5,475,437.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2,628,107.02 | 7,831,451.74 | -9,272,030.36 | -692,462.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62,645.29 | 27,301,855.26 | -24,105,068.04 | -219,547,604.4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987.32 | -399,723.25 | -60,981.2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945,081.25 | 7,046,422.80 | 23,326,265.7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478,360.09 | 1,747,412.58 | 2,753,787.5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4,604.1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8,710.58 | -526,056.99 | -32,95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0,500.00 | -1,991,128.08 | -2,628,345.15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25,256.69 | 988,251.30 | 3,680,517.9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046.24 | 225,989.75 | 74,171.63 |
合计 | 12,876,915.15 | 4,707,290.19 | 19,603,082.5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8,350,265.20 | 428,350,265.20 | 1,349,708.45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621,400.00 | 2,986,209.06 | -8,635,190.94 | |
合计 | 11,621,400.00 | 431,336,474.26 | 419,715,074.26 | 1,349,708.45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感知层硬件设备及大数据应用平台,主要包括智慧监测业务和公共安全大数据业务。公司已形成涵盖智能感知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数据融合、数据分析与应用等整体技术解决方案、不同层级的产品和服务体系,覆盖感知层、网络层、应用层等物联网各个垂直领域。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在国家全力打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引擎”的大背景下,公司的产品以精密仪器技术为基础,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同时不断吸收、融合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开发产品的智能图像识别、声纹识别、数据挖掘及预测等新功能,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正在将数字化领域的软硬件技术向更多的行业和更大市场应用领域推进,如数字水利、数字农业、数字城市运营等。
2023年,我国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全年经济运行呈现前低中高后稳态势,呈现挑战性增长态势。智慧感知与监测行业市场则复苏力度有所不足,行业仍然面临一定的发展压力。国家相关部委在今年也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等行业相关政策,对智慧环境监测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质量要求,行业需要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以升级产品和服务。报告期内,受部分地方政府资金紧张波及的行业市场萎缩而导致公司订单量减少、在执行订单部分项目工程实施进度推进缓慢导致隐形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低于上年。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04.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7.20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5.90%和59.96%。
智慧监测行业在本年度迎来一些新的机遇,监测市场继续向宽度和深度发展。1月初,生态环境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提出要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噪声监测商机有望逐步释放。9月,生态环境部、中国科学院印发《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生态质量监督监测业务体系不断完善,生态质量监督监测水平不断提高,主动发现生态破坏问题的能力大幅提升,精准高效支撑生态保护监管。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其中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海警机构和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推进综合监测、协同监测和常态化监测,加强监测数据、执法信息等海洋环境管理信息共享,提高海洋环境保护综合管理水平。11月,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印发《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首次明确了到2030年我国重点领域甲烷排放控制目标,将加强甲烷监测、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建设作为首项重点任务,要求煤矿等大型排放源将逐步实现定期数据报告,国家和省级区域甲烷排放数据也将实现常态化核算。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规划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数字经济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智慧监测、智慧水利水务、公安大数据、数字农业、数字灾害预防预控等各产业领域都加快了数字化提质升级,促进行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
2023年,公司积极面对外部环境的诸多挑战,在市场开拓、产品研发、人才建设、降本增效等方面持续加强管理与创新,深入挖掘市场需求,正在全面融入国家的数字经济大赛道,进一步拓宽公司数字感知软硬件技术与产品的应用领域,谋求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1.积极开拓新领域、新市场
公司布局全国市场,今年以来加大了产品在北方区域的市场开发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公司加大数字化应用产品的多行业应用,在智慧农业、智慧城市运营、数字海洋、数字灾害预防预控等领域积极寻找新的市场机会;公司扩大产品在华南、川藏等区域的地下水监测市场份额;拓展水利水务市场,在预警断面水文监测、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果;公司紧跟新的行业动态,努力推进噪声监测市场的开拓,公司还承建了亚洲最大的深圳生态红线监测项目。在公共安全大数据产品领域,公司以行业的产业升级为导向,进一步推动新产品在客户中的应用。
公司加快在智慧农业领域进行市场开拓与布局,成立了控股子公司。公司将充分利用在感知层仪器产品上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为客户提供农业墒情监测仪器及系统(土壤、气候、苗情、虫情),种植、养殖数据分析仪器及系统等农业增产系统及解决方案,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智慧农业项目上争取更多的市场机会。同时,利用上市契机,公司将紧跟国家数字化发展步伐,充分
利用公司在感知层硬件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软件及行业应用模型与人工智能技术加大在生态、水利、农业、城市运营、灾害预防、海洋灾害预警、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应用,拓展公司技术应用范围,全力投身到国家数字经济的变革中去,力争快速提升公司的数字竞争实力。2.持续进行产品研发公司面向市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进行产品研发,自主开发了重金属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铅因子(I 型)、镉因子(I 型)、砷因子(I 型)等产品,产品通过相关测试,达到行业标准要求;开发了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通过相关测试并取得认证报告。公司加快了水质仪表产品升级,完成了地表水和污染源应用场景兼容设计,核心性能指标明显提升;公司自主创新开发了“智能化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地下水)”,产品基于低流量技术的地下水自动洗井与采样设备,地下水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以及地下水多点监测功能,解决地下水自动采样规范性和代表性的问题,实现地下水质量标准中主要参数的在线自动监测,实现区域内地下水监测井群的分布式多点监测,产品已批量投入市场;对水质监测传感器系列产品进行了升级和完善,各项功能和性能达到了预定的开发目标。公司开展了数字农业监测的产品开发,产品利用物联网技术、图像识别技术、3D可视化技术,将农田监测数据转化为直观易懂的信息,提供更精确的农业生产建议,实现农业产量增长与降本,以及农作物产量预测,并提供灾害预警,同时配套开发智慧小程序,方便用户随时随地进行操作和查询。公司在公安大数据产品上继续投入研发,开发的特通大数据平台等产品,解决了客户痛点问题,成功应用于成都大运会安保等项目,客户满意度高。公司继续以“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等国家数字经济和行业具体应用” 作为基本的产品开发方向,不断优化研发体系,加强研发与市场的有机配合,关注、吸收数字与人工智能行业新技术,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增强公司市场核心竞争力。
3.推进人才建设与绩效管理公司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才选聘、人才培养、薪酬激励等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和机制,上半年新增360度评价管理制度,落实“青年才俊培训计划”,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通过实践检验人才,不断挖掘和培养人才。同时,大力引进高端人才,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公司调整和优化流程,完善制度和培训,鼓励有优秀经验的人员萃取经验知识,开发内部培训课程;以训练营的方式开展管理人员的培训。公司实行“六定、四定”目标与业绩考核及激励管理系统,将企业战略目标与个人绩效相结合,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定期组织对员工、部门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回顾与总结,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绩效。
4.产品生产降本增效
公司不断优化感知层设备仪表的生产工艺,通过提高台套效率,完善车辆改制、绩效改革、费用报备制度等,不断提升售后服务能力,完成各省动态管控产品资料备案、完成新国标软件的测试与优化,完成CMA实验室扩项,增加采测、溯源站、水文站等新运营业务,不断改进运营管理。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自主研发为驱动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各类感知层仪器及系统,产品采用物联网架构将感知层多维数据传输至云平台,实现数据挖掘和智能化分析与应用,广泛应用于生态环境、水利水务、农业、海洋、灾害监测与预防、城市运营、公共安全等有数据服务和智慧化需求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企业。感知层仪器及系统基于化学、光学、质谱、色谱等技术开发,可对百余种监测因子进行智能感知和自动监测,并生产数据。同时,公司也为客户提供大数据清洗、挖掘和应用服务,并利用行业大模型和人工智能技术为客户提供深层次的智慧服务。
公司的公共安全大数据业务主要是指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利用无线通信技术,通过定位车、互联网和电子围栏等采集设备,对移动通信网络无线空中接口传输层和网络层数据进行采集、协议处理、检测分析传输和建模计算等,实现了移动通信数据在公共安全领域的智能化应用。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1)智慧环境监测业务
智慧环境监测业务的产品主要包括:环境水质/污废水监测仪器及系统、环境空气/烟气监测仪器及系统、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环境监测运营服务。1)环境水质/污废水监测仪器及系统产品可应用于:地表水在线监测、污废水在线监测、地下水在线监测、海洋环境在线监测、供排水管网出水口在线监测等。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 | 图示 | 应用领域或场景 | 典型案例 |
ZE-WM2000智能化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 地表水在线监测、地下水在线监测、海洋环境在线监测、供排水管网出水口在线监测 | 1、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2、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中央本级)能力建设项目 | |
ZE-SM2000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 污废水在线监测 | 1、顺义区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东部片区) 2、昆明主城及环湖各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自动分析仪采购安装项目 3、广东省深圳市污染源监控设备建设项目(一期) |
其中,公司的ZE-WM2000智能化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拥有多种产品形态,可适用于不同的场景,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具体如下:
产品形态 | 图示 | 特点及应用场景 | 典型案例 |
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标准站) | 具有全流程质控功能,主要适用于建有较高标准站房的监测项目。 | 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 |
集装箱式水质自动监测站 | 具有全流程质控功能,且建设周期短、现场工程简易、方便移动。主要应用场景为:不建有站房、需要移动的监测项目。 | 安徽省亳州市集装箱式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 | |
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 | 可满足最多11参数监测因子的监测,具有集成度高、占地少(2m2)等特点。主要适用于用地有限制、需要移动的监测项目。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 | |
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 | 高度集成化产品,具有占地面积小(1m2),成本低等特点。主要适用于低成本、规模化布点监测项目。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小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 |
浮船水质自动监测站 | 采用专业的船载设计,可根据需要来设置监测因子,并由太阳能供电。具有移动方便、无需市电等特点。主要适用于水库、湖泊、河流等移动点位的监测。 | 安徽省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
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站 | 采用无扰动采样技术,最大程度地保留水样的本来状态,监测因子可灵活搭配。主要适用于地下水监测。 | 2021年广州市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监测站建设项目 | |
微型传感器水质自动监测站 | 无需建设站房,具有安装方便快捷,可移动,建设投资和维护成本低等特点。主要适用于网格化大规模布点监测和污染源溯源项目等。 | 辽宁省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工程项目 | |
浮标式水质自动监测站 | 监测因子可根据需要设置,具有体积小、可移动、成本低等特点,主要适用于水源地、湖泊、海洋、水库、河流等水生态环境监测及网格化监测、流域布点监测。 | 无锡市太湖藻类监测预警项目 | |
水质移动应急监测车 | 支持水样自动编码、标记、自动测量、数据自动处理功能,具备自动组网的特点,可快速形成应急监测能力。主要适用于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和常态化的快速监测。 | 江苏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2)环境空气/烟气监测仪器及系统环境空气/烟气监测仪器及系统产品类型和应用场景主要如下:
产品名称 | 图示 | 特点及应用场景 | 典型案例 |
AQMS-6000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 具备全自动校准核查功能。主要应用于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业园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石油石化、化工等大型企业厂区边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 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物联网(空气监测站)PPP项目 2、贵州省省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 | |
ZE-CEM2000G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 可集成射流取样装置,系统无转动部件,具有稳定性好的特点。主要应用于石化、印刷、喷涂、农药生产、电子制造、汽车制造、家具制造、制鞋、建材、化工、化学储运、印 |
1、江苏省南京化工园
区VOC在线监测建设项目
2、云南省昆明三峰再
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VOC在线监测建设项目
染等行业的工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 | |||
ZE-CEM2000超低浓度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 采用稀释抽取法,具有湿度适应范围广的特点。主要用于测量固定污染源气态污染物浓度、排放总量及相关烟气参数,广泛应用于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石化、纺织、垃圾焚烧等行业工业污染源的连续排放监测。 | 1、上海宝钢CEMS超低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2、广东省韶关钢铁高效发电超低排放在线监测系统 | |
DM601型抽取式烟尘在线监测系统 | 支持等速采样、全程加热功能,具有响应时间短的特点。广泛应用于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石化、垃圾焚烧等行业的工业污染源排放口,特别是经过“超低排放”治理改造后的脱硫、湿式静电除尘装置末端排口的尘含量连续排放监测。 | 1、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超低烟尘监测系统 2、中金岭南冶炼厂超低烟尘监测系统 | |
ZE-VMS-6000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 | 具有升温控温精度高、分离效果的特点,可实现一台分析仪完成高碳低碳全组分分析。广泛应用于城市??、?业园区和企业集群,以及?油化工、制药等?业大型企业的VOCs组分监测。 | 1、上海振华集团?兴基地环境空??动监测系统项? 2、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态环境管理系统大气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3)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是专门为客户提供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存储和分析服务的软件平台系统。该系统的核心技术是运用环境空气质量或水质的专业算法,融合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技术,通过采集智能感知仪器设备的数据进行计算和分析,获得客户需要的环境质量成果,为环境综合治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公司的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平台类型和应用场景主要如下:
产品名称 | 图示 | 应用领域或场景 | 典型案例 |
大气环境科学综合数据采集与共享平台 | 对大气环境相关数据,涉及空气质量、大气组分、激光雷达探测、污染源排放、气象、健康统计、社会经济、政策法规、环境动态等数据,进行采集、接入、整理,并为有需求的客户提供分析和应用服务。 | 国务院专项基金项目——大气环境科学综合数据采集与共享平台 |
水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及管理平台 | 建立水质自动监测云平台,通过联网、采集、接入区域的相关监测设备数据,提供监测数据的分析、应用和托管服务,主要应用于区域水质自动监测管理、区域水生态环境综合监管,以及河道综合治理监测等。 | 1、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地表水在线监测平台建设项目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数据共享与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3、安徽省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管理平台 4、高明区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江门恩平水站平台租用服务 | |
污染源监测综合管理平台 | 主要应用于对排污企业生产工艺、治理设施运行工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等进行监测、预警和管理。 | 1、江苏省苏州高新区工况在线监控与分析系统建设项目 2、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和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 |
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管理平台 | 主要应用于:对不同区域空气质量进行监测与溯源,通过对监测数据的挖掘、分析,实现空气质量的实时监控、预测、预警以及污染物溯源。 | 1、四川省乐山市大气网格化预警监管项目 2、云平台服务项目:防城港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 | |
智慧环保综合管理平台 | 主要应用于城市环境智慧化管理,对辖区内的水、气、生态、噪声、扬尘等进行全方位监测,实现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预报预警、监测监管协同联动等。 | 1、辽宁省大连市庄河智慧环保平台建设项目 2、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智慧环保平台建设项目 3、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展示平台 | |
智慧园区综合管理平台 | 主要应用于各类化工园区、工业聚集区,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实现园区整体实时监控和预警预报,全面掌控园区运行状态,提前知晓园区环境和安全风险。。 | 1、江苏省苏州高新区工况在线监控与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2、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和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3、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基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平台 |
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 | 主要适用于水利水务、市政等政府部门。对水源地、供水、排水、河道综合治理等板块实现自动化、运营标准化、决策智能化的全链条精细化管理。 |
1、广东省珠海市排水
智能感知体系试点项目
2、江苏省无锡市生态
环境局水环境质量监测感知能力建设项目
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厂监测管理平台 | 主要适用于水利水务、市政、生态环境等政府部门。针对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厂,实现监测管理、预警和应急处置。 | 1、中广核污水处理设施监控系统 2、宝安区远程在线监测工况系统 |
4)地下水在线监测仪器及系统、地下水采样管理平台地下水监测仪器及系统、地下水采样管理平台产品类型和应用场景主要如下:
产品名称 | 图示 | 应用领域或场景 | 典型案例 |
GS-2000地下水洗井及采样系统/在线监测系统 | 地下水洗井及采样系统 地下水原位监测系统 地下水抽取式在线监测系统 | 水利行业、环保行业、国土资源及科研单位等饮用水源地地下水在线监测、海水入侵地下水监测、化工企业及工业集聚区地下水污染源监测、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区域地下水污染监测等。 | 1、珠江委国家基本??站提档升级项? 2、浙江油田西南采气厂地下水在线水文监测项目 3、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地下水项目 4、2021年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监测---监测井及地下水自动监测站建设 |
地下水采样管理平台 | 地下水采样管理平台主要通过运用先进的自动监测设备和精确的手工采样设备,通过定时监测地下水采样情况,详细记录各项数 | 1、珠江水文水利地下水采样管理平台 2、杭州地下水监测与管理平台 3、广州地下水监测与预警平台 |
据,全面监测地下水的水质与污染状况。深入分析地下水流域的污染特征,并绘制出详尽的地下水流域污染地图,以便更直观地了解污染分布和趋势。为地下水污染的治理与防治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措施,努力保护地下水资源。
5)生态在线监测仪器及系统、生态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生态在线监测仪器及系统、生态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产品类型和应用场景主要如下:
产品名称 | 图示 | 应用领域或场景 | 典型案例 |
BX-Algapro2000水生态在线监测系统 | 生态系统结构监测、生物多样性观测、生态系统功能观测、人居适宜性监测等 | 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生态及生态红线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2、丽水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
生态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 | 生态红线大数据管理平台旨在统筹管理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及气候资源,从而显著提升复合生态系统的持续监测能力。平台综合利用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遥感技术、大数据分析、数字孪生等技术,实时、高效地采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大幅增强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精准构建生态环境的现状及其变化过程。 | 1、城市生态及生态红线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2、纳帕海湿地生态保护项目 |
6)噪声在线监测仪器及系统、环境噪声监测平台噪声在线监测仪器及系统、环境噪声监测平台产品类型和应用场景主要如下:
产品名称 | 图示 | 应用领域或场景 | 典型案例 |
BX-NM2000生态噪声监测系统 | 广泛应用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社会生活噪声监测、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监测、建筑施工噪声监测、工业噪声监测、交通运输噪声监测等场景,以及生态环境自然声监测场景。 | 1、上海长兴基地空气及噪声自动监测站项目 | |
环境噪声监测平台 | 噪声平台集物联网、大数据、可视化技术于一体,实时采集噪声、气象、视频等数据,进行存储、监控预警和统计分析。平台综合声源识别、噪声地图、提供空间立体数据展示和多种报表等多种功能。 | - |
7)环境监测运营服务公司环境监测运营服务是为客户提供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的技术运维服务,其核心是为客户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环境监测数据及相关的增值服务,包括远程巡检、设备维护、仪器质控、数据分析、环境预警、污染溯源和应急响应等。
(2)公共安全大数据业务
公共安全大数据业务,主要指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利用无线通信技术,通过定位车和电子围栏等采集设备,对移动通信网络无线空中接口传输层和网络层数据进行采集、协议处理、检测分析和传输等,实现了移动通信数据在公共安全领域的智能化应用。
应用场景主要为无线网络环境勘查、区域布控、网络优化、目标跟踪、综合研判和信息获取等方面,主要服务于疫情防控、人流趋势分析和基站治理等领域。
(3)新开发的数字化行业应用
1)数字水利
公司的数字水利、水务产品及方案,是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数字孪生流域,实现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建成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功能的智慧水利体系,赋能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等,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强力驱动。产品主要应用范围包括数字孪生流域、数字水文、数字排水、数字排涝、数字供水、数字水库、数字灌区等。
公司的数字水利产品方案构建空-天-地全方位感知体系,贯穿产水、供水、用水、排水全过程,涵盖涉水信息、涉水设施全要素,建设水利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解决方案,助力水利高质量发展。
2)数字海洋
公司的数字海洋产品及方案由岸基站、潮位站、海洋浮标、波浪浮标、海水入侵监测站、近海雷达、海床基、海底水声通信网等组成海洋综合立体观测网,开展周边海域的海洋环境观测预报、海洋生态监测、海洋防灾减灾监测预警等业务,更好地预测海洋环境变化及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全面提升沿海地区对海洋各类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对能力。产品主要应用范围包括海洋水质污染预警、海洋赤潮预警、海洋溢油预警、海洋核污染预警、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
数字海洋的应用可以实现海洋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公司的数字海洋产品,以保障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海洋安全管理等为基本目标,协助提升海洋资源的利用效率,助推海洋产业升级。3)数字农业数字农业的不断发展促进数字化技术在农业各个领域的应用,公司开发的数字农业业务主要为政府、科研单位、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数字大田、数字养殖等场景的农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实现农业精准生产、数字管理、智能决策等,助力农业数字化转型,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产品主要应用范围包括数字大田、高标准农田、智慧水肥一体化灌溉、数字大棚、数字水产养殖、数字畜禽养殖等。公司数字农业整体方案的目标是为农业生产提供种产销全产业链服务,通过感知层设施实现信息感知数字化,通过Al+IoT技术推动农业传感器、通信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形成智慧网络,实现作物生产过程的实时全监控、作业全自动,实现农业生产精准化;并基于农业定量决策模型,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的精准化和定量化。4)数字城市运营公司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开发数字城市运营产品。产品围绕城市运行安全高效、健康、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城市服务精准精细精致的总体目标,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设计数字城市运营整体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应用范围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智慧城市运行监管平台,包括智慧市政、智慧园林、智慧环卫、综合执法、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等;另一方面是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系统,构建城市风险识别与隐患排查治理、动态风险监测与预警、辅助决策与应急联动处置为一体的智慧安全城市系统产品。公司开发的数字城市运营产品以科技创新带动理念创新、机制创新、监管创新、服务创新为基本设计理念,推动城市管理由“管理”向“治理”、向“服务”转变,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现代化,实现“大众分享、社会善治”的生活更美好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安全事故灾害由“以治为主”向“以防为主”转变,由“被动应付”向“主动监管”转变,从而全面整体提升城市安全综合风险管控能力。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技术服务获取收益。盈利的主要模式有两种,一是生产并销售各类感知层仪器及系统,以及相对应的大数据系统软件获得收益;二是提供数字化应用产品的运营服务获得收益。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采购部门,制定了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形成了“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成熟采购模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通过对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能力、品质保证能力、产品技术指标、服务水平、企业信用以及产品价格等综合评估,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为批量化的标准化产品生产和小批量的非标准化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主要指公司已完成生产定型、并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产品。非标准化产品具有批量小、客户需求差异大等特点,公司首先完成客户需求调研,确认需求并验证技术可行性后进行定制化开发,再交由生产部门按技术方案及计划完成生产。公司为标准化产品生产和非标准化产品生产制定了从需求到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完工入库等一系列严格的操作流程。
4.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是否为产品或服务的最终使用方,将销售模式分为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公司采取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并重的销售模式。在直接销售模式下,公司与产品或服务的最终使用方直接进行交易,客户类型主要分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在间接销售模式下,公司的客户不是产品或服务的最终使用方。间接销售客户根据最终使用方的需求,或根据其自身的需求,对公司的产品进行采购,再向最终使用方销售,客户类型主要为企业单位。
5.研发模式
公司设有技术与研发中心及设计研究院,独立自主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公司重视研发体系的不断优化、技术平台的更新、核心技术的积累、研发骨干的培养、研发成果的激励等工作。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公司为自主研发建立了高效的研发体系,该体系是一种成熟的产品开发管理模式,覆盖产品从立项到退市的全生命周期。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用矩阵模式的组织架构,通过项目线和行政线对产品开发进行矩阵管理。通过双线管理,确保研发的结果及项目研发的专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等多家科研机构保持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通过共同承担各级政府部门的科研课题,开展了多项技术研发合作与交流,培养了研发人才。
(三)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公司主要生产物联网架构上的感知层仪器及大数据应用,即数据生产单元的仪器仪表及大数据处理平台软件,产品已经在生态环境、水利水务及公共安全领域有一定的规模化应用。
科学仪器是科研进步、产业技术发展的重要保障,其创新、制造和应用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发展水平和潜力的重要标志之一。科学仪器的市场需求来自工业生产、科学研究、医学诊断、环境监测等诸多领域。近年来,国内科学仪器行业的发展迅猛,市场需求不断攀升,国内仪器仪表企业纷纷进行自主创新,国内仪器仪表行业技术水平有了显著提升。然而,由于发展历史较短,国内企业的技术和研发水平与国外相比仍有明显差距,仪器仪表产品的国产化率亟待提高。
当前,政府对于科技产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行业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得到了政策的保障和引导,行业发展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基础研究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强调,“要打好科技仪器设备、操作系统和基础软件国产化攻坚战,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提升国产化替代水平和应用规模,争取早日实现用我国自主的研究平台、仪器设备来解决重大基础研究问题”。《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中提到,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环保装备的需求,以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为突破口,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提升高端装备供给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发展模式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提到,要“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与重点领域用户需求对接”,“推进人工智能、5G、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融合应用,提升智能检测装备感知、分析、控制、决策能力和水平”。
物联网产业持续深入发展。自2010年物联网被列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成为国家首批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后,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一方面制定专项行动计划,促进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另一方面加大资金、基础设施等层面的支持力度,为物联网发展保驾护航。随着行业日趋成长,政府近年来也开始重视行业细分领域的发展,进一步细化政策支持。新技术持续涌现,以ChatGPT为代表的系列生成式AI产品与技术进展引发新一轮科技热潮,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加快融合应用。当前,我国将数字经济发展提升至全新战略高度,物联网作为应用支撑技术之一,在各行业领域覆盖水平进一步提高。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了数字中国建设的“2522”整体布局框架,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社会建设融合方面,要利用数字技术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打通困扰人民生活的“最后一公里”。生态文明建设融合方面,一是要推动生态环境智慧治理,优化升级生态环境网络监测体系,拓展智慧化管理应用体系。二要实现产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实施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行动计划,利用技术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打造数字化绿色化良性循环系统。2023年,以大模型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实现突破式发展。以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正加速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为各行各业赋能。
(2)行业的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的产品是以精密仪器技术为基础,横跨声、光、电、化学、生物、通信、 软件、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多个技术领域,具有技术密集程度高、功能复杂等特点,每个环节的技术水平都将对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产生直接影响,产品对技术的要求较高。在行业技术朝着模块化、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背景下,对企业技术储备、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生产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在进入市场前,需达到环保、计量和防爆等相关标准或认证,满足环保认证实施规则和产品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通过工厂(现场)检查、产品检验、认证后监督等流程,认证周期大多在2-3年,需支付认定申请费、测试费/比对费、工厂考核费等,根据产品不同,认证费用在20-60万元/项。行业新进入者面临认证条件严格、周期长、费用高等困难,建成系列化产品线需要多年持续的研发、资金投入,行业新进入者将面临较高的技术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智慧监测仪器
2023年,国务院、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委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文件,对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及提高监测质量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建设的推进,带动环境监测与检测行业从量向质的转变。“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的规划目标,提出了要推动“一张网”智慧感知,“一套数”真实准确,“一体化”综合评估,“一盘棋”顺畅高效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建设工作。生态环境监测仪器的智能化和智慧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融合吸收人工智能识别等新技术;随着无人机、无人船、走航监测、卫星遥感技术的发展,环境监测的尺度也越来越大,能够实现天、地、空立体网格化监测。
近年来,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快速发展,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吸引了国内外众多仪器企业参与竞争,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国际知名仪器企业、本土上市公司和中小型企业:国外公司如美国哈希、赛默飞等进入中国市场较早,占有一定市场份额;本土企业如力合科技、聚光科技、皖仪科技等上市公司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市场份额获得较快提升;同时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还存在较多中小规模监测设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因而导致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形势进一步加剧。
公司聚焦智慧环境监测业务,以感知层和应用层为战略重点,坚持对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核心产品的自主生产;公司建立起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并拥有一支成熟的研发队伍,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和攻关能力,是国内专业从事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自主研发和生产的骨干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智慧水利水务
智慧水务已成为我国传统水务领域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目前国内传统的水务行业正在借助“互联网+”,以及“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新趋势,向智慧水务转型。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及关于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国家一系列产业政策表明,“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构建包括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水利智能中枢体系、“2+N”水利智能业务应用体系、水利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水利网信保障体系等五大体系的智慧水利总体框架,初步建成大江大河数字孪生流域,推进水利工程智能化改造,水利数字化、网络化和重点领域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建成智慧水利体系,各项水利治理管理活动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随着我国水利建设的不断升级,行业建设逐步向智慧化、数字化方向发展。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要求,水利部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的指导意见》《智慧水利建设顶层设计》《“十四五”智慧水利建设规划》《“十四五”期间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等指导文件。上述文件的出台,极大地刺激了水利建设的智慧化需求。
智慧水利水务市场前景广阔,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公司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物联网建设、运营,大数据分析服务的项目经验,公司将继续丰富和完善自研产品,包括全系列的水质水文监测产品、物联网平台产品,形成智能监测加服务的推广模式,通过软硬件及服务的整合销售模式,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规模、获取更大经营收益,进一步提升核心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3)智慧农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建设,把数字乡村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着力方向和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我国智慧农业进入加速布局、加快应用的新阶段。《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要求,到2023年底,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6.5%。
公司将依托现有的智慧监测仪器及数据分析系统等成熟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将技术和产品进一步延伸应用至农业种植、养殖技术领域,开发数字农业智慧应用产品,将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手段应用于农业生产、管理和决策的各个场景中,包含智慧农情监测、数字大田、数字大棚、智慧水肥灌溉、智慧养殖、农产品可视化溯源等数字化解决方案,实现农业精准生产、数字管理、智能决策等,助力农业数字化转型。
(4)公安大数据
公共安全方面,平安中国建设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建设完善公安大数据感知体系、平台体系、共性应用支撑体系及智慧业务应用体系。公安部、科技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推进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聚焦社会公共安全,以强化公安实战能力为导向,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为基础,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重点,推进公安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技术研发布局,持续深化高新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创新集成应用等。公司顺应智慧化、数字化的产品发展趋势,开发了特通大数据平台等产品,解决了客户痛点问题,在帮助客户提高作业效率、降低作业成本上有显著优势,客户满意度高。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慧环境监测
智慧环境监测技术在当今社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应用范围广泛,涵盖气、水、土、声、光、辐射等多个领域。环境监测技术已经从早期的人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过渡到目前被广泛应用的智慧环境监测系统。智慧环境监测系统可以实时收集和处理数据,智能化、智慧化程度较高,提高了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降低了监测成本和人力投入。智慧环境监测系统融合化学、光学、电子、自动控制、物联网、大数据等多学科技术,形成覆盖感知层、网络层及应用层的技术和产品,可以实现自动采样、自动分析、数据质控、数据采集传输、异常留样和预警等功能。同时,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发的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可为用户提供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存储和分析服务的软件平台;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主要通过运用空气质量或水质的专业算法,融合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技术,对采集智能感知仪器设备的数据进行计算和分析,从而获得客户需要的环境质量成果,为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智能分析和决策支持。
近年来,环境监测技术继续朝着智能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新兴技术和手段如人工智能、遥感、无人机等也被广泛应用。新兴环境监测技术的应用情况正在不断拓展和深化,未来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未来环境监测技术将更加注重自动化和智能化,通过AI自动图像识别、自动声纹识别等技术的应用,可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人工预测和识别污染源,为环境监管提供助力;二是精度与灵敏度将继续提升,随着传感器技术和数据处理能力的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技术将实现更加精准和灵敏的监测,产品向小型化和集成化方向发展;三是多元化技术融合,环境监测技术通过整合运用遥感技术、无人机技术、传感器技术等技术,提高环境监测的监测范围和监测深度,全面掌握环境变化的情况。
环境监测技术和产品,一方面在传统的应用领域继续稳健发展,在智慧城市、美丽中国等建设中继续扮演重要角色。未来,智慧环保将逐步实现水、土、气、辐射、噪音等各领域的陆海统筹、天地一体,建立健全区域和跨区域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共享。另一方面,以环境监测技术为基础的感知层仪器和产品,未来也将不断拓宽和延伸应用领域,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农田、海洋等生态系统实现智慧化监测并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
(2)智慧水利水务
智慧水利是在传统水利监测体系的基础上,利用智能感知技术和通信技术,建设对涉水对象属性及其环境状态进行监测和智能分析的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智慧水利不仅改善了水利工程的运行环境和运行效率,更重要的是提升了水利系统的综合保障水平,让智慧水利工程运行更加高效稳定。智慧水利行业目前发展较快,市场规模大,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
智慧水务建设是基于先进的感知层设备,充分利用云平台、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行业改革发展,为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智慧水务已
成为水务行业的新常态。智慧水务不断与其他行业融合发展,智慧水务系统将与城市规划、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相关行业紧密结合,形成新的产业新生态。通过数据共享和协同管理,智慧水务还能为其他行业提供多维度的数据支持和决策参考,进一步推动城市智能化和可持续发展。智慧水务是一个庞大的市场,正值行业发展黄金窗口期,市场机会较大。
(3)公共安全大数据
公共安全大数据业务主要是指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为公安等相关政府部门实现移动信号与数据的实时跟踪、管理等提供数据采集端设备和公共安全大数据处理软件。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利用无线通信技术,通过定位车和电子围栏等采集设备,对移动通信网络无线空中接口传输层和网络层数据进行采集、协议处理、检测分析和传输等,实现了移动通信数据在公共安全领域的智能化应用。随着行业信息化和数字化的深入推进,数据挖掘、可视化技术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行业内得到充分应用,公共安全大数据技术不断向前发展。5G通信技术的应用也带来了新增市场需求,公共安全大数据将迎来较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主要包括微型模块化水质在线自动监测技术等9 项核心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 技术名称 | 细分技术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 | 应用产品 | 所处阶段 |
1 | 微型模块化水质在线自动监测技术 | 高精度小体积计量技术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环境水质监测仪器及系统、污废水监测仪器及系统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高灵敏高可靠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在线监测技术 | 自主研发 | |||||
ORP电极与光度法联合滴定技术 | 自主研发 | |||||
2 | 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技术 | 低成本多因子水质在线质控技术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环境水质监测仪器及系统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蒸馏比色在线监测技术 | 自主研发 | |||||
重金属电化学自动分析技术 | 自主研发 | |||||
多功能水站集成技术 | 自主研发 | |||||
3 | 超低排放烟气连续监测技术 | 稀释采样技术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烟气监测仪器及系统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前向散射法超低烟尘测量技术 | 自主研发 | |||||
4 | 环境空气在线监测集成技术 | -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环 境空气监测仪 器及系统 | 大批量生 产阶段 |
5 | 智慧环境大数据分析及综合管理应用技术 | -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6 | 多角度偏振光散射单颗粒物检测技术 | -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环境空气监测仪器及系统 | 小批量生产阶段 |
7 | 双通道挥发性有机物富集脱附技术 | -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 | 小批量生产阶段 |
8 | 地下水自动采样与监测技术 | 自动洗井配样技术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地下水现场自动采样和在线监测 | 小批量生产阶段 |
地下水在线监测技术 | ||||||
9 | 生态噪声自动监测技术 | 声环境烦恼度评价监测技术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及生态环境自然声监测 | 小批量生产阶段 |
声源识别技术 | ||||||
自然声占比监测技术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环境水质监测系统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研发成果如下:
(1)自主开发的重金属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铅因子(I型)、重金属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镉因子(I型)、重金属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砷因子(I型)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环境适应性测试,达到行业标准要求,取得环保认证报告。
(2)自主开发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环境适应性测试,达到行业标准要求,取得环保认证报告,成功投入市场。
(3)公司参与的可持续发展项目“2019N024臭氧及其前驱物新型高分辨立体监测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相关任务的完成情况经内部评估已达到申请验收考核指标要求。
(4)公司自主创新开发的“智能化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项目,已通过内部测试,完成中试转产和发布,批量投入市场。
(5)自主开发的“BY1000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产品完成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核心指标均已达到立项要求。
(6)公司水质仪表产品升级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了地表水和污染源应用场景兼容设计,核心性能指标明显提升),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7)公司自主创新开发的“智能化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地下水)”项目,已通过内部测试,完成中试转产和发布,批量投入市场。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0 | 1 | 43 | 12 |
实用新型专利 | 4 | 3 | 87 | 74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1 | 17 | 17 |
软件著作权 | 8 | 7 | 180 | 176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22 | 12 | 327 | 279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3,184,162.77 | 38,221,794.06 | -13.1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33,184,162.77 | 38,221,794.06 | -13.1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48 | 8.09 | 增加1.3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 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项目 | 1,200.00 | 393.63 | 1,203.48 | 开发阶段 | 基于GC-FID技术原理,研究自动化流路控制系统,攻克非甲烷总烃以及特征离子监测关键技术,开发非甲烷总烃在线气相色谱仪,实现工业级以及环境空气多场景的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要求。 | 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本项目成果广泛应用于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石化、纺织、垃圾焚烧等行业排放监测领域以及在实验室作为VOCs含量辅助检测领域。 |
2 | 基于新型数据治理技术的智慧感知与分析系统 | 630.00 | 326.58 | 357.61 | 开发阶段 | 通过设计新型算法模型并引入新型数据源,大幅提升现阶段运营商基站治理效果,为公安用户提供高质量基站治理数据及支撑业务实战的计算模型,大幅提升办案效率。 | 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本系统面向公共安全业务,基于高效基站治理技术为依托,并应用最新的人工智能技术成果,主要实现目标追踪定位、区域布控、伴随分析、行为分析等功能,能够有效应对5G网络环境下的位置服务和数据融合应用所面临的挑战。 |
3 | 智能化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地下水) | 932.00 | 898.23 | 898.23 | 完成阶段 | 开发基于低流量技术的地下水自动洗井与采样设备,地下水自动在线监测系统以及地下水多点监测功能,解决地下水自动采样规范性和代表性的问题,实现地下 | 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达到行业领先 | 本项目能有效支撑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与污染防治,提升地下水监测效率与环境监管能力,符合“十四五”地下水监测导向与市场趋 |
水质量标准中主要参数的在线自动监测,实现区域内地下水监测井群的分布式多点监测。 | 水平 | 势,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如:广泛适用于地下水国控点监测、水源地、危废处置场、垃圾填埋场、重点工业污染区、农业灌溉区等监测场景。 | ||||||
4 | 智慧生态监测平台V2.0 | 796.00 | 333.70 | 333.70 | 开发阶段 | 攻克环境数字化融合应用技术,开发地表水-地下水统筹监测、城市环境噪声监测、生态环境综合观测方向的大集成、大融合、大数据,给生态环境统筹调度和管理提供直观、有效、可模拟的决策支撑。 | 满足国家 标准要求,达到 行业领先 水平 | 本项目平台应用于河流、湖泊、水库等水质评价考核监测、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入海河口、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生态噪声监测等,为全面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提供技术支撑。 |
5 | S310传感器项目 | 410.00 | 272.11 | 272.11 | 开发阶段 | S310传感器项目开发pH/温度、电导率、溶解氧、叶绿素、蓝绿藻等传感器,提供具备以下优势的传感器:内置校准信息,现场即插即用;具备自清洁功能;维护周期大于6个月;传感器和线缆插拔分离,方便更换维修。 | 满足国家 标准要求,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本项目成果主要用于河流、湖泊等地表水等应用场景的在线监测需求。 |
6 | 污染源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 | 478.00 | 173.09 | 173.09 | 开发阶段 | 在CEMS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的基础上,非分散红外吸收法(NDIR法)进行碳排放因子CO2、CO与CH4的检测,提供具备以下优势的污染源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兼容各地动态管控,无需额外进行软、硬件升级;可视化掌握耗材损耗情况,客户可直观掌握耗材动态寿命;随时随地掌握排口数据;小型化设计,平台设备单人即可完成搬运安装;可内置质控功能,运维商客户可实现定时或远程零点、量程点核查实时掌握设备测量准确性等。 | 满足国家 标准要求,达到 行业领先 水平 | 广泛应用于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石化、纺织、垃圾焚烧等行业的大型工业污染源的连续排放监测。 |
7 | 水质仪表 | 510.00 | 347.93 | 347.93 | 开发阶段 | 完成电极法平台、伏安法平台、蒸馏法平台、 | 满足国家 | 随着环境保护行业的飞速发展,水质检 |
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 C310W平台的适应性升级优化,涉及因子包括:A310(伏安法)平台:镉(Cd)、铅(Pb)、铜(Cu)、锌(Zn)、砷(As)、镍(Ni)、镉铅锌;C310W平台:硫化物、硫酸盐、硅酸盐、甲醛、苯胺类、余氯总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电极法平台:高锰酸盐指数、碘化物、氟化物、氯化物;蒸馏 法平台:氰化物(蒸馏法)、挥发酚(蒸馏法)。 | 标准要求,达到 行业领先水平 | 测各类因子的需求日益增加,同时,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推进,各类水质检测标准渐渐完善,为了紧跟环境保护发展需求,完善公司水质检测项目体系,部分因子的功能与性能进行优化升级,主要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等各类应用场景的监测需求。 | |||||
8 | 数字农业监测项目 | 715.00 | 302.16 | 302.16 | 开发阶段 | 数字农业监测项目包括农业无源小气象站、数字农业服务平台及农业智慧小程序的开发:农业无源小气象站产品的研发设计应吸取当前先进技术,采用业界主流且成熟的各类原器件进行有机结合,融入用户的实际需求而进行设计研发,是一款集成一体化的高科技农业小型气象站,监测大棚内的各项参数指标,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数字农业服务平台利用物联网技术、图像识别技术、3D可视化技术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将农田监测数据转化为直观易懂的信息,提供更精确的农业生产建议,帮助农民制定更好的生产计划,实现作物生长监控,产量预测,并提供灾害预警,为农业生产提供全面、精准、高效的服务,除以上平台端功能外,同时配套开发智慧小程序,方便用户随时随地进行操作和查询。 | 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广泛应用于各个地市的农业局、各智慧农业、数字农业的集成厂家、各大农场、农垦局、大棚和大田农户。后期改版同时也可适用于水利水文土壤监测用户。 |
合计 | / | 5,671.00 | 3,047.43 | 3,888.31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93 | 9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2.55 | 12.65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152.98 | 2,486.4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3.15 | 26.4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20 |
本科 | 53 |
专科 | 18 |
高中及以下 | 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1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7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1.研发创新优势在制度建设方面,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一套高效的产品研发体系。该体系涵盖从需求定义、项目立项、制定计划、开发、批量生产到退市的完整过程。同时公司设立了《知识产权奖励制度》,以提高研发成功率,推动公司长期发展。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公司设有技术与研发中心及设计研究院,采用强矩阵组织形式,建立了一套先进的研发组织架构。行政线以科室为主进行管理,业务线以项目为主进行管理。科室主任负责人员的招聘、培养,负责所承担技术领域的技术积累和能力提升,组织各项目本领域的评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过程的规范性,对项目的整体交付结果负责。通过这种组织形式,既保障了研发成果水平的一致性,又降低了项目风险,同时也加强了公司研发人才的培养。
在科学的研发体系支撑下,通过对多个项目和产品的实践,形成了光度法、蒸馏法、电极法、滴定法、伏安法、光散射法等多个技术平台,并在这些技术平台上开发出多种感知层仪器设备,可对百余种监测因子自动监测、智能分析和数据传送。每个技术平台均面向产业化设计,在硬件模块化、可靠性、可生产性、可维护性等方面具备很强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持续创新研发,先后入选《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装备和示范工程名录》《深圳市绿色低碳技术、设备(产品)推广目录(2023年版)》,获得2023年度环境保护科技技术奖二等奖、4A级人工智能企业等重要奖项。
2.先进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以质量部为责任主体,以ISO9001:2015要求为指导的质量控制体系,将满足客户质量要求作为首要任务,该体系覆盖了公司产品与服务的市场、研发、采购、生产、交付、运营及售后的全过程,确保客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为企业的稳固立足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具体制度建设方面,公司立足“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原则,设立了包括供应商供货质量(服务等级)评价规范、来料检验工作规范、物料承认管理规范、成品检验工作规范、外观检验标准、产品售后技术服务规范、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多项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管理覆盖公司各环节。
3.核心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成熟的管理团队,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管理团队配置,打造多元化、专业化的团队。公司核心团队均在感知层仪器及数字化应用领域深耕多年,对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和认知,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同时,公司的管理层具有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较好的市场开拓能力、国际化的战略视野、打通产业链的丰富资源,以及较强的执行力,这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起到决定性的推动作用。
4.标准化运营优势
公司设立总部—区域(南/北方运营总部)—项目(运营服务中心/服务站)“三阶三级”垂直管理架构,可以更紧密地贴近市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目前,公司服务范围覆盖全国绝大部分省份,能够向客户提供及时的服务,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进行市场开拓及品牌传播。针对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和服务不断细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建立了一套“全流程跟踪、全过程留痕、全方位溯源”的服务管理体系,该体系从人、机、料、法、环和测等六个方面对远程巡检、现场维护、质量控制、数据审核、应急监测、预警预报和污染溯源等服务内容相关环节做了程序控制,确保了产品及服务的标准化。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04.37万元,同比上年下降25.90%。主要系整体宏观经济环境较为疲软、部分地方财政资金较为紧张,行业萎缩导致公司订单量减少,同时在执行订单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放缓,项目验收时间延后,使得营业收入下降。
公司未来是否能实现业绩增长,将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发展、竞争态势、新产品研发及推广等多方面影响。公司已在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并采取措施,努力把握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未来公司力争减少因外部环境及行业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确保公司未来经营回到良性运营的轨道上,以降低相关风险。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更新迭代不及时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要求公司具有较好的技术更新和迭代能力。若公司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继续保持技术创新的领先优势、不能够满足市场对技术更新迭代的需求,则公司存在技术被同行业竞争对手超越、核心竞争力下降等风险,最终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特征,技术创新与技术团队稳定是公司保持竞争力和长久发展的根本。随着企业与地区之间人才竞争逐渐加剧,以及公司对研发投入的进一步加大,对主要技术人才的需求持续增加。若公司未来对技术人员的激励不足,可能会导致主要技术人员流失而影响公司的技术创新,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快速发展,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吸引了国内外众多仪器企业参与竞争,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国际知名仪器企业、本土上市公司和中小型企业。若公司不能保持持续技术创新优势、加强市场开拓,将面临市场竞争力下降、市场占有率降低、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降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的客户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若公司不能与时俱进开拓新客户、不能更好地满足客户新的需求和提供新的服务,将影响公司的业务规模,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使用的原材料种类较多,主要原材料包括机械类、电子类、传感器件、控制器件、配套材料等,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大。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应对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业务收入呈现季节性特点,通常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较大。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客户受项目立项审批、资金预算管理等影响,导致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公司存在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与预付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末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高;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用公司营运资金较多。另外,公司本报告期因购买服务器有较大的预付款项,尽管截至本报告日已终止部分合同并收回了对应的预付款,但其他合同仍存在供应商不能继续履约或剩余预付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若公司未来不能加强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管理,或客户及供应商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存在应收账款与预付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状况,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公司存货规模较大。若公司不能继续有效控制存货规模,保持存货周转率在合理水平,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市场环境、市场竞争、产品销售价格、业务与客户结构变化、成本控制能力等因素影响。未来,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以上主要因素的影响、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则公司综合毛利率会有下降的风险,甚至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较高,获取政府补助的项目大多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如果未来政府部门调整相关补助政策,导致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减少,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15%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未来,若公司不能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以数字感知智慧监测为主,受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家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政策,促进了环境监测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为环境监测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的经营策略未能及时顺应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进而导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预算不足,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内部管理的风险
高效管理是公司持续经营的基础。近几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外部挑战不断增强,对公司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以上变化和挑战,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投资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所做出的安排,若募投项目实施时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或行业政策出现较大调整,而公司不能较好应对,将产生募投项目投资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5,004.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7.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9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50,043,672.31 | 472,413,639.86 | -25.90 |
营业成本 | 234,348,797.78 | 289,171,392.01 | -18.96 |
销售费用 | 38,442,116.80 | 41,598,531.62 | -7.59 |
管理费用 | 30,705,151.24 | 39,003,944.78 | -21.28 |
财务费用 | -1,508,678.93 | -1,312,722.98 | 14.93 |
研发费用 | 33,184,162.77 | 38,221,794.06 | -13.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313,462.47 | 23,810,109.70 | -1,155.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9,121,599.98 | -1,510,145.38 | 37,586.5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5,607,142.16 | -9,587,243.5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部分主要业务服务于政府客户,而整体宏观经济环境较为疲软、部分地方财政资金较为紧张,行业萎缩导致公司订单量减少,同时在执行订单部分项目工程进度因资金紧张而放缓,项目验收时间延后,使得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营业收入下降影响,导致营业成本随之发生变动。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优化销售机构及人员配置,本期销售人员工资减少约234万元。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优化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本期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股份支付金额合计减少约956万元。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银行存款增加带来利息收入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优化研发机构及人员配置,本期研发人员工资及其他投入合计减少约52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支付一项服务器采购项目预付款增加导致了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大幅增长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上市融资,收到投资者投入资金大幅增长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04.37万元,营业成本23,434.88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4,994.26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3,424.61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34,994.26 | 23,424.61 | 33.06 | -25.92 | -18.99 | 减少5.7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 | 20,318.58 | 11,033.53 | 45.7 | -38.55 | -37.05 | 减少1.29个百分点 |
环境监测运营服务 | 12,759.91 | 11,035.21 | 13.52 | 1.19 | 6.87 | 减少4.59个百分点 |
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 | 791.00 | 516.02 | 34.76 | -14.69 | -21.82 | 增加5.94个百分点 |
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 1,124.77 | 839.84 | 25.33 | 76.63 | 108.14 | 减少11.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东北 | 2,629.36 | 1,840.70 | 29.99 | -8.29 | 9.76 | 减少11.51个百分点 |
华北 | 8,617.15 | 6,089.10 | 29.34 | -8.16 | 0.30 | 减少5.97个百分点 |
华东 | 11,509.25 | 7,079.08 | 38.49 | -42.63 | -39.92 | 减少2.77个百分点 |
华南 | 5,790.43 | 3,979.27 | 31.28 | -0.68 | 4.16 | 减少3.19个百分点 |
华中 | 2,468.21 | 1,672.19 | 32.25 | -34.42 | -33.11 | 减少1.33个百分点 |
西北 | 870.89 | 555.17 | 36.25 | -9.78 | 6.48 | 减少9.73个百分点 |
西南 | 3,108.97 | 2,209.10 | 28.94 | -28.84 | -13.18 | 减少12.8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接销售 | 20,862.48 | 16,151.92 | 22.58 | -18.07 | -9.41 | 减少7.40个百分点 |
间接销售 | 14,131.78 | 7,272.69 | 48.54 | -35.10 | -34.41 | 减少0.5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环境水质监测仪器及系统 | 台/套 | 950 | 1,284 | 698 | -19.70 | -32.36 | -32.26 |
污废水监测仪器及系统 | 台/套 | 1,690 | 1,703 | 870 | 12.22 | -26.37 | -1.47 |
环境空气监测仪器及系统 | 台/套 | 0 | 4 | 5 | - | -33.33 | -44.44 |
烟气监测仪器及系统 | 台/套 | 85 | 121 | 51 | -33.59 | -3.20 | -41.38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材料设备成本 | 10,171.23 | 43.40 | 14,530.80 | 50.25 | -30.00 |
安装服务成本 | 2,445.52 | 10.44 | 3,163.77 | 10.94 | -22.70 |
人工成本 | 5,057.90 | 21.58 | 5,253.32 | 18.17 | -3.72 | |
现场费用 | 4,350.41 | 18.56 | 4,221.70 | 14.60 | 3.05 | |
制造费用 | 1,409.83 | 6.02 | 1,747.55 | 6.04 | -19.33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 | 材料设备成本 | 7,506.66 | 32.03 | 11,988.91 | 41.46 | -37.39 |
安装服务成本 | 1,140.87 | 4.87 | 2,047.67 | 7.08 | -44.28 | |
人工成本 | 730.29 | 3.12 | 1,122.64 | 3.88 | -34.95 | |
现场费用 | 594.77 | 2.54 | 880.43 | 3.04 | -32.45 | |
制造费用 | 1,071.20 | 4.57 | 1,488.45 | 5.15 | -28.03 | |
环境监测运营服务 | 材料设备成本 | 1,885.54 | 8.05 | 2,059.81 | 7.12 | -8.46 |
安装服务成本 | 903.57 | 3.86 | 757.01 | 2.62 | 19.36 | |
人工成本 | 4,279.68 | 18.26 | 4,057.39 | 14.03 | 5.48 | |
现场费用 | 3,740.58 | 15.96 | 3,252.35 | 11.25 | 15.01 | |
制造费用 | 225.85 | 0.96 | 198.91 | 0.69 | 13.54 | |
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 | 材料设备成本 | 378.31 | 1.61 | 295.75 | 1.02 | 27.92 |
安装服务成本 | 52.26 | 0.22 | 198.96 | 0.69 | -73.73 | |
人工成本 | 17.74 | 0.08 | 55.11 | 0.19 | -67.80 | |
现场费用 | 13.06 | 0.06 | 73.44 | 0.25 | -82.22 | |
制造费用 | 54.64 | 0.23 | 36.81 | 0.13 | 48.44 | |
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 材料设备成本 | 400.72 | 1.71 | 186.33 | 0.64 | 115.06 |
安装服务成本 | 348.81 | 1.49 | 160.13 | 0.55 | 117.84 | |
人工成本 | 30.18 | 0.13 | 18.18 | 0.06 | 66.00 | |
现场费用 | 2.00 | 0.01 | 15.47 | 0.05 | -87.07 | |
制造费用 | 58.13 | 0.25 | 23.39 | 0.08 | 148.55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环境监测产品整体的营业成本因收入下降而下降,下降的主要部分是材料成本和安装服务成本部分;公司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产品的营业成本因收入上升而上升。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0,448.5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9.8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3,536.96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11%。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3,668.07 | 10.48 | 否 |
2 | 第二名 | 2,489.02 | 7.11 | 否 |
3 | 第三名 | 2,386.68 | 6.82 | 是 |
4 | 第四名 | 1,150.28 | 3.29 | 是 |
5 | 第五名 | 754.49 | 2.16 | 否 |
合计 | / | 10,448.54 | 29.86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的情形,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客户四为本期新进入前5名客户。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380.2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4.9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625.54 | 3.93 | 否 |
2 | 第二名 | 515.85 | 3.24 | 否 |
3 | 第三名 | 445.06 | 2.80 | 否 |
4 | 第四名 | 402.85 | 2.53 | 否 |
5 | 第五名 | 390.94 | 2.46 | 否 |
合计 | / | 2,380.24 | 14.97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61,566,215.32 | 17.94 | 226,156,053.15 | 30.17 | 15.66 | 本期支付经营活动现金增加及上市融资导致资金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8,350,265.20 | 29.37 | 100.00 | 本期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较多 | ||
应收款项融资 | 2,986,209.06 | 0.20 | 11,621,400.00 | 1.55 | -74.30 | 本期收到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票据结算货款减少 |
预付款项 | 227,449,601.11 | 15.60 | 18,302,114.87 | 2.44 | 1,142.75 | 本期支付一项服务器采购项目预付款 |
其他应收款 | 21,577,281.19 | 1.48 | 11,715,933.01 | 1.56 | 84.17 | 本期支付保证金及押金增加 |
合同资产 | 14,047,944.60 | 0.96 | 22,813,639.39 | 3.04 | -38.42 | 本期部分质保金收回或者到期转入应收账款核算 |
其他流动资产 | 619,084.52 | 0.04 | 3,692,167.08 | 0.49 | -83.23 | 本期待抵扣的进项税减少 |
投资性房地产 | 3,323,052.89 | 0.23 | 100.00 | 本期自有房产对外出租 | ||
使用权资产 | 12,928,388.56 | 0.89 | 8,508,594.54 | 1.14 | 51.95 | 本期新增租赁办公楼 |
长期待摊费用 | 3,211,253.22 | 0.22 | 896,818.86 | 0.12 | 258.07 | 本期新增租赁办公楼发生的装修费增加 |
短期借款 | 100,098,534.25 | 6.86 | 100.00 | 本期新增银行借款 | ||
应付票据 | 2,310,275.50 | 0.16 | 100.00 | 本期新增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
应交税费 | 19,309,814.68 | 1.32 | 28,582,821.45 | 3.81 | -32.44 | 本期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9,477,859.73 | 0.65 | 22,691,417.00 | 3.03 | -58.23 | 本期归还期初拟退回货款,期末余额减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66,216.99 | 0.24 | 6,298,351.78 | 0.84 | -44.97 | 本期部分租赁到期、新增租赁办公楼 |
租赁负债 | 10,227,652.25 | 0.70 | 2,539,825.43 | 0.34 | 302.69 | 本期部分租赁到期、新增租赁办公楼 |
递延收益 | 1,976,000.00 | 0.14 | 2,836,000.00 | 0.38 | -30.32 | 本期部分政府补助项目完成验收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77,497.63 | 0.15 | 1,372,512.57 | 0.18 | 58.65 | 本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增加确认使用权资产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股本 | 78,518,900.00 | 5.38 | 58,888,900.00 | 7.86 | 33.33 | 本期公司上市融资发行 |
新股 | ||||||
资本公积 | 906,447,142.44 | 62.16 | 300,638,562.87 | 40.11 | 201.51 | 本期公司上市融资溢价发行新股 |
其他说明
关于预付款项说明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八、其他重要事项”之“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中‘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中相关内容。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 54,742.99 | -100.0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349,708.45 | 2,087,790,000.00 | 1,660,790,000.00 | 556.75 | 428,350,265.2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621,400.00 | -8,635,190.94 | 2,986,209.06 | |||||
合计 | 11,621,400.00 | 1,349,708.45 | 2,087,790,000.00 | 1,660,790,000.00 | -8,634,634.19 | 431,336,474.26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南宁鹏盛 | 数据购买服务,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物联网(空气质量监测站)数据购买服务项目 | 1,000.00 | 100.00 | 1,394.86 | 1,274.44 | 749.09 | 248.80 |
漳州新维 | 环境监测运营服务 | 100.00 | 100.00 | 426.45 | 217.41 | 111.27 | -24.63 |
安徽碧佳 | 实验室环境分析与检测业务 | 600.00 | 100.00 | 1,187.06 | 1,119.89 | 316.47 | -13.45 |
碧兴云盾 | 公共安全大数据业务 | 1,000.00 | 100.00 | 223.66 | 137.71 | 48.27 | -428.03 |
云南碧兴 | 环境监测业务 | 1,000.00 | 51.00 | 2,438.28 | 704.21 | 1,814.46 | 162.59 |
云南碧选 | 实验室环境分析与检测业务 | 600.00 | 51.00 | 219.65 | 189.94 | 201.26 | 12.78 |
碧兴智水 | 智慧水务业务 | 500.00 | 76.00 | 174.13 | 52.16 | -61.44 | |
广州碧兴 | 环境监测运营服务 | 1,000.00 | 100.00 | 119.80 | 73.92 | 366.75 | 55.93 |
北京碧瀚 | 环境监测业务 | 4,000.00 | 100.00 | 9,095.03 | 4,547.67 | 5,327.21 | -271.03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引擎和国家国策。在当今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国家在各行业推动数字与智慧化转型,为未来行业及公司在该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及市场拓展的基础。近年来,在国家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引下,《“十四五”监测规划》《“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大批政策文件出台,各级政府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促使生态环境监测行业持续发展。智慧监测产品的智慧化和集成化不断提高,“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的规划目标,提出了要推动“一张网”智慧感知,“一套数”真实准确,“一体化”综合评估,“一盘棋”顺畅高效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建设工作。
智慧水利、智慧水务行业正在蓬勃发展。“十四五” 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及关于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国家一系列产业政策表明,“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构建包括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水利智能中枢体系、“2+N”水利智能业务应用体系、水利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水利网信保障体系等五大体系的智慧水利总体框架。智慧水务已成为我国传统水务领域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目前国内传统的水务行业正在借助 “互联网+”,以及“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新趋势,向智慧水务转型。
公安大数据战略和智慧警务建设不断推进。公安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建设完善公安大数据感知体系、平台体系、共性应用支撑体系及智慧业务应用体系。公安部、科技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推进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聚焦社会公共安全,以强化公安实战能力为导向,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为基础,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重点,推进公安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技术研发布局,持续深化高新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创新集成应用等。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1、智慧环境监测业务
根据《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十四五”期间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等国家战略规划和方案,公司将秉承“奋斗为基,创新为力,诚信共赢,追求卓越”的企业文化,在传承中国民族工业创新精神的基础上,不忘初心,在环境监测领域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坚持自主创新、深度创新,攻克关键技术,提高智慧监测技术与产品的国产化率。
未来3-5年,公司将继续在智能感知与大数据应用等技术领域发力,吸收、融合人工智能、遥感等新兴技术,提高感知层仪器的智慧化水平,拓展感知层仪器的应用领域,在智慧农业、智慧养殖、智慧水利水务、智慧城市运营、智慧海洋监测等方面拓展应用空间,紧跟国家产业政策趋势,把握数字经济带来的新机遇。
2、公共安全大数据业务
公司基于以往在公共安全大数据业务领域积累的技术产品和客户资源,抓住5G通信技术普及的机会,将继续围绕公司拥有的“多源数据+大数据分析”技术,持续投入创新,更新和优化“公共安全态势感知和管控平台”产品,拓宽业务覆盖领域和应用场景,服务于5G通信技术应用带来的新增市场需求,为公司的发展贡献业绩。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在感知层仪器产品和大数据软件平台上加大研发投入,在产品中进一步融合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实现更加智能化和智慧化的技术应用。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市场机会,进一步拓宽感知层仪器及系统解决方案产品的行业应用领域,利用公司多年来在感知层仪器产品上积累的研发和技术经验,提早布局,积极寻求智慧农业、智慧水利水务、智慧城市运营等市场的数字化升级机遇,开拓新市场,扩大业务范围。
1、研发与创新
公司将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创新,用创新的战略与思维引领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并始终走在正确的方向上。公司将在已有研发中心为主体的自主创新平台上,进一步加强制度和机制创新,通过强矩阵的组织架构,进一步保证技术积累与项目研发的均衡发展。公司将围绕主营业务方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引进高端研发人才,完善研发激励政策,激发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提升研发人员的创新能力。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科研成果转化等方式攻克行业内卡脖子技术,进一步完善创新体系和平台,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的进程等,为国家重大战略,如“碳减排”等做出积极贡献,并加快进入全球化竞争的步伐。
公司继续秉持“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对所有产品进行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实现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化,及技术与产品的系列化。公司将积极参与各省市级科研专项,与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紧密合作,进行产品和技术攻关,支撑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2、市场开拓
公司将利用上市契机和国家发展数字经济的市场机遇,加强市场拓展,在多个领域内与政府、事业单位及大中型企业等优质客户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成为行业内拥有自主创新技术与产品的骨干企业之一。同时,公司还将拓展更多的行业应用,充分发挥公司在数字领域的软硬件技术专长,努力在生态环境、水利水务、农业、城市运营、海洋、灾害防治等领域成为领先者。
公司将在已有市场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以技术、质量、服务为特色的市场推广,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公司将进一步拓展技术与产品的用户数量和应用场景,细化行业和客户分类,分别制定相应匹配的市场策略和服务模式,增加在细分市场的影响力,扩大公司的销售规模,以确保公司的快速发展。2024年公司将在地下水监测、水利水务、海洋监测等重点领域投入营销力量,并大力拓展智慧农业、智慧养殖、智慧城市运营等新兴市场。
公司将继续做好如下事项:(1)加强品牌建设经营,建立“碧兴物联”品牌形象,坚守诚信原则,提高行业内影响力。(2)进一步完善国内营销网络,吸收优秀高端销售人才,构建高效销售团队,提高客户服务水平。(3)巩固和发展面向客户群的强大技术服务团队,显现公司的技术特色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足全国各地客户的需求。(4)积极开拓国外市场,把握“一带一路”机遇,与大国企、大央企等合作伙伴加强协作,利用其品牌影响力以及丰富的海外资源优势,加速布局海外市场。
3、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建立了一套严格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搭建了丰富多样的人才引进渠道,制定了严格的招聘制度、流程和标准,在人员招聘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公司建立了个人自学与企业培训相结合、“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在职培训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建立了专业与管理“双通道”的晋升路径,拓展人才的发展空间。
企业间的竞争,核心是人才的竞争。公司除了从市场聘请优秀高级人才加盟公司以外,还将进一步强化“青年才俊”人才培养计划,利用已有的“博士后实践基地”、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共建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平台及公司创业孵化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吸引高端研发、管理和市场营销人才。同时,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水平,以适应企业更大规模和国际化竞争发展的需求。根据公司的发展阶段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创新眼光适时调整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确保公司具有持续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证监会的要求,完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规范公司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切实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而努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证监会、上交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规范表决,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3次,由董事会召集。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拥有独立完整的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2023年12月8日,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完成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成员包含企业管理、经济、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具有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董事会及成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参考。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均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2023年12月8日,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完成换届选举,监事会人数、成员构成及任职条件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均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履行监事职责的能力。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保持专线电话、专用邮箱畅通,及时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获取公司信息。6.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重视股东、员工、公司利益相关方、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2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8月3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年9月1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年12月9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上述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被否决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何愿平 | 董事长 | 男 | 57 | 2020年12月3日 | 2026年12月7日 | 4,871,778 | 4,871,778 | 0 | 不适用 | 77.59 | 否 |
吴蕙 | 董事 | 女 | 46 | 2021年12月7日 | 2026年12月7日 | 100,000 | 100,000 | 0 | 不适用 | 91.32 | 否 |
副总经理 | 2020年12月3日 | 2026年12月7日 | |||||||||
潘海瑭 | 董事 | 男 | 43 | 2023年12月8日 | 2026年12月7日 | 60,000 | 60,000 | 0 | 不适用 | 65.45 | 否 |
副总经理 | 2020年12月3日 | 2026年12月7日 | |||||||||
董事会秘书 | 2021年12月24日 | 2026年12月7日 | |||||||||
何茹 | 董事 | 女 | 35 | 2023年12月8日 | 2026年12月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王海军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1年2月3日 | 2026年12月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8.40 | 否 |
石向欣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23年12月8日 | 2026年12月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54 | 是 |
王辉 | 独立董事 | 男 | 42 | 2023年12月8日 | 2026年12月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54 | 否 |
庞莉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1 | 2023年12月8日 | 2026年12月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41.98 | 否 |
职工代表监事 | 2020年12月1日 | 2026年12月7日 | |||||||||
姜丽 | 监事 | 女 | 39 | 2020年12月3日 | 2026年12月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26.08 | 否 |
綦汇玉 | 监事 | 女 | 35 | 2023年12月8日 | 2026年12月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2.04 | 否 |
朱心宁 | 总经理 | 男 | 59 | 2023年12月8日 | 2026年12月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7.84 | 否 |
李旋波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3年12月8日 | 2026年12月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5.33 | 否 |
王进 | 财务总监 | 男 | 50 | 2021年12月24日 | 2026年12月7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58.67 | 否 |
张滔 | 董事(离任) | 男 | 42 | 2020年12月3日 | 2023年12月8日 | 50,000 | 50,000 | 0 | 不适用 | 59.40 | 否 |
副总经理 | 2020年12月3日 | 2026年12月7日 | |||||||||
邱致刚 | 董事(离任) | 男 | 46 | 2021年10月15日 | 2023年12月8日 | 50,000 | 50,000 | 0 | 不适用 | 67.54 | 否 |
副总经理(离任) | 2020年12月3日 | 2023年12月8日 | |||||||||
技术设计院院长、核 | 2019年1月1日 | - |
心技术人员 | |||||||||||
金细波 | 技术设计院副院长兼设计一部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0 | 2019年1月1日 | - | 50,000 | 50,000 | 0 | 不适用 | 48.62 | 否 |
邬志斌 | 研发中心副主任、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6 | 2019年1月1日 | - | 0 | 0 | 0 | 不适用 | 43.92 | 否 |
朱缨 | 董事、总经理 (离任) | 男 | 54 | 2020年12月3日 | 2023年12月8日 | 960,000 | 960,000 | 0 | 不适用 | 71.17 | 否 |
王峰 | 董事(离任) | 男 | 50 | 2020年12月3日 | 2023年12月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周宏春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7 | 2021年2月1日 | 2023年12月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武楠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42 | 2021年2月1日 | 2023年12月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7.70 | 否 |
阚巍 | 监事会主席 (离任) | 男 | 55 | 2020年12月3日 | 2023年12月8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葛健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47 | 2020年12月3日 | 2023年12月8日 | 200,000 | 200,000 | 0 | 不适用 | 57.53 | 否 |
蒙军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2 | 2020年12月3日 | 2023年12月8日 | 500,000 | 500,000 | 0 | 不适用 | 33.83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6,841,778 | 6,841,778 | 0 | / | 775.4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何愿平 | 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处主任科员;科技部中国国际科学中心国际合作部部长;北大方正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北大方正集团方正东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裁;北京安联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财政学会PPP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导师;中国未来研究会企业未来研究分会会长;欧美同学会澳新分会副会长。 |
吴蕙 | 历任青岛三高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副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潘海瑭 | 历任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环保仪器事业部工程师;深圳市中兴环境仪器有限公司工程师、运营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何茹 | 历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监事、财务部资金部主管。现任西藏碧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总监;公司董事。 |
王海军 | 历任北京市天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
石向欣 | 历任北京华讯集团副总裁、总经济师;北京华讯办公自动化公司总裁、北京华讯出租汽车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大洋信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红金石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北京领航动力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
王辉 | 历任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现任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
司财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 | |
庞莉 | 历任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环保仪器事业部副经理;现任公司经营与市场支持部总监、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綦汇玉 | 历任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北京碧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公司监事。 |
姜丽 | 历任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商务助理;环境仪器和公司人事行政助理、行政主管。现任公司行政主管、监事。 |
朱心宁 | 历任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商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华夏文化纽带工程执委会组长;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总裁、董事。现任公司总经理。 |
张滔 | 历任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市中兴环境仪器有限公司和公司软件工程师、软件网络部副部长、项目经理、销售经理、销售部部长、销售总监、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李旋波 | 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经理、无线产品副总工;深圳水务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碧兴智水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研发总工、副总经理。 |
王进 | 历任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深圳市普方立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深圳垒石热管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深圳壹创国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
邱致刚 | 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硬件部开发工程师、硬件科科长、项目经理、UMTS产品硬件总工;公司产品研发部部长、研发中心主任、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技术设计院院长。 |
金细波 | 历任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产品设计工程师、产品经理、环保仪器事业部经理。现任公司技术设计院副院长兼设计一部总监。 |
邬志斌 | 历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化学工程师;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工程师;深圳朗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化学工程师、项目经理。现任研发中心副主任。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上述持股情况为直接持股数量。
2、董事何茹、王峰,监事阚巍未在公司任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周宏春因为退休干部,自愿不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3、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完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独立董事石向欣、王辉,监事綦汇玉,总经理朱心宁,副总经理李旋波为新一届董监高新聘任人员。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何愿平 | 西藏必兴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9年6月 | 至今 |
何愿平 | 中新汇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0月 | 至今 |
何愿平 | 中新创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0月 | 至今 |
何愿平 | 中新宏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0月 | 至今 |
何愿平 | 中新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0月 | 至今 |
朱缨 | 中新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9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何愿平 | 西藏碧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10月 | 至今 |
何愿平 | 宁波美科二氧化碳热泵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3月 | 至今 |
何愿平 | 浙江香农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7月 | 至今 |
何愿平 | 北京上善易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1月 | 至今 |
何愿平 | 清大国华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7月 | 至今 |
何愿平 | 四川点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月 | 至今 |
何愿平 | 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6年10月 | 至今 |
王海军 |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06年6月 | 至今 |
石向欣 | 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3年5月 | 至今 |
石向欣 |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7月 | 至今 |
石向欣 | 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7月 | 至今 |
王辉 |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2年5月 | 至今 |
何茹 | 西藏碧海 | 财务总监 | 2023年6月 | 至今 |
李旋波 | 深圳市振瀚物联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8月 | 至今 |
綦汇玉 | 北京碧水星辰商贸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9年7月 | 至今 |
朱心宁 | 德马吉国际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12月 | 至今 |
朱心宁 | 贺州旅宿民宿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20年12月 | 至今 |
朱心宁 | 深圳市万维通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经理 | 2008年8月 | 至今 |
王峰 | 北京北创绿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兼经理 | 2021年1月 | 至今 |
王峰 | 丰图北控(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16年9月 | 至今 |
王峰 | 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兼经理 | 2015年1月 | 至今 |
王峰 | 深圳丰图弘泰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4月 | 至今 |
王峰 | 雪川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6月 | 至今 |
王峰 | 北京嘉配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5月 | 至今 |
王峰 | 山西原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日11月 | 至今 |
王峰 | 新格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日3月 | 至今 |
王峰 | 北创环保(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4月 | 至今 |
王峰 | 深圳市大鱼二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12月 | 至今 |
武楠 |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0月 | 至今 |
武楠 | 推想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财务总监、董 | 2020年11月 | 至今 |
事会秘书 | ||||
武楠 | 武汉推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21年11月 | 至今 |
周宏春 | 清大国华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8月 | 至今 |
阚巍 | 北京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1年4日 | 至今 |
阚巍 | 湖南宜口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11月 | 至今 |
阚巍 | 无锡金投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2月 | 至今 |
阚巍 | 中天碧水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5月 | 至今 |
阚巍 | 北京格瑞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21年8月 | 至今 |
阚巍 | 北京碧水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8月 | 至今 |
阚巍 | 长沙市碧水源净水设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22年12月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薪酬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董事会批准。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无异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额外领取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数据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82.95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92.54 |
注:报告期内,邱致刚既属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又是核心技术人员。为免重复计算,其薪酬在本表中只计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邱致刚已于2023年12月届满离任董事及副总经理。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潘海瑭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何茹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石向欣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王辉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庞莉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换届选举 |
綦汇玉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朱心宁 | 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选举 |
李旋波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选举 |
张滔 | 董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邱致刚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届满离任 |
朱缨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届满离任 |
王峰 | 董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周宏春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武楠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届满离任 |
阚巍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届满离任 |
葛健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届满离任 |
蒙军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届满离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3月6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被否决的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5月21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被否决的情况。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8月14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被否决的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8月18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被否决的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被否决的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被否决的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1月6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被否决的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1月21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被否决的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12月8日 | 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被否决的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何愿平 | 否 | 9 | 9 | 1 | 0 | 0 | 否 | 3 |
吴蕙 | 否 | 9 | 9 | 3 | 0 | 0 | 否 | 3 |
潘海瑭 | 否 | 1 | 1 | 1 | 0 | 0 | 否 | 3 |
何茹 | 否 | 1 | 1 | 1 | 0 | 0 | 否 | 1 |
王海军 | 是 | 9 | 9 | 8 | 0 | 0 | 否 | 3 |
石向欣 | 是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王辉 | 是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朱缨 | 否 | 8 | 8 | 5 | 0 | 0 | 否 | 3 |
邱致刚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3 |
张滔 | 否 | 8 | 8 | 5 | 0 | 0 | 否 | 3 |
王峰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周宏春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2 |
武楠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王辉、王海军、石向欣、武楠(离任)、朱缨(离任) |
提名委员会 | 石向欣、王海军、何茹、何愿平(离任)、周宏春(离任)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海军、王辉、潘海瑭、武楠(离任)、张滔(离任) |
战略委员会 | 何愿平、石向欣、吴蕙、周宏春(离任)、朱缨(离任)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八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6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内控鉴证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5月16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经过充 | 无 |
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8月14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8月18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
2023年8月29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0月17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2月8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实施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2月26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汇报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充分沟通2023年度审计工作关注重点及工作计划。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1月10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要求,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提报董事会议审议。 | 无 |
2023年12月8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议 | 提名委员会认为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提报董事会审议。 | 无 |
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6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实施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2月8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实施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5月16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关于外部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工作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1月10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工作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12月8日 |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选举主任委员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工作细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11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4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专业构成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513 |
销售人员 | 93 |
技术人员 | 93 |
管理人员 | 42 |
合计 | 74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44 |
本科 | 253 |
大专 | 342 |
大专以下 | 102 |
合计 | 741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以职级岗位价值为基础、绩效结果为导向的薪酬管理体系,兼顾合理的外部竞争及内部公平。公司根据业务战略,设置组织架构,规划人力资源及岗位,实施定岗定编并依据业务发展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定期评估岗位价值,以及外部劳动力市场的薪酬变化,确定不同岗位的职级薪酬体系。公司还建立了奖金激励关联的绩效管理制度,通过定期对团队及个人绩效的评估,合理公正地分配奖金。为了激励市场销售以及研发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公司建立了销售及研发人员的提成、奖金等激励政策以提高关键人才的薪酬竞争力,保留和激励人才。另外,公司制定了各种福利措施以促进企业员工凝聚力,营造人文关怀的企业文化氛围。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业务及组织发展需要,对不同层级员工实施针对性培训及人才发展策略:
(1)针对基层员工,公司主要聚焦新员工和关键岗位员工培养,开展了针对新员工岗前入职培训。同时利用公司多元化的培训平台,不定期组织对公司产品、技术、个人工作效率及岗位资质认证等多方面培训。
(2)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公司通过企业大学平台不定期举办管理及技术培训课程,通过聚焦领导力、团队管理、创新力、执行力及业务(专业)能力等多方面技能培训,以实践、培训相结合的知行合一方式,帮助中高级管理及技术人员快速提升个人及团队业绩,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动能。
公司不断优化与健全相关制度及流程,采用多种形式和机制促进和提高整体组织与人才发展体系的质量与水平。通过构建内训师团队,构建关键岗位胜任力模型、学习地图、任职资格、晋升通道、人才梯队及优秀人才个人职业发展计划等,多方向、多维度地帮助团队和个人全面提升职业素养。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的形式、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
例、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等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公司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现有分红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71,981.2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7,837,519.02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78,518,900股测算,本次利润分配拟派发现金红利7,066,701.00元(含税)。公司上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9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7,066,701.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371,981.23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24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7,066,701.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24 |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坚持责任、竞争原则,由基本薪酬和奖金组成。其中,固定薪酬按月发放,依据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结合等因素确定,并参考同行业、同地区可比公司标准,以确保薪酬的市场竞争力;奖金为浮动收入,主要根据本公司经济效益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表现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后,依据个人业绩贡献及个人考核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每年度对高级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述职以及绩效考评,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给予绩效薪酬,公司现有绩效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发展的要求。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通知》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内控评价工作,公司现有内控制度能够为公司经营管理、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和公允性提供合理的保证,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的情况。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则制度对子公司经营管理、投资决策、人事及薪酬考核、财务制度等方面实施管控,并参加子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对于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顺利开局起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公司提质增效,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
公司坚信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履责,为此公司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深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潜力,通过技术创新,开发和应用高效利用资源的技术和产品,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赢。公司“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成功入选《深圳市绿色低碳技术、设备(产品)推广目录(2023年版)》,是公司践行低碳经济发展之路的重要里程牌。公司运用大数据分析算法与AI优化技术,在成都大运会、杭州亚运会的赛区管理、智慧交通、安全防范等方面守护重要体育赛事。
公司设计规范的组织架构,为三会规范运作保驾护航;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办公数字化工具,严格规范审批流程;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政策,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公司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制定有效的防范和解决举措。公司设立了包括供应商供货质量(服务等级)评价规范、来料检验工作规范、物料承认管理规范、成品检验工作规范、外观检验标准、产品售后技术服务规范、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多项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管理覆盖公司各环节。
公司重视合作共赢,在坚持自主创新同时,积极参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地下水典型有机污染物原位实时在线监测技术”论证会、“粤港澳大湾区AI+乡村振兴产业研讨会”等会议学习与分享先进技术知识、公司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等多家科研机构保持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通过共同承担各级政府部门的科研课题,开展了多项技术研发合作与交流,培养了研发人才。
未来我们坚持党的思想指导,遵循合作共赢原则,进一步深化社会责任管理,丰富社会责任内容,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回馈投资者及社会群众。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不属于国家环保部门认定的重污染行业,也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认定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环保处理的主体包括龙岗分公司、总部研发中心及安徽碧佳。以上主体均取得了环保部门的批复或备案回执。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使用的能源资源有水、电,产生的主要污染物较少,主要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公司污染物的主要处理设施为自建的污染物处理及储藏设施,有相关规定要求的废弃物则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公司污染物的处理能力可支持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及研发过程中水、电等能源耗用较少,所用水、电均来源于本地给水及电网,供应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用水总量为3,710.84吨,电59.91万千瓦时。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是在生产测试和研发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通过废水收集桶收集,在暂存间储存,再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2)废气
废气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化学品配置过程产生的废气,处理措施是设置集气罩、设置通风橱收集处理后对外排放。
(3)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运营资质的回收部门或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处理。
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管理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推行无纸化办公、节约用水用电,减少能源浪费和耗电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温室气体管理政策,持续进行温室气体监测产品研发和业务应用,目前已具备系列较为全面的碳监测设备和大数据处理系统。公司碳监测设备包括自行研发的环境空气中等精度NDIR温室气体监测设备、污染源温室气体监测设备、微型站NDIR监测等的监测设备,实现碳排放企业、城市碳排放两个层面的全覆盖监测,其中污染源温室气体监测设备BX-CEM2000C型固定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于2023年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认证测试。
BX-CEM2000C系统可广泛应用于钢铁、电力等行业CO2排放监测,同时可应用于污水处理厂等CH4在线监测,通过对监测数据进行存储、分析,为企业进行温室气体长期变化分析、污染源排放分析、温室气体扩散提供基础支撑,为碳排放核算、碳交易提供基础工具,服务于双碳目标实现。
公司积极引入碳监测领域先进技术和设备,与相关科研机构、环保局等展开碳监测合作研究,目前在深圳已建设运行开路式涡度碳通量系统2座,实现城市级碳源碳汇的深度研究,并进一步开展BVOCs等前沿业务。
公司每年投入一定的气体研发经费,用于对碳监测相关产品的开发及完善。后续对该块研发业务保持现有的研发投入比例,着重投向高精度温度气体的相关产品,目前已经处于项目启动阶段。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0.20 | 向云南省红十字会捐赠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救助人数(人) | - |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公司规范化运营,积极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义务,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公平,保证全体股东的知情权,切实维护每位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投资者专线电话、上证e互动交流平台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以及组织业绩说明会和召开股东大会等渠道,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非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在兼顾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相对科学、持续、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方案以回报广大股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注重合同履约规范和财务风险控制,在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合作、共同发展的多赢环境。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保护员工权益,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用工管理制度,切实有效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相应的劳动保障物品,努力构筑安全、健康、舒适、和谐的工作环境。公司提供节日福利,并在工作之余组织多个兴趣小组,组织开展羽毛球、户外运动等各类文体活动,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公司设立了员工意见箱,对员工满意度定期调查,定期解答员工问题与建议,充分尊重并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积极营造和谐共赢的企业氛围。
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公司开展“工伤预防专题培训”等安全专项培训,参加“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安全生产长抓不懈。对新员工开展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使员工熟悉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范,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增强安全意识。公司获得了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79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0.66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2,096.9409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26.71 |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形成了“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包括《供应商供货质量(服务等级)评价规范》《供应商管理办法》《采购作业程序》等。通过对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能力、品质保证能力、产品技术指标、服务水平、企业信用以及产品价格等综合评估,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为供应商提供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充分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以为市场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宗旨,在多个领域内与政府、事业单位及大中型企业等优质客户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承担国内重大项目,显示了良好的自主创新技术与产品能力,形成了较好的行业口碑和实力。
公司建成了覆盖全国大部分省份的营销网络,组建了面向企业客户群体的强大技术服务团队,可快速有效满足本地化的客户服务需求。公司建立了《售后服务工作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采取顾客满意度调查、售后服务回访等方式掌握客户需求,与客户加强协作,实现互利共赢。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建立了以质量部为责任主体,以ISO9001:2015要求为指导的质量控制体系,将满足客户质量要求作为首要任务,该体系覆盖了公司产品与服务的市场、研发、采购、生产、交付、运营及售后的全过程。产品从研发到生产,执行严格的产品开发流程,从原材料采购、供应链管理、来料检验、制程生产到出货测试,全过程实施严格的品质管控,确保产品品质符合客户标准、国家标准及安规要求。公司生产的监测设备和分析仪器通过了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防爆认证等多项认证标准,所有产品定期送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公司设
立了总部—区域(南/北方运营总部)—项目(运营服务中心/服务站)“三阶三级”垂直管理架构,可以更紧密地贴近市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公司章程》加入了党建相关内容,公司成立了党支部。公司始终将党的建设与公司经营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障,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1 |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0 | 不适用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具体详见公司官网http://www.bx-tec.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做出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价格公开做出预期或承诺等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公司建立了与投资者有效的沟通渠道,设置了投资者热线,由专人负责接听,接受投资者咨询,增进与广大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公司通过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同时,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更新和完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尽可能丰富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内容,以便于全方位地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的价值,同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密工作,不断加强系统性知识产权管理,并成立了专门的科技创新专委会,全面主导知识产权、创新与专利方面工作。在核心人员方面,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并进行了知识产权背景调查和声明;在产品开发方面,公司系
统性地布局和保护产品的知识产权,采用流程化、规范化手段来确保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公司拥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运用终端威胁防御系统、网络防火墙、数据加密系统、文档申请、外发审核和多重备份机制等规范化的技术手段来管理公司各类系统、数据和数据库。这些措施为公司的研发和管理活动提供了安全、高效的数据信息服务,合理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信息安全。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企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企业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愿平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价的,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
股份限售 | 中新汇、中新宏、中新创、中新业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企业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缨、张滔、王峰、蒙军、葛健、吴蕙、潘海瑭、王进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
股份限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担任核心技术人员邱致刚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自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如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监事庞莉、姜丽、阚巍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金细波、邬志斌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自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自然人股东梁辉、陈亦力 | 自2021年12月22日起36个月内且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2021年12月22日起36个月内且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股东碧水源、丰图汇烝、中新贤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企业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除上述之外其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 2022年4月18 | 是 | 上市之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他21名自然人股东 |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日 | 起12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愿平 |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记载的和本人出具的承诺文件中写明的各项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后本人应仍能保持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地位。 二、减持股份的方式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三、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四、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承诺原则上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限售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在实施减持时,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人与本人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的,本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份质押协议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五、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人与本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 |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记载的和本企业出具的承诺文件中写明的各项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后本企业应仍能保持对发行人的控股地位。 二、减持股份的方式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三、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四、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承诺原则上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限售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在实施减持时,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本企业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企业与本企业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的,本企业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份质押协议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五、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碧水 |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记载的和本企业出具的承诺文件中写明的各项锁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源、丰图汇烝 | 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二、减持股份的方式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三、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减持股份的数量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本企业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企业与本企业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的,本企业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份质押协议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五、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 |
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中新汇 |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记载的和本企业出具的承诺文件中写明的各项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减持股份的方式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四、减持股份的数量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限售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在实施减持时,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本企业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企业与本企业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的,本企业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份质押协议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五、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
其他 | 公司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及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 如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协商确定稳定股价措施方案,同时或分步骤采取如下稳定股价措施: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二、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如公司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一)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 如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协商确定稳定股价措施方案,同时或分步骤采取如下稳定股价措施: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如本企业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本企业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内部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企业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本企业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本企业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本企业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30%。本企业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一)如发行人未采取承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发行人按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二)如本企业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愿平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 如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协商确定稳定股价措施方案,同时或分步骤采取如下稳定股价措施: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如本人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本人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内部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人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本人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30%。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一)如发行人未采取承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发行人按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二)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 如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协商确定稳定股价措施方案,同时或分步骤采取如下稳定股价措施: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依照与各方协商确定的股价稳定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方案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则本人应采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本人应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人将按照增持计划实施增持。 年度内本人用于购买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本人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一)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公司 | 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在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如果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如果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情形认定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做出退款或回购股份的决议,并在决议作出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和相关预案内容,以及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应在相应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的次日起开始启动退款或回购股份的工作。 如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监管部门或有权机构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上述内容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何愿平 | 本企业/本人已仔细阅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在发行人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如果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企业/本人和发行人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如果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本人和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届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企业/本人将促使发行人董事会在上述情形认定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做出退款或回购股份的决议,并在决议作出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和相关预案内容,以及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本企业/本人和发行人将在相应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的次日起开始启动退款或回购股份的工作。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如果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如本企业/本人存在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企业/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等方式购回该等股份,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企业/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上述内容为本企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公司 | 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何愿平 | 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公司将在巩固目前市场竞争地位的基础上,继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拓展收入增长空间,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实现公司营业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2)提升管理水平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完善和改进公司的薪酬制度,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并加大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的引进,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夯实基础。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行项目相关人才、技术的储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4)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将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内容,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本企业/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3)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并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 ||||||||
分红 | 公司 |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为公司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从而实现公司股东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并列入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基础上,每三年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若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公司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该调整应限定在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由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分红预案时,要详细记录董事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2)股东大会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在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3、公司上市后前三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在上市后前三年内,将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在留足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如在公司上市后前三年内公司经营业绩快速增长,董事会可以在现金分红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股本规模的匹配情况择机发放股票股利;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认为,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资金需求量较大,因此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到20%。 (4)上述利润分配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投资。 4、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招股说明书、本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藏碧海 |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何愿平及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 海 | 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本企业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本企业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凡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将按照发行人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由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愿平 | 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发行人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由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 | 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企业提名的发行人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且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就发行人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企业将向发行人作出赔偿。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愿平 | 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之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人提名的发行人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人控制的企业”)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且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就发行人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人将向发行人作出赔偿。 |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人控制的企业”)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要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人将向发行人作出赔偿。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股5%以上股东碧水源、丰图汇烝、中新汇及何愿平控制的股东中新宏、中新业、中新创 | 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且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就发行人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企业将向发行人作出赔偿。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机构股东西藏必 | 本企业用于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发行人及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企业提供借款、垫资或担保等资助的情形,上述资金亦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追索。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兴、碧水源、丰图汇烝、公司股东中新创、中新业、中新汇、中新宏、中新贤 | 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任何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等任何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企业系本企业名下发行人股份的实际持有人,对该等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安排通过他人或代替他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不存在权益调整、回购、一致行动或者其他类似安排,也不存在与任何其他方达成、签署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或形成任何默契的情形。 本企业的股东不存在委托出资的情形,用于对本企业出资的资金来源于各股东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不存在信托、委托代持或其他类似通过他人持有本企业股权的安排,财产来源及用途合法,不存在潜在法律纠纷。 上述内容系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如因出现涉及上述内容的情形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损失的,本企业将承担一切责任,并及时、足额地向发行人做出赔偿或补偿。 | |||||||
其他 | 全部自然人股东 | 本人用于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人提供借款、垫资或担保等资助的情形,上述资金亦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追索。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任何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等任何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人系本人名下发行人股份的实际持有人,对该等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安排通过他人或代替他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不存在权益调整、回购、一致行动或者其他类似安排,也不存在与任何其他方达成、签署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或形成任何默契的情形。对于发行人历次增资、股权转让以及整体变更设立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涉及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如适用),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税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 上述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如因出现涉及上述内容的情形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损失的,本人将承担一切责任,并及时、足额地向发行人做出赔偿或补偿。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西藏 | 1)严格限制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不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下同)与发行人(含其子公司,下同)之间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 | 2022年4月18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持股5%以上股东碧水源、丰图汇烝、中新汇 | 联方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等资产,不要求发行人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任何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不要求发行人采取下列行为或活动:①有偿或无偿地违规拆借发行人的资金给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使用;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③委托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④为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承兑汇票;⑤代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偿还债务;⑥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产的行为或活动。 3)如发行人发现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任何资产的,本企业无条件同意且将促使本企业的关联方无条件同意,发行人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立即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适用“占有即冻结”机制,即按占用金额或价值申请冻结本企业所持发行人相应市值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偿还。 4)上述内容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有违反,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 | 日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何愿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严格限制本人及与本人有投资、任职或亲属等关系的关联方(不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下同;以下合称“本人的关联方”)与发行人(含其子公司,下同)之间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等资产,不要求发行人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任何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不要求发行人采取下列行为或活动:①有偿或无偿地违规拆借发行人的资金给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使用;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③委托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④为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承兑汇票;⑤代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偿还债务;⑥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产的行为或活动。 3)如发行人发现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任何资产的,本人无条件同意且将促使本人的关联方无条件同意,发行人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立即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适用“占有即冻结”机制,即按占用金额或价值申请冻结本人所持发行人相应市值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偿还。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上述内容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有违反,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 | ||||||||
其他 | 公司及公司股东 | 发行人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如下: 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实际控制人何愿平 | 发行人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实际控制人何愿平就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房屋租赁备案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承诺:如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未能依法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受到有权机构行政处罚,并导致发行人受到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无条件承担所有应补缴金额及罚款等相应费用。 如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所租赁的房屋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受到有权机构行政处罚,并导致发行人受到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无条件承担所有应缴纳罚款等相应费用。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西藏必兴合伙人 |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愿平承诺将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以维持其对西藏碧海、西藏必兴的控制权稳定: 1)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科技”)上市后三年内,本人不会转让西藏碧海与西藏必兴的财产份额并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阻止可能导致西藏碧海与西藏必兴的控制权稳定性发生变化的行为发生; 2)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碧兴科技上市后三年内,若西藏必兴或西藏碧海的其他合伙人发生债务危机等致使其在西藏必兴或西藏碧海持有的财产份额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等极端情况发生,本人承诺积极行使优先购买权受让被执行的财产份额,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 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确保本人对西藏必兴及西藏碧海控制权的稳定; 3)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碧兴科技上市后三年内,如果西藏必兴、西藏碧海的其他合伙人转让其在西藏必兴或西藏碧海持有的财产份额,本人承诺积极行使优先购买权受让被转让的财产份额,确保本人对西藏必兴及西藏碧海控制权的稳定; 4)在本人持有西藏碧海与西藏必兴的财产份额期间,不会主动辞任西藏碧海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使西藏碧海辞任西藏必兴执行事务合伙人,不会同意可能导致削弱本人对西藏碧海与西藏必兴控制权的合伙协议修改。 (2)西藏必兴的合伙人西藏碧海、文剑平、陈亦力关于维持何愿平对西藏必兴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如下: 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本企业/本人持有的西藏必兴财产份额,也不会要求西藏必兴回购本企业/本人持有的财产份额或退伙。 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果西藏必兴的其他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西藏必兴财产份额,本企业/本人承诺放弃优先受让权并同意由何愿平优先受让,以保证何愿平对西藏必兴控制权的稳定性。 (3)西藏必兴、西藏碧海的有限合伙人梁辉、陈云海关于维持何愿平对西藏必兴、西藏碧海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如下: 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西藏必兴、西藏碧海的财产份额,也不会要求西藏必兴、西藏碧海回购本人持有的财产份额或退伙。 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果西藏必兴或西藏碧海的其他合伙人转让其在西藏必兴或西藏碧海持有的财产份额,本人承诺放弃优先受让权并同意由何愿平优先受让,以保证何愿平对西藏必兴及西藏碧海控制权的稳定性。 |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
其他 | 机构股东 | 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3)如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如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或未向发行人上缴前述收益的,发行人有权扣减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含届时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获得的现金分红),且在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处置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自然人股东 |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正情况。 (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或未向发行人上缴前述收益的,发行人有权扣减应付本人的薪酬、津贴、福利等以及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含届时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获得的现金分红),且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处置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或未向发行人上缴前述收益的,发行人有权扣减应付本人的薪酬、津贴、福利等以及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含届时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且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处置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
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娜、鲁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4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 |
财务顾问 | 不适用 | |
保荐人 |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拟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何愿平在北京市顺义区共同投资设立“碧兴物联智慧农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5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5%。何愿平拟以自有资金出资45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45%。新公司主要提供农业墒情监测仪器及系统(土壤、气候、苗情、虫情),种植、养殖数据分析仪器及系统等农业增产系统方案。该公司已于2024年1月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3日、2024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的公告》(2023-023)、《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2024-001)。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000.00 | 2,000.00 | 0.0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34,479.00 | 5,000.00 | 0.00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58,970.00 | 36,370.00 | 0.00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超募资金 | 28,000.00 | 14,00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10/19 | 2024/1/1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00%/2.95% | 36.37 | 5,000.00 | 是 | 是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8,500.00 | 2023/11/17 | 2024/2/1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2.45%/2.65% | 114.57 | 18,500.00 | 是 | 是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3/11/17 | 2024/2/1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2.45%/2.65% | 18.58 | 3,000.00 | 是 | 是 | |||
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000.00 | 2023/11/17 | 2024/2/1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7% | 43.58 | 7,000.00 | 是 | 是 | |||
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200.00 | 2023/11/17 | 2024/2/1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7% | 19.92 | 3,200.00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深圳创业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3/11/24 | 2024/2/2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5%/2.55% | 25.43 | 4,000.00 | 是 | 是 | |||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3/11/28 | 2024/5/29 | 自有资金 | 证券 | 否 | 合同约定 | 2.40% | 2,000.00 | 是 | 是 |
注:期末还有单位存款及通知存款产品共14,670.00万元,未在本表中列示。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4日 | 70,903.56 | 21,083.40 | 62,344.36 | 41,260.96 | 41,260.96 | 2,454.38 | 5.95 | 2,454.38 | 5.95 | 0.0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 | 运营管理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4日 | 否 | 19,173.42 | 19,173.42 | 2025年8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 | 运营管理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4日 | 否 | 16,981.34 | 16,981.34 | 1,040.00 | 1,040.00 | 6.12 | 2025年8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4日 | 否 | 5,106.20 | 5,106.20 | 1,414.38 | 1,414.38 | 27.70 | 2026年8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567,381.0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992,706.9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74,674.09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410号),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567,381.0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8月14日 | 41,000.00 | 2023年8月14日 | 2024年8月14日 | 36,370.00 | 否 |
其他说明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2,000,000.00 | 2023/11/17 | 2024/2/17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85,000,000.00 | 2023/11/17 | 2024/2/1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存款 | 140,000,000.00 | 2023/8/18 | 2026/8/18 | 固定利率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存款 | 3,000,000.00 | 2023/12/15 | 2026/12/15 | 固定利率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七天通知存款 | 2,800,000.00 | 2023/9/28 | T+7 | 固定利率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 | 七天通知存款 | 900,000.00 | 2023/12/18 | T+7 | 固定利率 |
司 | |||||
合计 | 363,700,000.00 |
注:根据协议约定,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单位存款产品每3个月付息一次,可提前支取,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安排,持有不超过12个月。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超募资金来源 | 超募资金金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1,083.40 | 6,300.00 | 29.88 |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6,300.00 | 6,300.00 | 100 |
其他说明无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8,888,900 | 100 | 3,019,178 | -141,900 | 2,877,278 | 61,766,178 | 78.6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9,600,000 | 16.30 | 2,779 | 2,779 | 9,602,779 | 12.23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9,288,900 | 83.70 | 3,011,275 | -141,900 | 2,869,375 | 52,158,275 | 66.4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4,634,900 | 58.81 | 3,007,601 | -141,900 | 2,865,701 | 37,500,601 | 47.7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654,000 | 24.89 | 3,674 | 3,674 | 14,657,674 | 18.67 | |||
4、外资持股 | 5,124 | 5,124 | 5,124 | 0.01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5,124 | 5,124 | 5,124 | 0.01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6,610,822 | 141,900 | 16,752,722 | 16,752,722 | 21.3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610,822 | 141,900 | 16,752,722 | 16,752,722 | 21.3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8,888,900 | 100 | 19,630,000 | 19,630,000 | 78,518,9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监会签发的《关于同意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0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888.89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851.89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保荐人参与跟投的相关子公司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配981,500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内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限售股份141,900股,截至本报告期末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数余额为839,600股,出借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中信证券碧兴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941,306股。
(4)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096,372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上市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630,000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58,888,900股增加至78,518,900股。上述股本变动使公司2023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被摊薄,具体变动情况详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之“(二)主要财务指标”。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西藏必兴 | 0 | 0 | 19,875,000 | 19,875,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7年2月9日 |
碧水源 | 0 | 0 | 9,600,000 | 9,60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丰图汇烝 | 0 | 0 | 5,888,900 | 5,888,9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何愿平 | 0 | 0 | 4,871,778 | 4,871,778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7年2月9日 |
中新汇 | 0 | 0 | 4,600,000 | 4,60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8月9日 |
中新贤 | 0 | 0 | 1,946,000 | 1,946,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赵建伟 | 0 | 0 | 1,460,000 | 1,46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吕小明 | 0 | 0 | 1,000,000 | 1,00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高宁东 | 0 | 0 | 1,000,000 | 1,000,000 | 首发原始 | 2024年8月9日 |
股份限售 | ||||||
朱缨 | 0 | 0 | 960,000 | 96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2月9日 |
何倩 | 0 | 0 | 945,000 | 945,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中新宏 | 0 | 0 | 895,000 | 895,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8月9日 |
中新业 | 0 | 0 | 735,000 | 735,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8月9日 |
中新创 | 0 | 0 | 695,000 | 695,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年8月9日 |
梁辉 | 0 | 0 | 588,889 | 588,889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21日 |
段炜 | 0 | 0 | 515,000 | 515,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蒙军 | 0 | 0 | 500,000 | 50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2月9日 |
高昊天 | 0 | 0 | 400,000 | 40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陈亦力 | 0 | 0 | 358,333 | 358,333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12月21日 |
刘瑞 | 0 | 0 | 300,000 | 30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田洪勋 | 0 | 0 | 250,000 | 25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李冬燕 | 0 | 0 | 200,000 | 20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葛健 | 0 | 0 | 200,000 | 20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2月9日 |
易雯 | 0 | 0 | 160,000 | 16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吴蕙 | 0 | 0 | 100,000 | 10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2月9日 |
曾红清 | 0 | 0 | 100,000 | 10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程俊杰 | 0 | 0 | 100,000 | 10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潘海瑭 | 0 | 0 | 60,000 | 6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2月9日 |
邓虎 | 0 | 0 | 55,000 | 55,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陈淑彬 | 0 | 0 | 50,000 | 5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张滔 | 0 | 0 | 50,000 | 5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2月9日 |
邱致刚 | 0 | 0 | 50,000 | 5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5年2月9日 |
李凯 | 0 | 0 | 50,000 | 5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高福华 | 0 | 0 | 50,000 | 5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金细波 | 0 | 0 | 50,000 | 5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赵泽润 | 0 | 0 | 50,000 | 5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王淑琴 | 0 | 0 | 50,000 | 5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张杰 | 0 | 0 | 50,000 | 5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刘颖 | 0 | 0 | 50,000 | 5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刘雅清 | 0 | 0 | 30,000 | 30,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国联创新 | 0 | 0 | 981,500 | 981,500 | 首发战略股份限售 | 2025年8月9日 |
碧兴物联员工资管计划 | 0 | 0 | 941,306 | 941,306 | 首发战略股份限售 | 2024年8月9日 |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 0 | 0 | 1,096,372 | 1,096,372 | 首发网下股份限售 | 2024年2月19日 |
合计 | 0 | 0 | 61,908,078 | 61,908,078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A 股 | 2023年7月31日 | 36.12元/股 | 19,630,000 | 2023年8月9日 | 19,630,000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本节“一、股本变动情况”之“(一)股份变动情况表”之“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63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58,888,900股变更为78,518,900股。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749,498,643.32元,负债总额为250,948,771.32元,资产负债率为33.48%;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458,269,955.36元,负债总额为310,218,567.79元,资产负债率为21.27%。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84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74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西藏碧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9,875,000 | 25.31 | 19,875,000 | 无 | - | 其他 |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 | 9,600,000 | 12.23 | 9,600,00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宁波丰图汇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5,888,900 | 7.50 | 5,888,900 | 无 | - | 其他 | |
何愿平 | 0 | 4,871,778 | 6.20 | 4,871,778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深圳市中新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600,000 | 5.86 | 4,600,000 | 无 | - | 其他 | |
深圳市中新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946,000 | 2.48 | 1,946,000 | 无 | - | 其他 | |
赵建伟 | 0 | 1,460,000 | 1.86 | 1,460,00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吕小明 | 0 | 1,000,000 | 1.27 | 1,000,00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高宁东 | 0 | 1,000,000 | 1.27 | 1,000,00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朱缨 | 0 | 960,000 | 1.22 | 960,00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UBS AG | 383,903 | 人民币普通股 | 383,903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8,6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620 | |||||
陈智恒 | 213,82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828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1,1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159 | |||||
倪立华 | 176,417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417 | |||||
韩迎 | 154,997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997 | |||||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 144,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111 | |||||
葛军生 | 140,6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618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8(QFII) | 134,07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079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5,08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085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何愿平持有西藏必兴22.14%的份额,系西藏必兴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是西藏必兴的实际控制人;碧水源持有西藏必兴12.62%的份额;何愿平持有碧水源1.01%的股份;何愿平系中新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朱缨系中新贤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何愿平、西藏必兴与中新汇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朱缨与中新贤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西藏碧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75,000 | 2027年2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600,000 | 2024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3 | 宁波丰图汇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888,900 | 2024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何愿平 | 4,871,778 | 2027年2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5 | 深圳市中新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00,000 | 2026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深圳市中新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46,000 | 2024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赵建伟 | 1,460,000 | 2024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8 | 吕小明 | 1,000,000 | 2024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高宁东 | 1,000,000 | 2024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朱缨 | 960,000 | 2025年2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8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何愿平持有西藏必兴22.14%的份额,系西藏必兴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是西藏必兴的实际控制人;碧水源持有西藏必兴12.62%的份额;何愿平持有碧水源1.01%的股份;何愿平系中新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朱缨系中新贤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何愿平、西藏必兴与中新汇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朱缨与中新贤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存托凭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中信证券碧兴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41,306 | 2024年8月9日 | 941,306 | 941,306 |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 981,500 | 2025年8月9日 | 981,500 | 981,500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西藏必兴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何愿平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9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创业投资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何愿平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黄江龙 | 2001年7月17日 | 91110000802115985Y | 3,624,209,363 | 环境保护及水处理业务 |
宁波丰图汇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北京北创绿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4月25日 | 91330203MA2909T671 | 90,010,000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信会师报字[2024]第ZL10221号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物联)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碧兴物联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碧兴物联,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确认 | |
碧兴物联主营业务产品主要包括水质监测仪器及系统、气体监测仪器及系统和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并为客户提供环境监测运营服务。 2023年碧兴物联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50,043,672.31元。 由于收入是碧兴物联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关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4、收入”;关于营业收入金额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了解和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结合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评价收入确认会计处理是否符合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并符合其业务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合同履约义务、确定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等; (3)结合同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实施函证程序,函证应收款项余额及销售交易额,并检查与销售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发票、出库单、物流单、验收报告等文件,评估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收入确认依据相关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二、应收账款减值 | |
2023年12月31日,碧兴物联合并财务报表列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12,785,955.48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人民币65,544,255.58元,应收账款净额为人民币247,241,699.90元。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的确定需要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事项,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基于客户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历史还款记录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评价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的依据是否恰当; (3)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4)实施函证程序,并将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了核对; (5)抽查了期后应收账款回款的银行回单、银行对账单、记账凭证等资料,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
三、采购预付款的确认和可回收性 | |
2023年12月31日,碧兴物联合并财务报表列示预付款项余额为人民币227,449,601.11元,主要为采购预付款。 由于采购预付款需要公司管理层基于日常经营作出的重要判断,且预付款价值较高,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将采购预付款的确认和可回收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采购预付款的确认和可回收性,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采购预付款的确认和可回收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与采购预付款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付款凭证等,了解大额预付账款的形成原因、合同签订或变更情况、预付比例、期后结算或执行情况; (3)实施函证程序,并将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了核对; (4)对供应商和客户进行实地访谈,了解双方相关业务是否真实存在,以及合作进展情况等; (5)结合行业公开信息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大额预付款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6)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采购预付款交易进展情况,并获取相关支撑性证据,评价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付账款的可收回性的判断; (7)检查与采购预付款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四、其他信息
碧兴物联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碧兴物联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碧兴物联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碧兴物联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碧兴物联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碧兴物联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碧兴物联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娜(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中国注册会计师:鲁李
2024年4月28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61,566,215.32 | 226,156,053.1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28,350,265.20 |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
应收票据 | 七、4 | 4,847,344.16 | 5,482,579.26 |
应收账款 | 七、5 | 247,241,699.90 | 232,014,307.4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986,209.06 | 11,621,400.00 |
预付款项 | 七、8 | 227,449,601.11 | 18,302,114.8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1,577,281.19 | 11,715,933.0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86,481,355.99 | 169,877,965.39 |
合同资产 | 七、6 | 14,047,944.60 | 22,813,639.39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19,084.52 | 3,692,167.08 |
流动资产合计 | 1,395,167,001.05 | 701,676,159.5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七、15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356,720.54 | 1,246,547.3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3,323,052.89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5,616,384.15 | 22,315,042.37 |
在建工程 | 七、2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七、23 | ||
油气资产 | 七、24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928,388.56 | 8,508,594.54 |
无形资产 | 七、26 | 2,188,291.88 | 2,477,777.5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7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211,253.22 | 896,818.8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4,478,863.07 | 12,377,703.0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3,102,954.31 | 47,822,483.75 | |
资产总计 | 1,458,269,955.36 | 749,498,643.3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00,098,534.25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310,275.50 | |
应付账款 | 七、36 | 68,047,122.95 | 63,937,954.94 |
预收款项 | 七、37 | ||
合同负债 | 七、38 | 73,120,036.13 | 96,781,160.8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8,816,952.04 | 10,949,912.13 |
应交税费 | 七、40 | 19,309,814.68 | 28,582,821.4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9,477,859.73 | 22,691,417.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4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466,216.99 | 6,298,351.7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783,114.90 | 11,230,130.32 |
流动负债合计 | 293,429,927.17 | 240,471,748.4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
应付债券 | 七、4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0,227,652.25 | 2,539,825.43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407,490.74 | 3,728,684.86 |
递延收益 | 七、51 | 1,976,000.00 | 2,836,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177,497.63 | 1,372,512.5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788,640.62 | 10,477,022.86 | |
负债合计 | 310,218,567.79 | 250,948,771.3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78,518,900.00 | 58,888,9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七、55 | 906,447,142.44 | 300,638,562.87 |
减:库存股 | 七、56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6,849,362.64 | 14,065,610.7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42,739,124.28 | 122,150,894.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44,554,529.36 | 495,743,968.56 | |
少数股东权益 | 3,496,858.21 | 2,805,903.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48,051,387.57 | 498,549,872.0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58,269,955.36 | 749,498,643.32 |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3,892,969.61 | 168,923,213.8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8,350,265.2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847,344.16 | 5,482,579.26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45,761,915.58 | 273,196,149.36 |
应收款项融资 | 2,986,209.06 | 11,521,400.00 | |
预付款项 | 227,323,626.18 | 18,029,522.6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5,798,971.60 | 16,393,596.1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76,168,419.46 | 160,038,236.71 | |
合同资产 | 9,871,422.80 | 14,001,153.7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855.46 | 6,624.4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55,008,999.11 | 667,592,476.2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73,176,721.54 | 66,166,548.3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323,052.89 | ||
固定资产 | 23,298,991.04 | 19,329,333.33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226,868.89 | 7,508,016.85 | |
无形资产 | 2,188,291.88 | 2,477,777.5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11,253.22 | 874,900.4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623,548.36 | 11,005,026.9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0,048,727.82 | 107,361,603.57 | |
资产总计 | 1,485,057,726.93 | 774,954,079.8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98,534.2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310,275.50 | ||
应付账款 | 74,587,370.14 | 80,010,403.9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8,681,337.64 | 70,580,467.23 | |
应付职工薪酬 | 7,186,953.30 | 9,423,444.60 | |
应交税费 | 17,922,899.96 | 25,110,728.56 | |
其他应付款 | 56,278,117.22 | 78,808,287.2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17,080.49 | 5,720,671.07 | |
其他流动负债 | 8,624,166.58 | 9,345,820.42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8,506,735.08 | 278,999,823.1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157,133.16 | 2,164,236.6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350,928.73 | 3,073,472.69 | |
递延收益 | 1,976,000.00 | 2,836,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36,486.60 | 1,126,202.5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520,548.49 | 9,199,911.88 | |
负债合计 | 345,027,283.57 | 288,199,735.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8,518,900.00 | 58,888,9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906,664,678.85 | 300,856,099.2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849,362.64 | 14,065,610.74 | |
未分配利润 | 137,997,501.87 | 112,943,734.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40,030,443.36 | 486,754,344.7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85,057,726.93 | 774,954,079.80 |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50,043,672.31 | 472,413,639.8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50,043,672.31 | 472,413,639.8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36,377,712.80 | 409,967,289.9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34,348,797.78 | 289,171,392.0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206,163.14 | 3,284,350.47 |
销售费用 | 七、63 | 38,442,116.80 | 41,598,531.62 |
管理费用 | 七、64 | 30,705,151.24 | 39,003,944.78 |
研发费用 | 七、65 | 33,184,162.77 | 38,221,794.06 |
财务费用 | 七、66 | -1,508,678.93 | -1,312,722.98 |
其中:利息费用 | 1,083,658.12 | 591,565.67 | |
利息收入 | 2,489,770.08 | 1,439,038.1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4,727,219.50 | 21,297,397.7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6,242,628.83 | 1,690,936.4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3,977.19 | -56,476.1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349,708.4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0,877,180.38 | -18,088,596.3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87,125.07 | -26,746.3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8,346.46 | -399,723.2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323,807.44 | 66,919,618.2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5,407.30 | 576,473.3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56,477.02 | 1,102,530.3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782,737.72 | 66,393,561.2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719,801.72 | 8,182,761.3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062,936.00 | 58,210,799.8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062,936.00 | 58,210,799.8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371,981.23 | 58,370,195.8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0,954.77 | -159,395.9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7,680.22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680.22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680.22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680.22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4,062,936.00 | 58,203,119.6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371,981.23 | 58,362,515.5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90,954.77 | -159,395.9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36 | 0.99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36 | 0.9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328,144,502.81 | 441,500,012.09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28,463,645.61 | 283,049,826.99 |
税金及附加 | 1,068,156.00 | 3,008,229.58 | |
销售费用 | 32,104,260.24 | 34,760,436.87 | |
管理费用 | 21,497,494.23 | 30,203,125.39 | |
研发费用 | 30,196,976.69 | 35,312,660.51 | |
财务费用 | -1,220,541.03 | -581,467.2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29,346.94 | 514,385.45 | |
利息收入 | 2,521,329.69 | 1,490,004.32 | |
加:其他收益 | 14,506,539.19 | 21,114,459.6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5,786,372.48 | 871,443.5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3,905.05 | -102,566.7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49,708.4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875,872.04 | -17,027,277.1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3,816.98 | -82,371.8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346.46 | -106,408.2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765,788.63 | 60,517,045.9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4,401.30 | 576,422.01 | |
减:营业外支出 | 553,917.87 | 1,038,142.6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226,272.06 | 60,055,325.30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88,753.04 | 5,839,885.8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837,519.02 | 54,215,439.4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837,519.02 | 54,215,439.4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680.22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680.22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680.22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7,837,519.02 | 54,207,759.2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7,087,991.98 | 312,755,509.8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550,616.73 | 14,180,853.7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894,376.98 | 21,373,787.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7,532,985.69 | 348,310,151.4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5,764,849.40 | 138,945,985.3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1,898,218.17 | 119,883,606.2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561,505.04 | 29,473,548.0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1,621,875.55 | 36,196,902.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8,846,448.16 | 324,500,041.7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313,462.47 | 23,810,109.7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000.00 | 44,7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39,288,651.64 | 533,887,412.5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39,296,651.64 | 534,532,112.5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257,694.87 | 3,847,514.9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4,742.99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203,160,556.75 | 532,14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08,418,251.62 | 536,042,257.9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9,121,599.98 | -1,510,145.3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4,923,918.87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6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4,923,918.87 | 1,56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19,611.1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8,697,165.61 | 11,147,243.5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316,776.71 | 11,147,243.5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5,607,142.16 | -9,587,243.5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4,827,920.29 | 12,712,720.7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1,974,970.26 | 209,262,249.4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7,147,049.97 | 221,974,970.26 |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34,300,545.48 | 314,633,544.2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733,771.03 | 14,138,924.3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307,954.11 | 49,529,881.1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1,342,270.62 | 378,302,349.7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5,516,262.72 | 169,459,180.5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2,229,974.68 | 99,640,725.5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620,559.30 | 25,840,279.3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408,278.30 | 55,637,825.1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9,775,075.00 | 350,578,010.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432,804.38 | 27,724,339.1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9,662,467.43 | 373,684,010.2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9,670,467.43 | 374,284,010.2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528,767.88 | 2,499,769.1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900,000.00 | 2,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13,930,556.75 | 372,71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5,359,324.63 | 377,209,769.1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5,688,857.20 | -2,925,758.9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4,923,918.8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4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4,923,918.8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19,611.1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697,440.11 | 9,660,253.5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317,051.21 | 9,660,253.5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6,606,867.66 | -9,660,253.5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7,514,793.92 | 15,138,326.6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7,885,821.48 | 152,747,494.7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371,027.56 | 167,885,821.48 |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8,888,900.00 | 300,638,562.87 | 14,065,610.74 | 122,150,894.95 | 495,743,968.56 | 2,805,903.44 | 498,549,872.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888,900.00 | 300,638,562.87 | 14,065,610.74 | 122,150,894.95 | 495,743,968.56 | 2,805,903.44 | 498,549,872.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630,000.00 | 605,808,579.57 | 2,783,751.90 | 20,588,229.33 | 648,810,560.80 | 690,954.77 | 649,501,515.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371,981.23 | 23,371,981.23 | 690,954.77 | 24,062,936.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630,000.00 | 605,808,579.57 | 625,438,579.57 | 625,438,579.5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630,000.00 | 603,813,584.42 | 623,443,584.42 | 623,443,584.4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94,995.15 | 1,994,995.15 | 1,994,995.1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783,751.90 | -2,783,751.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83,751.90 | -2,783,751.9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8,518,900.00 | 906,447,142.44 | 16,849,362.64 | 142,739,124.28 | 1,144,554,529.36 | 3,496,858.21 | 1,148,051,387.57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8,888,900.00 | 294,318,983.37 | 7,680.22 | 8,644,066.79 | 69,202,243.10 | 431,061,873.48 | 2,747,764.00 | 433,809,637.4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888,900.00 | 294,318,983.37 | 7,680.22 | 8,644,066.79 | 69,202,243.10 | 431,061,873.48 | 2,747,764.00 | 433,809,637.4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319,579.50 | -7,680.22 | 5,421,543.95 | 52,948,651.85 | 64,682,095.08 | 58,139.44 | 64,740,234.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80.22 | 58,370,195.80 | 58,362,515.58 | -159,395.97 | 58,203,119.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319,579.50 | 6,319,579.50 | 217,535.41 | 6,537,114.9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537,115.91 | 6,537,115.91 | 6,537,115.91 | ||||||||||||
4.其他 | -217,536.41 | -217,536.41 | 217,535.41 | -1.00 | |||||||||||
(三)利润分配 | 5,421,543.95 | -5,421,543.9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421,543.95 | -5,421,543.9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888,900.00 | 300,638,562.87 | 14,065,610.74 | 122,150,894.95 | 495,743,968.56 | 2,805,903.44 | 498,549,872.00 |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8,888,900.00 | 300,856,099.28 | 14,065,610.74 | 112,943,734.75 | 486,754,344.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888,900.00 | 300,856,099.28 | 14,065,610.74 | 112,943,734.75 | 486,754,344.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630,000.00 | 605,808,579.57 | 2,783,751.90 | 25,053,767.12 | 653,276,098.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837,519.02 | 27,837,519.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630,000.00 | 605,808,579.57 | 625,438,579.5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9,630,000.00 | 603,813,584.42 | 623,443,584.4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994,995.15 | 1,994,995.1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783,751.90 | -2,783,751.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83,751.90 | -2,783,751.9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8,518,900.00 | 906,664,678.85 | 16,849,362.64 | 137,997,501.87 | 1,140,030,443.36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8,888,900.00 | 285,560,324.53 | 7,680.22 | 8,644,066.79 | 77,796,601.13 | 430,897,572.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888,900.00 | 285,560,324.53 | 7,680.22 | 8,644,066.79 | 77,796,601.13 | 430,897,572.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295,774.75 | -7,680.22 | 5,421,543.95 | 35,147,133.62 | 55,856,772.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80.22 | 54,215,439.47 | 54,207,759.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295,774.75 | -13,646,761.90 | 1,649,012.8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537,115.91 | 6,537,115.91 | |||||||||
4.其他 | 8,758,658.84 | -13,646,761.90 | -4,888,103.06 | ||||||||
(三)利润分配 | 5,421,543.95 | -5,421,543.9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421,543.95 | -5,421,543.9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888,900.00 | 300,856,099.28 | 14,065,610.74 | 112,943,734.75 | 486,754,344.77 |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12年1月18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202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7,851.89万股,注册资本为7,851.8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91936251
法定代表人:何愿平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留仙三路1号润恒工业区厂房2栋301
总部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汇智研发中心C座15F-17F。
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仪器、仪表、通讯器材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汽车销售;水文服务;水资源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农业管理;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环境监测仪器、计量仪器、环保设备、精密仪器、电子产品、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何愿平。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五、16.存货”、“五、34.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期末余额大于等于3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期末余额大于等于3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章节“19、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票据 | 银行承兑汇票(6+9)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银行承兑汇票(非6+9) | 相同账龄的银行承兑汇票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
商业承兑汇票 | 相同账龄的商业承兑汇票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
应收账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间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账龄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
其他应收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间的其他应收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账龄组合 | 相同账龄的其他应收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
合同资产 | 未到期质保金组合 | 相同账龄的未到期质保金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已完工未结算款项组合 | 根据业务性质,已完工未结算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备注:“6+9”表示: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非6+9”表示:
除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外的银行。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合同履约成本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 | 3.16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8 | 5 | 11.88-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31.67 |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继续发生在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3.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者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 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 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 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依据 |
非专利技术 | 10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受益期限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
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直线法 | 预计收益期间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
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项目 | 业务描述 | 收入确认具体政策 |
销售产品 | 既不承担安装调试义务,也无验收要求 | 设备开箱验货通过后确认收入,具体以客户签署的开箱验货报告为准。 |
需要承担安装调试义务 | 安装调试合格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具体以客户签署的安装调试报告为准。 | |
既需要承担安装调试义务又需要进行验收 | 客户最终验收通过后确认收入,具体以客户最终签署的验收报告或验收意见文件为准。 | |
提供服务 | 服务期持续提供运营服务 | 在受益期内按月平均确认收入 |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章节“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
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
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章节“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
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章节“11.金融
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
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 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72,512.5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72,512.57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2.12.31 /2022年度 | 2022.1.1 /2021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2022.1.1 /2021年度 | ||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72,512.57 | 2,533,428.23 | 1,126,202.53 | 2,058,383.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72,512.57 | 2,533,428.23 | 1,126,202.53 | 2,058,383.37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 | 3%、6%、9%、13% |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5%、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碧兴物联 | 15 |
南宁鹏盛 | 20 |
漳州新维 | 20 |
安徽碧佳 | 20 |
碧兴云盾 | 20 |
云南碧兴 | 15 |
云南碧选 | 20 |
碧兴智水 | 20 |
广州碧兴 | 20 |
北京碧瀚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优惠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44203760,有效期三年。于2023年10月16日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44201306,有效期三年。2023年度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减按25%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漳州新维、南宁鹏盛、安徽碧佳、碧兴云盾、云南碧选、碧兴智水、广州碧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减按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司之子公司云南碧兴符合污染防治企业认定条件,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0月13日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部[2011]100号),自2011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内,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碧兴智水适用该项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本公司之子公司碧兴云盾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享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17,158,224.90 | 221,444,720.26 |
其他货币资金 | 144,407,990.42 | 4,711,332.89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261,566,215.32 | 226,156,053.1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定期存款及利息 | 143,510,767.12 | |
保函保证金及相应利息 | 897,223.30 | 4,181,082.89 |
其他 | 11,174.93 | 530,250.00 |
合计 | 144,419,165.35 | 4,711,332.89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28,350,265.20 | /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其他 | 428,350,265.20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 428,350,265.2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非6+9) | 4,577,344.16 | 5,482,579.26 |
商业承兑汇票 | 270,000.00 | |
合计 | 4,847,344.16 | 5,482,579.2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非6+9) | 2,296,836.50 | |
商业承兑票据 | 248,420.00 | |
合计 | 2,545,256.5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179,021.28 | 100.00 | 331,677.12 | 6.40 | 4,847,344.16 | 5,917,640.06 | 100.00 | 435,060.80 | 7.35 | 5,482,579.26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非6+9) | 4,879,021.28 | 94.21 | 301,677.12 | 6.18 | 4,577,344.16 | 5,771,136.06 | 97.52 | 288,556.80 | 5.00 | 5,482,579.26 |
商业承兑汇票 | 300,000.00 | 5.79 | 30,000.00 | 10.00 | 270,000.00 | 146,504.00 | 2.48 | 146,504.00 | 100.00 | |
合计 | 5,179,021.28 | / | 331,677.12 | / | 4,847,344.16 | 5,917,640.06 | / | 435,060.80 | / | 5,482,579.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非6+9) | 4,879,021.28 | 301,677.12 | 6.18 |
商业承兑汇票 | 300,000.00 | 30,000.00 | 10.00 |
合计 | 5,179,021.28 | 331,677.12 | 6.4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银行承兑汇票(非6+9) | 288,556.80 | 13,120.32 | 301,677.12 | |||
商业承兑汇票 | 146,504.00 | -116,504.00 | 30,000.00 | |||
合计 | 435,060.80 | -103,383.68 | 331,677.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5,350,056.55 | 166,585,061.71 |
1年以内小计 | 155,350,056.55 | 166,585,061.71 |
1至2年 | 83,051,710.07 | 56,465,498.61 |
2至3年 | 36,298,545.80 | 33,414,176.01 |
3年以上 | 38,085,643.06 | 28,599,891.08 |
合计 | 312,785,955.48 | 285,064,627.4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192,093.40 | 2.62 | 8,192,093.40 | 100.00 | 1,809,500.20 | 0.63 | 1,809,500.2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评估 | 8,192,093.40 | 2.62 | 8,192,093.40 | 100.00 | 1,809,500.20 | 0.63 | 1,809,500.2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4,593,862.08 | 97.38 | 57,352,162.18 | 18.83 | 247,241,699.90 | 283,255,127.21 | 99.37 | 51,240,819.79 | 18.09 | 232,014,307.4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04,593,862.08 | 97.38 | 57,352,162.18 | 18.83 | 247,241,699.90 | 283,255,127.21 | 99.37 | 51,240,819.79 | 18.09 | 232,014,307.42 |
合计 | 312,785,955.48 | / | 65,544,255.58 | / | 247,241,699.90 | 285,064,627.41 | / | 53,050,319.99 | / | 232,014,307.4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420,000.00 | 2,4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659,500.20 | 1,659,500.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贵州怡安博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36,000.00 | 1,03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 948,780.00 | 948,7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30,000.00 | 63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贵州森阳天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34,730.00 | 334,73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山西艾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201,000.00 | 20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山东清控生态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86,000.00 | 18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单县华康新希望木业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 | 209,800.00 | 209,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靖江市华宇漂染纺织有限公司 | 92,400.00 | 92,4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靖江加盛纺织有限公司 | 89,600.00 | 89,6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江苏德生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89,267.00 | 89,26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东洲(厦门)纺织有限公司 | 71,016.20 | 71,016.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湖北景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3,500.00 | 63,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500.00 | 10,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合计 | 8,192,093.40 | 8,192,093.4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5,278,056.55 | 7,763,902.83 | 5.00 |
1-2年 | 82,775,261.66 | 8,277,526.16 | 10.00 |
2-3年 | 36,042,586.69 | 10,812,776.01 | 30.00 |
3年以上 | 30,497,957.18 | 30,497,957.18 | 100.00 |
合计 | 304,593,862.08 | 57,352,162.1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评估 | 1,809,500.20 | 6,382,593.20 | 8,192,093.40 | |||
账龄组合 | 51,240,819.79 | 6,111,342.39 | 57,352,162.18 | |||
合计 | 53,050,319.99 | 12,493,935.59 | 65,544,255.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7,424,596.00 | 27,424,596.00 | 8.36 | 1,371,229.80 | |
第二名 | 23,631,892.82 | 23,631,892.82 | 7.20 | 2,363,189.28 | |
第三名 | 15,570,703.83 | 979,434.64 | 16,550,138.47 | 5.04 | 1,405,299.73 |
第四名 | 8,556,000.00 | 8,556,000.00 | 2.61 | 8,556,000.00 | |
第五名 | 7,453,729.20 | 240,000.00 | 7,693,729.20 | 2.34 | 384,686.46 |
合计 | 82,636,921.85 | 1,219,434.64 | 83,856,356.49 | 25.55 | 14,080,405.27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质保金组合 | 11,941,813.87 | 1,102,907.19 | 10,838,906.68 | 16,095,594.38 | 1,050,080.29 | 15,045,514.09 |
已完工未结算款项组合 | 3,377,934.65 | 168,896.73 | 3,209,037.92 | 8,176,974.00 | 408,848.70 | 7,768,125.30 |
合计 | 15,319,748.52 | 1,271,803.92 | 14,047,944.60 | 24,272,568.38 | 1,458,928.99 | 22,813,639.3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319,748.52 | 100.00 | 1,271,803.92 | 8.30 | 14,047,944.60 | 24,272,568.38 | 100.00 | 1,458,928.99 | 6.01 | 22,813,639.39 |
其中: | ||||||||||
未到期质保金组合 | 11,941,813.87 | 77.95 | 1,102,907.19 | 9.24 | 10,838,906.68 | 16,095,594.38 | 66.31 | 1,050,080.29 | 6.52 | 15,045,514.09 |
已完工未结算款项组合 | 3,377,934.65 | 22.05 | 168,896.73 | 5.00 | 3,209,037.92 | 8,176,974.00 | 33.69 | 408,848.70 | 5.00 | 7,768,125.30 |
合计 | 15,319,748.52 | / | 1,271,803.92 | / | 14,047,944.60 | 24,272,568.38 | / | 1,458,928.99 | / | 22,813,639.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到期质保金组合 | 11,941,813.87 | 1,102,907.19 | 9.24 |
已完工未结算款项组合 | 3,377,934.65 | 168,896.73 | 5.00 |
合计 | 15,319,748.52 | 1,271,803.9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未到期质保金组合 | 52,826.90 | / | ||
已完工未结算款项组合 | -239,951.97 | / | ||
合计 | -187,125.07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72,733.81 | 11,621,400.00 |
应收账款 | 2,613,475.25 | |
合计 | 2,986,209.06 | 11,621,4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6+9) | 722,915.05 | |
合计 | 722,915.05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11,621,400.00 | 5,546,862.88 | 16,795,529.07 | 372,733.81 | ||
应收账款 | 2,613,475.25 | 2,613,475.25 | ||||
合计 | 11,621,400.00 | 8,160,338.13 | 16,795,529.07 | 2,986,209.06 |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27,069,107.28 | 99.83 | 17,613,498.61 | 96.24 |
1至2年 | 354,712.41 | 0.16 | 688,616.26 | 3.76 |
2至3年 | 25,781.42 | 0.01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27,449,601.11 | 100.00 | 18,302,114.8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13,300,000.00 | 93.78 |
北京世纪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730,000.00 | 4.28 |
威海精讯畅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02,400.00 | 0.13 |
郑州欧柯奇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 361,800.00 | 0.16 |
北京国鸿盛世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97,029.70 | 0.13 |
合计 | 223,991,229.70 | 98.48 |
其他说明
预付给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服务器采购款合计2.133亿元,具体详见“十八、其他重要事项”之“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1,577,281.19 | 11,715,933.01 |
合计 | 21,577,281.19 | 11,715,933.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291,215.07 | 3,151,961.42 |
1年以内小计 | 20,291,215.07 | 3,151,961.42 |
1至2年 | 1,309,963.05 | 7,224,002.91 |
2至3年 | 1,631,567.88 | 3,171,381.50 |
3年以上 | 3,935,840.55 | 5,283,014.07 |
合计 | 27,168,586.55 | 18,830,359.9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189,308.20 | 799,282.58 |
保证金及押金 | 26,713,879.12 | 17,770,229.36 |
其他 | 265,399.23 | 260,847.96 |
合计 | 27,168,586.55 | 18,830,359.9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114,426.89 | 7,114,426.8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22,708.20 | 22,708.2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36,079.73 | -1,536,079.7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9,750.00 | 9,750.00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5,568,597.16 | 22,708.20 | 5,591,305.3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评估 | 22,708.20 | 22,708.20 | ||||
账龄组合 | 7,114,426.89 | -1,536,079.73 | 9,750.00 | 5,568,597.16 | ||
合计 | 7,114,426.89 | -1,513,371.53 | 9,750.00 | 5,591,305.3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9,75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科泽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6,030,000.00 | 59.00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 | 801,500.00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 1,420,225.00 | 5.23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 | 71,011.25 |
深圳市汇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756,950.42 | 2.79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 | 37,847.52 |
深圳市创新世界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 747,202.48 | 2.75 | 保证金及押金 | 1-2年、2-3年、3年以上 | 656,872.34 |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 630,500.00 | 2.32 | 保证金及押金 | 1-2年 | 63,050.00 |
合计 | 19,584,877.90 | 72.09 | / | / | 1,630,281.11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0,421,879.87 | 40,421,879.87 | 37,061,889.18 | 37,061,889.18 | ||
委托加工物资 | 54,330.42 | 54,330.42 | 172,428.17 | 172,428.17 | ||
在产品 | 5,386,469.73 | 5,386,469.73 | 5,500,169.75 | 5,500,169.75 | ||
库存商品 | 28,769,646.75 | 28,769,646.75 | 32,681,692.84 | 32,681,692.84 | ||
合同履约成本 | 111,849,029.22 | 111,849,029.22 | 94,461,785.45 | 94,461,785.45 | ||
合计 | 186,481,355.99 | 186,481,355.99 | 169,877,965.39 | 169,877,965.3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的进项税 | 609,870.43 | 3,692,167.08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9,214.09 | |
合计 | 619,084.52 | 3,692,167.08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海南碧兴 | 1,246,547.39 | 110,173.15 | 1,356,720.54 | ||||||||
小计 | 1,246,547.39 | 110,173.15 | 1,356,720.54 | ||||||||
合计 | 1,246,547.39 | 110,173.15 | 1,356,720.54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71,881.73 | 3,671,881.73 | ||
(1)外购 | ||||
(2)固定资产转入 | 3,671,881.73 | 3,671,881.7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671,881.73 | 3,671,881.73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8,828.84 | 348,828.84 | ||
(1)固定资产转入 | 261,621.63 | 261,621.63 | ||
(2)计提或摊销 | 87,207.21 | 87,207.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48,828.84 | 348,828.8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23,052.89 | 3,323,052.8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5,616,384.15 | 22,315,042.3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5,616,384.15 | 22,315,042.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671,881.73 | 20,330,394.36 | 14,758,965.67 | 6,050,900.63 | 44,812,142.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354,161.29 | 85,716.28 | 811,430.69 | 14,251,308.26 | |
(1)购置 | 163,387.61 | 85,716.28 | 389,547.51 | 638,651.4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3,190,773.68 | 421,883.18 | 13,612,656.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71,881.73 | 1,180,296.04 | 75,020.00 | 190,060.84 | 5,117,258.61 |
(1)处置或报废 | 1,180,296.04 | 75,020.00 | 190,060.84 | 1,445,376.88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3,671,881.73 | 3,671,881.73 | |||
4.期末余额 | 32,504,259.61 | 14,769,661.95 | 6,672,270.48 | 53,946,192.04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32,552.59 | 8,791,778.92 | 9,885,105.15 | 3,587,663.36 | 22,497,100.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069.04 | 4,407,264.46 | 1,602,478.31 | 893,914.35 | 6,932,726.16 |
(1)计提 | 29,069.04 | 4,407,264.46 | 1,602,478.31 | 893,914.35 | 6,932,726.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1,621.63 | 588,260.89 | 71,269.00 | 178,866.77 | 1,100,018.29 |
(1)处置或报废 | 588,260.89 | 71,269.00 | 178,866.77 | 838,396.66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261,621.63 | 261,621.63 | |||
4.期末余额 | 12,610,782.49 | 11,416,314.46 | 4,302,710.94 | 28,329,807.8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893,477.12 | 3,353,347.49 | 2,369,559.54 | 25,616,384.1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39,329.14 | 11,538,615.44 | 4,873,860.52 | 2,463,237.27 | 22,315,042.3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308,190.13 | 22,308,190.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419,067.15 | 12,419,067.15 |
(1)新增租赁 | 12,419,067.15 | 12,419,067.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025,885.55 | 13,025,885.55 |
(1)处置 | 13,025,885.55 | 13,025,885.55 |
4.期末余额 | 21,701,371.73 | 21,701,371.7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799,595.59 | 13,799,595.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33,180.63 | 6,633,180.63 |
(1)计提 | 6,633,180.63 | 6,633,180.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659,793.05 | 11,659,793.05 |
(1)处置 | 11,659,793.05 | 11,659,793.05 |
4.期末余额 | 8,772,983.17 | 8,772,983.1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928,388.56 | 12,928,388.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8,508,594.54 | 8,508,594.54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01,657.79 | 3,701,657.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2,389.39 | 212,389.39 |
(1)购置 | 212,389.39 | 212,389.39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914,047.18 | 3,914,047.1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23,880.22 | 1,223,880.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1,875.08 | 501,875.08 |
(1)计提 | 501,875.08 | 501,875.0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25,755.30 | 1,725,755.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88,291.88 | 2,188,291.8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77,777.57 | 2,477,777.5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896,818.86 | 3,430,918.45 | 1,116,484.09 | 3,211,253.22 | |
合计 | 896,818.86 | 3,430,918.45 | 1,116,484.09 | 3,211,253.22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72,295,699.67 | 11,309,293.33 | 61,838,595.75 | 9,533,572.6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524,268.16 | 220,618.39 | 915,663.51 | 172,875.31 |
可抵扣亏损 | 893,274.53 | 187,802.28 | 284,155.54 | 56,831.11 |
递延收益 | 1,976,000.00 | 296,400.00 | 2,836,000.00 | 425,400.00 |
产品质量保证 | 2,149,553.84 | 322,433.07 | 3,527,016.06 | 594,573.62 |
产品赠送 | 345,133.10 | 51,769.97 | 876,107.10 | 131,416.07 |
租赁负债 | 13,693,869.24 | 2,090,546.03 | 9,046,292.91 | 1,463,034.31 |
合计 | 92,877,798.54 | 14,478,863.07 | 79,323,830.87 | 12,377,703.0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349,708.45 | 202,456.27 | ||
使用权资产 | 12,928,388.56 | 1,975,041.36 | 8,508,594.54 | 1,372,512.57 |
合计 | 14,278,097.01 | 2,177,497.63 | 8,508,594.54 | 1,372,512.5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44,419,165.35 | 144,419,165.35 | 其他 | 保函保证金、定期存款及计提利息 | 4,711,332.89 | 4,711,332.89 | 其他 | 保函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2,731,130.88 | 2,545,256.50 | 其他 |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3,912,190.06 | 3,577,401.76 | 其他 |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 1,560,000.00 | 1,560,000.00 | 抵押 | 应收账款保理 | ||||
合计 | 147,150,296.23 | 146,964,421.85 | / | / | 10,183,522.95 | 9,848,734.65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0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98,534.25 | |
合计 | 100,098,534.2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本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借款利率为3.65%,本期公司已还款3,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000万元。
(2)本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8日,借款利率为3.55%,本期公司已还款1,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9,000万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310,275.50 | |
合计 | 2,310,275.5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8,825,743.33 | 45,348,592.12 |
1-2年 | 16,793,221.98 | 11,945,831.93 |
2-3年 | 6,262,753.59 | 2,391,370.57 |
3年以上 | 6,165,404.05 | 4,252,160.32 |
合计 | 68,047,122.95 | 63,937,954.9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厦门四方德信科技有限公司 | 9,158,537.74 | 尚未结算 |
重庆智铸华信科技有限公司 | 3,973,112.8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3,131,650.5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物销售款 | 72,774,903.03 | 95,905,053.74 |
销售返货款 | 345,133.10 | 876,107.10 |
合计 | 73,120,036.13 | 96,781,160.8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930,648.28 | 102,569,608.39 | 104,933,304.63 | 8,566,952.0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374,096.73 | 6,374,096.73 | ||
三、辞退福利 | 19,263.85 | 812,461.21 | 581,725.06 | 250,000.00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0,949,912.13 | 109,756,166.33 | 111,889,126.42 | 8,816,952.0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158,984.56 | 84,764,168.48 | 87,267,566.33 | 7,655,586.71 |
二、职工福利费 | 770,737.49 | 12,283,149.21 | 12,147,473.41 | 906,413.29 |
三、社会保险费 | 3,144,633.46 | 3,144,633.4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856,748.82 | 2,856,748.82 | ||
工伤保险费 | 158,042.77 | 158,042.77 | ||
生育保险费 | 129,841.87 | 129,841.87 | ||
四、住房公积金 | 2,368,049.85 | 2,363,749.85 | 4,300.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26.23 | 9,607.39 | 9,881.58 | 652.0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930,648.28 | 102,569,608.39 | 104,933,304.63 | 8,566,952.0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183,444.42 | 6,183,444.42 | ||
2、失业保险费 | 190,652.31 | 190,652.31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6,374,096.73 | 6,374,096.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874,276.44 | 20,215,347.75 |
企业所得税 | 1,507,039.18 | 5,903,089.84 |
个人所得税 | 40,575.79 | 49,667.5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23,680.55 | 1,304,624.57 |
教育费附加 | 451,156.85 | 563,035.7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85,209.73 | 371,901.37 |
房产税 | 7,178.30 | 7,178.30 |
土地使用税 | 99.08 | 99.08 |
印花税 | 120,294.30 | 167,673.97 |
其他 | 304.46 | 203.29 |
合计 | 19,309,814.68 | 28,582,821.4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9,477,859.73 | 22,691,417.00 |
合计 | 9,477,859.73 | 22,691,417.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拟退回货款 | 12,425,280.00 | |
已计提尚未支付的费用 | 8,195,602.98 | 9,774,476.68 |
保证金及押金 | 2,250.00 | 7,974.00 |
其他 | 1,280,006.75 | 483,686.32 |
合计 | 9,477,859.73 | 22,691,417.00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466,216.99 | 6,298,351.78 |
合计 | 3,466,216.99 | 6,298,351.78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6,051,984.02 | 5,757,940.26 |
已背书未终止的承兑汇票 | 2,731,130.88 | 3,912,190.06 |
未终止确认的保理业务 | 1,560,000.00 | |
合计 | 8,783,114.90 | 11,230,130.3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5,045,109.94 | 9,155,594.72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351,240.70 | 317,417.5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466,216.99 | 6,298,351.78 |
合计 | 10,227,652.25 | 2,539,825.43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3,527,016.06 | 2,149,553.84 | |
超额亏损 | 201,668.80 | 257,936.90 | |
合计 | 3,728,684.86 | 2,407,490.7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产品质量保证为公司考虑销售产品的平均质保期限,并根据历史期间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与收入的比例确认维修费率,同时考虑产品销售后不同年度发生维修费的概率,计算未来应承担的质保义务。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836,000.00 | 340,000.00 | 1,200,000.00 | 1,976,000.00 | |
合计 | 2,836,000.00 | 340,000.00 | 1,200,000.00 | 1,976,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8,888,900.00 | 19,630,000.00 | 19,630,000.00 | 78,518,900.00 |
其他说明:
股份总数本期增加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产生。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72,339,951.19 | 617,634,382.42 | 889,974,333.61 | |
其他资本公积 | 28,298,611.68 | 1,314,495.15 | 13,140,298.00 | 16,472,808.83 |
合计 | 300,638,562.87 | 618,948,877.57 | 13,140,298.00 | 906,447,142.4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资本溢价本期变动情况:
1)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碧兴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和扣除发行费用后形成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03,813,584.42元;
2)本期实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达到行权条件),确认资本公积——确认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80,500.00元;
3)本公司于2023年8月成功上市,以权益性结算的股份支付达到行权条件,故由已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3,140,298.00元转为资本公积——确认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变动情况:
1)本期实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未达到行权条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314,495.15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065,610.74 | 2,783,751.90 | 16,849,362.64 | |
合计 | 14,065,610.74 | 2,783,751.90 | 16,849,362.6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本期增加系根据公司法以及章程的规定,按照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2,150,894.95 | 69,202,243.1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2,150,894.95 | 69,202,243.1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371,981.23 | 58,370,195.8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783,751.90 | 5,421,543.95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2,739,124.28 | 122,150,894.9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49,942,600.85 | 234,246,052.98 | 472,408,418.49 | 289,171,392.01 |
其他业务 | 101,071.46 | 102,744.80 | 5,221.37 | |
合计 | 350,043,672.31 | 234,348,797.78 | 472,413,639.86 | 289,171,392.0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 | 203,286,894.81 | 110,438,017.62 |
环境监测运营服务 | 127,599,076.46 | 110,352,144.56 |
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 | 7,910,040.69 | 5,160,193.48 |
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 11,247,660.35 | 8,398,442.12 |
按业务类型分类 | ||
智慧环保 | 338,796,011.96 | 225,950,355.66 |
公共安全大数据系统 | 11,247,660.35 | 8,398,442.1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22,417,601.70 | 123,912,651.82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127,626,070.61 | 110,436,145.96 |
合计 | 350,043,672.31 | 234,348,797.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88,300.05 | 1,754,702.81 |
教育费附加 | 214,802.68 | 752,029.3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40,820.95 | 501,558.25 |
房产税 | 18,676.60 | 28,713.20 |
土地使用税 | 297.26 | 396.32 |
车船使用税 | 48,809.00 | 46,170.40 |
印花税 | 289,317.59 | 196,121.86 |
其他税费 | 5,139.01 | 4,658.24 |
合计 | 1,206,163.14 | 3,284,350.47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122,313.73 | 20,461,598.04 |
差旅及汽车费用 | 5,821,727.16 | 4,840,559.35 |
业务招待费 | 4,322,511.49 | 4,012,715.93 |
售后维护费 | 4,184,479.73 | 6,794,400.17 |
市场推广及投标费用 | 4,466,904.41 | 4,270,311.25 |
办公及房租物管费 | 1,016,868.01 | 894,735.18 |
折旧及摊销费 | 348,457.29 | 315,490.20 |
其他 | 158,854.98 | 8,721.50 |
合计 | 38,442,116.80 | 41,598,531.62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380,263.30 | 17,332,834.15 |
差旅及汽车费用 | 2,403,601.34 | 3,468,055.36 |
业务招待费 | 1,834,310.70 | 867,783.96 |
折旧摊销 | 1,085,508.78 | 1,222,246.68 |
办公及房租物管费 | 7,573,210.78 | 6,809,468.77 |
中介机构费 | 2,248,214.37 | 2,520,097.03 |
股份支付 | 1,994,995.15 | 6,537,115.91 |
其他 | 185,046.82 | 246,342.92 |
合计 | 30,705,151.24 | 39,003,944.7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529,833.89 | 24,864,319.34 |
材料费 | 3,504,627.55 | 3,683,873.23 |
折旧摊销 | 1,781,064.58 | 1,623,322.82 |
差旅及汽车费用 | 1,633,983.71 | 1,164,699.77 |
房租及物业 | 2,375,686.87 | 2,731,748.59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1,759,863.05 | 1,616,019.55 |
其他投入 | 599,103.12 | 2,537,810.76 |
合计 | 33,184,162.77 | 38,221,794.0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083,658.12 | 591,565.67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365,512.77 | 591,565.67 |
减:利息收入 | 2,489,770.08 | 1,439,038.14 |
手续费支出 | 287,482.03 | 437,686.49 |
PPP项目融资成本 | -390,049.00 | -902,937.00 |
合计 | -1,508,678.93 | -1,312,722.98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4,505,905.74 | 21,227,276.58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72,426.93 | 11,671.92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48,367.22 | 58,449.23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519.61 | |
合计 | 14,727,219.50 | 21,297,397.73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3,977.19 | -56,476.10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6,128,651.64 | 1,747,412.58 |
合计 | 6,242,628.83 | 1,690,936.48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49,708.45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合计 | 1,349,708.45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03,383.68 | -213,047.03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493,935.59 | 18,324,185.4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513,371.53 | -22,542.03 |
合计 | 10,877,180.38 | 18,088,596.3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87,125.07 | 26,746.30 |
合计 | -187,125.07 | 26,746.3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8,346.46 | -416,456.38 |
使用权资产处置损益 | 16,733.13 | |
合计 | 28,346.46 | -399,723.25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15,407.30 | 576,473.34 | 15,407.30 |
合计 | 15,407.30 | 576,473.34 | 15,407.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2,359.14 | 12,359.14 | |
对外捐赠 | 2,000.00 | 1,017,991.15 | 2,000.00 |
罚款及违约金 | 298,909.08 | 12,080.34 | 298,909.08 |
其他 | 243,208.80 | 72,458.84 | 243,208.80 |
合计 | 556,477.02 | 1,102,530.33 | 556,477.02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413,912.18 | 10,095,946.4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96,174.99 | -1,913,185.05 |
汇算清缴 | -397,935.47 | |
合计 | 719,801.72 | 8,182,761.3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4,782,737.7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717,410.6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69,329.4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97,935.4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8,085.7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270,304.7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2,878.04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4,552,414.71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98,314.72 |
其他 | |
所得税费用 | 719,801.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960,501.93 | 5,054,923.35 |
保证金、押金 | 98,390.00 | 12,669,425.23 |
利息收入 | 1,967,828.03 | 1,439,038.14 |
单位及个人往来及其他 | 1,867,657.02 | 2,210,401.09 |
合计 | 11,894,376.98 | 21,373,787.8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287,482.03 | 437,686.49 |
保证金、押金 | 9,047,763.76 | 523,546.74 |
支付的往来款及其他 | 12,875,786.18 | 1,974,662.02 |
付现期间费用 | 39,410,843.58 | 32,220,749.92 |
捐赠、罚款支出 | 1,040,256.97 | |
合计 | 61,621,875.55 | 36,196,902.1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的理财产品 | 1,639,288,651.64 | 533,887,412.58 |
合计 | 1,639,288,651.64 | 533,887,412.58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理财产品 | 2,060,160,556.75 | 532,140,000.00 |
支付的定期存款 | 143,000,000.00 | |
合计 | 2,203,160,556.75 | 532,14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终止确认的保理业务 | 1,560,000.00 | |
合计 | 1,56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市中介费用 | 32,247,578.31 | 3,180,000.00 |
支付租赁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 6,449,587.30 | 7,967,242.5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 1.00 | |
合计 | 38,697,165.61 | 11,147,243.5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40,000,000.00 | 98,534.25 | 40,000,000.00 | 100,098,534.25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838,177.21 | 12,419,067.15 | 6,077,749.96 | 1,485,625.16 | 13,693,869.24 | |
合计 | 8,838,177.21 | 140,000,000.00 | 12,517,601.40 | 46,077,749.96 | 1,485,625.16 | 113,792,403.49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
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4,062,936.00 | 58,210,799.8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87,125.07 | 26,746.30 |
信用减值损失 | 10,877,180.38 | 18,088,596.3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019,933.37 | 5,546,016.6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633,180.63 | 7,842,735.42 |
无形资产摊销 | 501,875.08 | 395,569.8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16,484.09 | 868,202.0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346.46 | 445,644.6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359.14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49,708.45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93,609.12 | -311,371.3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242,628.83 | -1,505,885.7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01,160.05 | -2,159,495.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04,985.06 | 246,310.0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916,908.96 | 24,461,919.8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1,824,326.17 | -73,522,661.4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6,653,481.16 | -35,143,538.14 |
其他 | 5,267,679.81 | 20,320,520.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1,313,462.47 | 23,810,109.7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7,147,049.97 | 221,444,720.2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21,444,720.26 | 209,262,249.4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530,250.00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530,250.0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4,827,920.29 | 12,712,720.7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7,147,049.97 | 221,444,720.26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7,147,049.97 | 221,444,720.2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530,250.00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7,147,049.97 | 221,974,970.2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30,250.00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365,512.77 | 591,565.67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3,518,883.17 | 3,156,535.72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13,495.89 | 263,398.68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6,449,587.30 | 7,967,242.54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本公司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未来潜在现金流出主要来源于承租人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本公司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预计未来年度现金流出的情况如下:
剩余租赁期 |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元) |
1年以内 | 3,981,065.84 |
1至2年 | 3,043,147.34 |
2至3年 | 2,916,689.72 |
3年以上 | 5,104,207.02 |
合计 | 15,045,109.92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6,449,587.3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自有房产出租 | 82,568.80 | |
合计 | 82,568.8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529,833.89 | 24,864,319.34 |
材料费 | 3,504,627.55 | 3,683,873.23 |
折旧摊销 | 1,781,064.58 | 1,623,322.82 |
其他相关费用 | 6,368,636.75 | 8,050,278.67 |
合计 | 33,184,162.77 | 38,221,794.0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3,184,162.77 | 38,221,794.0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宁鹏盛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000万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漳州新维 | 福建省 | 100万 | 福建省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安徽碧佳 | 安徽省 | 600万 | 安徽省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碧兴云盾 | 广东省 | 1000万 | 广东省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云南碧兴 | 云南省 | 1000万 | 云南省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51.00 | 设立 | |
云南碧选 | 云南省 | 600万 | 云南省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51.00 | 设立 | |
碧兴智水 | 广东省 | 500万 | 广东省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76.00 | 设立 | |
广州碧兴 | 广东省 | 1000万 | 广东省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北京碧瀚 | 北京市 | 4000万 | 北京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云南碧兴 | 49.00 | 838,408.43 | 3,371,676.14 | |
碧兴智水 | 24.00 | -147,453.66 | 125,182.0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云南碧兴 | 2,164.39 | 200.63 | 2,365.02 | 1,668.40 | 8.52 | 1,676.92 | 3,358.32 | 350.64 | 3,708.96 | 3,070.73 | 121.23 | 3,191.96 |
碧兴智水 | 174.13 | 174.13 | 121.97 | 121.97 | 276.37 | 276.37 | 162.77 | 162.7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云南碧兴 | 1,921.61 | 171.10 | 171.10 | -113.46 | 3,166.52 | 229.85 | 229.85 | -493.81 |
碧兴智水 | -61.44 | -61.44 | 16.98 | 164.47 | -461.88 | -461.88 | -329.64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海南碧兴 | 海南省 | 海南省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2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湖南碧兴 | 157,816.42 | 52,065.07 | 209,881.49 |
山西碧兴 | 43,852.38 | 4,203.03 | 48,055.41 |
其他说明无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836,000.00 | 340,000.00 | 1,200,000.00 | 1,97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836,000.00 | 340,000.00 | 1,200,000.00 | 1,976,000.00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4,505,905.74 | 21,227,276.58 |
合计 | 14,505,905.74 | 21,227,276.58 |
4、 政府补助的退回
金额(元) | 原因 | |
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 | -19,643.12 | 多收到政府补助退回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100,098,534.25 | 100,098,534.25 | |||||
应付票据 | 2,310,275.50 | 2,310,275.50 | |||||
应付账款 | 68,047,122.95 | 68,047,122.95 | |||||
其他应付款 | 9,477,859.73 | 9,477,859.7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66,216.99 | 3,466,216.99 | |||||
租赁负债 | 2,665,109.74 | 7,562,542.51 | 10,227,652.25 | ||||
合计 | 183,400,009.42 | 2,665,109.74 | 7,562,542.51 | 193,627,661.67 |
项目 | 期初数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应付账款 | 63,937,954.94 | 63,937,954.94 | |||||
其他应付款 | 22,691,417.00 | 22,691,417.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298,351.78 | 6,298,351.78 | |||||
租赁负债 | 2,539,825.43 | 2,539,825.43 | |||||
合计 | 92,927,723.72 | 2,539,825.43 | 95,467,549.15 |
3、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8,350,265.20 | 428,350,265.2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28,350,265.20 | 428,350,265.2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428,350,265.20 | 428,350,265.2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2,986,209.06 | 2,986,209.0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28,350,265.20 | 2,986,209.06 | 431,336,474.26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何愿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山西碧兴 | 联营企业 |
湖南碧兴 | 联营企业 |
海南碧兴 | 联营企业 |
中环碧兴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吴蕙 | 董事、副总经理 |
綦汇玉 | 监事 |
北京碧水源必兴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梁辉岳母林丽雯持股的企业 |
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北京格润美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北京碧水京良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阳春市碧源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河北正定京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东方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北京碧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北京恒泽美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宽城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滁州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西安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北京格润美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眉山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北京碧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天津蓟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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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碧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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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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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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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山东鲁北碧水源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荣成市碧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西藏碧水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葛健 | 原副总经理 |
蒙军 | 原副总经理 |
深圳格立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赵建伟实际控制的企业 |
深圳世纪盛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赵建伟实际控制的企业 |
北京碧水源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碧水源净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梁辉持股的企业 |
北京碧小荷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鑫德晟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梁辉持股的企业 |
中交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北京华特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碧水源膜技术研究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辽宁碧投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大连旅顺碧水源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姜丽 | 监事 |
李旋波 | 副总经理 |
其他说明
1、本表仅披露了本报告期内有交易或有余额的关联方。
2、深圳格立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世纪盛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上市规则》界定的关联方范畴。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碧水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2,965.36 | |
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447,557.4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133,274.34 |
北京格润美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11,504.43 |
北京碧水京良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79,646.00 | 71,769.92 |
阳春市碧源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991.15 | 121,031.86 |
河北正定京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504.43 | 175,575.22 |
东方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017.70 | 7,079.65 |
北京碧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265.49 | 35,840.71 |
北京恒泽美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8,653.09 | 36,444.26 |
宽城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0,525.67 | 1,168.81 |
北京格润美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0,159.32 | 26,575.22 |
眉山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6,371.67 | 14,159.29 |
北京碧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348,672.58 |
洱源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80,135.64 | 381,068.74 |
德惠市碧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8,185.83 |
秦皇岛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44,247.79 |
阜阳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3,185.83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778.93 | 30,274.49 |
隆昌市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1,929.20 | 10,619.47 |
天津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243,362.85 |
欣水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1,825,575.22 |
南京仙林碧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103,539.83 |
洱源碧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58,516.90 | 949,301.72 |
太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4,672.59 | 112,142.13 |
山西太钢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3,271.02 | 1,327.43 |
林州碧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1,414.15 | 94,315.03 |
内蒙古春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5,716.83 | 55,716.82 |
肇州县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2,548.67 |
平遥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796.46 |
泗洪久安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5,805,309.74 |
钟祥市碧水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238,938.06 |
商河商通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84,955.75 |
张家界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194.69 | 65,486.72 |
建平碧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982.30 | 108,849.56 |
天津宁源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97,345.14 |
天津坻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97,345.14 |
贵州欣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571,592.92 |
清徐县徐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601.78 | 31,946.89 |
清徐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20,433.66 |
荣成市碧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4,247.79 |
西藏碧水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1,946.90 | 276,863.74 |
海南碧兴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479.65 | 77,738.07 |
湖南碧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549.55 | 984,916.98 |
山西碧兴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9,893.81 | 254,123.37 |
武汉碧海众兴仪器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250,619.46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396,319.96 | 7,820,323.48 |
云南沁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541,769.93 |
湖北汉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 | 33,362.83 |
黎城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957.52 | 5,309.73 |
北京碧水源分离膜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0,884.97 | - |
中交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283,745.09 | - |
北京华特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4,955.76 | - |
南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5,957.51 | - |
西安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088.50 | - |
北京碧水燕平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479.65 | - |
十堰润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672.56 | - |
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7,522.11 | - |
滁州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30.19 | - |
肇源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654.87 | - |
大庆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300.87 | - |
山东鲁北碧水源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9,115.04 | - |
深圳格立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773,375.24 | |
深圳世纪盛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729,469.0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456,130.33 | 722,700.00 | ||||||||
北京碧小荷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设备 | 23,113.20 | 23,113.20 | ||||||||
北京碧水源必兴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设备 | 21,681.4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何愿平 | 170,000,000.00 | 2021/11/29 | 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829,495.56 | 6,532,778.1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碧水源净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83,999.98 | 383,999.98 | 384,000.00 | 115,200.00 |
应收账款 | 中交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7,132.00 | 10,031.60 | 6,500.00 | 1,950.00 |
应收账款 | 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 | - | - | 5,280.00 | 264.00 |
应收账款 | 北京格润美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 | - | 13,000.00 | 724.78 |
应收账款 | 北京碧水京良水务有限公司 | 768,000.00 | 38,400.00 | 81,100.00 | 4,055.00 |
应收账款 | 阳春市碧源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88,812.00 | 4,440.60 |
应收账款 | 河北正定京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2,800.00 | 698.00 | 9,600.00 | 480.00 |
应收账款 | 北京碧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2,190.00 | 1,187.00 | 1,550.00 | 77.50 |
应收账款 | 北京恒泽美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61,914.00 | 8,095.70 | 8,400.00 | 420.00 |
应收账款 | 宽城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 | 303,000.00 | 84,018.63 | 255,000.00 | 28,491.15 |
应收账款 | 北京格润美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08,480.00 | 5,424.00 | 13,280.00 | 664.00 |
应收账款 | 天津蓟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39,727.43 | 35,298.23 | 39,727.43 | 10,652.74 |
应收账款 | 洱源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76,196.32 | 46,820.29 | 306,326.18 | 34,431.35 |
应收账款 | 黎城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2,250.00 | 112.50 | 6,000.00 | 300.00 |
应收账款 | 南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20,232.00 | 1,011.60 | 9,203.54 | 460.18 |
应收账款 | 德惠市碧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 - | 9,250.00 | 462.50 |
应收账款 | 大连旅顺碧水源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4,500.00 | 34,500.00 | 34,500.00 | 34,500.00 |
应收账款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250.00 | 13,291.50 | 664.58 |
应收账款 | 隆昌市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12,000.00 | 600.00 |
应收账款 | 天津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75,000.00 | 33,827.43 | 275,000.00 | 15,331.86 |
应收账款 | 欣水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758,655.00 | 175,865.50 | 1,758,655.00 | 87,932.75 |
应收账款 | 南京仙林碧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17,000.00 | 11,700.00 | 117,000.00 | 5,850.00 |
应收账款 | 洱源碧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792,782.08 | 145,160.31 | 1,247,092.67 | 74,396.28 |
应收账款 | 太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80,800.00 | 5,956.11 | 83,922.12 | 4,196.11 |
应收账款 | 林州碧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62,840.00 | 5,784.00 | 59,840.00 | 2,992.00 |
应收账款 | 肇州县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2,880.00 | 144.00 |
应收账款 | 十堰润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 | 22,800.00 | 2,280.00 |
应收账款 | 泗洪久安水务有限公司 | 1,312,000.00 | 131,200.00 | 1,312,000.00 | 65,600.00 |
应收账款 | 钟祥市碧水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3,500.00 | 1,350.00 | 13,500.00 | 675.00 |
应收账款 | 商河商通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6,000.00 | 9,600.00 | 96,000.00 | 4,800.00 |
应收账款 | 张家界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4,170.35 | 371.02 | 3,250.00 | 162.50 |
应收账款 | 建平碧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3,650.00 | 2,140.00 | 140,500.00 | 7,900.00 |
应收账款 | 天津宁源水务有限公司 | 143,400.00 | 46,930.97 | 143,400.00 | 16,152.74 |
应收账款 | 天津坻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110,000.00 | 13,530.97 | 110,000.00 | 6,132.74 |
应收账款 | 秦皇岛碧水源再生水有限公司 | 5,752.21 | 575.22 | 5,752.21 | 287.61 |
应收账款 | 贵州欣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86,470.00 | 139,200.86 | 932,200.10 | 61,534.97 |
应收账款 | 清徐县徐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 | - | 598.22 | 29.91 |
应收账款 | 清徐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 | - | 1,754.43 | 87.72 |
应收账款 | 荣成市碧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 - | 4,800.00 | 240.00 |
应收账款 | 湖南碧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8,926.02 | 28,549.47 | 302,403.36 | 15,120.17 |
应收账款 | 武汉碧海众兴仪器有限公司 | - | - | 183,200.00 | 9,160.00 |
应收账款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348,860.08 | 391,867.95 | 4,081,031.48 | 232,469.52 |
应收账款 | 云南沁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19,950.00 | 997.50 |
应收账款 | 湖北汉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 - | 8,700.00 | 435.00 |
应收账款 | 吉林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 | - | 147,200.00 | 44,160.00 |
应收账款 | 山东鲁北碧水源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 112,000.00 | 5,600.00 | ||
应收账款 | 东方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15,840.00 | 792.00 | ||
应收账款 | 北京碧水燕平水务有限公司 | 5,632.00 | 281.60 | ||
应收账款 | 肇源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3,000.00 | 150.00 | ||
应收账款 | 大庆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600.00 | 130.00 | ||
应收账款 | 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34,500.00 | 11,725.00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春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32,600.00 | 1,630.00 | ||
应收账款 | 北京华特源科技有限公司 | 81,665.00 | 4,083.25 | ||
应收账款 | 深圳格立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7,693,729.20 | 384,686.46 | ||
应收账款 | 深圳世纪盛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541,450.00 | 177,072.50 | ||
预付款项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6,569.67 | |||
其他应收款 | 中交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 | 5,000.00 | 250.00 |
其他应收款 | 山东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5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杨智峰 | 75.46 | 3.77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武汉碧海众兴仪器有限公司 | 9,466.98 | |
应付账款 | 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1,909.11 | |
其他应付款 | 綦汇玉 | 18,088.15 | |
其他应付款 | 葛健 | 12,026.00 | 49,258.13 |
其他应付款 | 蒙军 | 78.2 | |
其他应付款 | 吴蕙 | 1,718.26 | 8,884.50 |
合同负债 | 西藏碧水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89,104.44 | |
合同负债 | 青岛水务碧水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369.17 | |
合同负债 | 山西碧兴科技有限公司 | 110,707.96 | 253,628.32 |
合同负债 | 太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52,177.86 | |
合同负债 | 内蒙古春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12,172.57 | |
合同负债 | 北京华特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548.67 | |
合同负债 | 中交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74,007.12 | 9,649,980.53 |
合同负债 | 北京碧水源分离膜科技有限公司 | 189,534.97 | |
合同负债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33,888.36 | |
合同负债 | 云南沁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477.88 | |
合同负债 | 昆明滇投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56,292.04 | |
合同负债 | 德令哈新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2,300.87 | |
合同负债 | 内蒙古春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23,641.59 | |
合同负债 | 海南碧兴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173,215.73 | |
合同负债 | 滁州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12,530.35 | |
其他流动负债 | 北京华特源科技有限公司 | 3,451.33 | |
其他流动负债 | 云南沁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22.12 | |
其他流动负债 | 昆明滇投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7,317.96 | |
其他流动负债 | 海南碧兴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22,518.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滁州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1,628.94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公司员工 | 25,000.00 | 680,500.00 | 25,000.00 | 680,500.00 | 2,191,000.00 | 13,140,298.00 | ||
合计 | 25,000.00 | 680,500.00 | 25,000.00 | 680,500.00 | 2,191,000.00 | 13,140,298.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市场法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历史波动率、无风险利率、股息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以及对应的期权份额数量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5,590,447.99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公司员工 | 1,994,995.15 | |
合计 | 1,994,995.15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开立尚未到期的保函保证金金额为897,223.3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背书或者贴现但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金额为2,731,130.88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7,066,701.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7,066,701.0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0月,碧兴物联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智能”)签订《合作备忘录》(合同号:HWZN-BXWL-2023-BW),约定碧兴物联采购恒为智能提供的GPU硬件设备为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指定的用户提供云计算GPU算力服务,并约定碧兴物联采购的GPU硬件设备只能定向销售给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或其客户。
2023年10-11月,碧兴物联与恒为智能分别签订4份《销售合同》(合同号:
HWZN-BXWL-2023001\002\003\004)。按照上述合同约定,碧兴物联每份合同应支付订金5,332.50万元,累计应支付采购合同订金2.133亿元,2023年11月,碧兴物联已向恒为智能支付订金2.133亿元。
2024年1月,恒为智能反馈因受相关政策影响,要求对货物实际交付周期和型号进行调整,碧兴物联与恒为智能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变更协议4份(合同号:HWZN-BXWL-2023001\002\003\004-BG01)。合同约定,变更前每份合同已支付的订金5,332.50万元作为变更后合同已支付的订金,每次提货前结算尾款,直至变更后的协议全部履行完毕。
之后,恒为智能反馈因受相关政策影响,恒为智能无法如期向碧兴物联交付服务器,碧兴物联已经开始与恒为智能磋商解除合同并退还预付款项。2024年4月19日,碧兴物联与恒为智能就合同编号为“HWZN-BXWL-2023001 -BG01”的协议签订了合同解除协议,约定由于原厂无法确认准确的交货时间,双方解除合同并退还该合同项下预付款项5,332.50万元,2024年4月23日,碧兴物联已收到上述合同项下退款5,332.50万元。对于另外三份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恒为智能于2024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含)期间全部交货至深圳”、“如恒为智能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按本合同到期未交货部分的货价万分之五(0.05%/日)向碧兴物联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如恒为智能逾期超过15天,则碧兴物联除有权按前述标准主张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外,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恒为智能应在收到碧兴物联解除合同的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碧兴物联已付给恒为智能的未交货部分的订金”,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如果恒为智能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仍未交货,碧兴物联将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恒为智能退还预付款项合计15,997.50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尚未签订相关合同解除协议,预付款项15,997.50万元尚未收回。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3,274,582.35 | 199,471,037.54 |
1年以内小计 | 163,274,582.35 | 199,471,037.54 |
1至2年 | 75,498,485.96 | 53,591,609.73 |
2至3年 | 29,975,444.92 | 33,520,130.77 |
3年以上 | 37,302,599.32 | 37,134,304.77 |
合计 | 306,051,112.55 | 323,717,082.8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132,293.40 | 2.66 | 8,132,293.40 | 100.00 | 1,809,500.20 | 0.56 | 1,809,500.2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评估 | 8,132,293.40 | 2.66 | 8,132,293.40 | 100.00 | 1,809,500.20 | 0.56 | 1,809,500.2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7,918,819.15 | 97.34 | 52,156,903.57 | 17.51 | 245,761,915.58 | 321,907,582.61 | 99.44 | 48,711,433.25 | 15.13 | 273,196,149.3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55,117,670.57 | 83.36 | 52,156,903.57 | 20.44 | 202,960,767.00 | 250,280,471.92 | 77.31 | 48,711,433.25 | 19.46 | 201,569,038.6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42,801,148.58 | 13.98 | 42,801,148.58 | 71,627,110.69 | 22.13 | 71,627,110.69 | ||||
合计 | 306,051,112.55 | / | 60,289,196.97 | / | 245,761,915.58 | 323,717,082.81 | / | 50,520,933.45 | / | 273,196,149.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420,000.00 | 2,4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659,500.20 | 1,659,500.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贵州怡安博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36,000.00 | 1,03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 948,780.00 | 948,7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30,000.00 | 63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贵州森阳天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34,730.00 | 334,73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艾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201,000.00 | 20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清控生态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86,000.00 | 18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县华康新希望木业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靖江市华宇漂染纺织有限公司 | 92,400.00 | 92,4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靖江加盛纺织有限公司 | 89,600.00 | 89,6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德生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89,267.00 | 89,26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东洲(厦门)纺织有限公司 | 71,016.20 | 71,016.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北景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3,500.00 | 63,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500.00 | 10,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8,132,293.40 | 8,132,293.4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55,117,670.57 | 52,156,903.57 | 20.4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42,801,148.58 | ||
合计 | 297,918,819.15 | 52,156,903.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评估 | 1,809,500.20 | 6,322,793.20 | 8,132,293.40 | |||
账龄组合 | 48,711,433.25 | 3,445,470.32 | 52,156,903.57 | |||
合计 | 50,520,933.45 | 9,768,263.52 | 60,289,196.9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7,424,596.00 | 27,424,596.00 | 8.65 | 1,371,229.80 | |
第二名 | 23,631,892.82 | 23,631,892.82 | 7.46 | 2,363,189.28 | |
第三名 | 8,556,000.00 | 8,556,000.00 | 2.70 | 8,556,000.00 | |
第四名 | 8,410,695.19 | 585,034.64 | 8,995,729.83 | 2.84 | 790,366.82 |
第五名 | 7,126,060.36 | 7,126,060.36 | 2.25 | 1,392,751.26 | |
合计 | 75,149,244.37 | 585,034.64 | 75,734,279.01 | 23.90 | 14,473,537.16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5,798,971.60 | 16,393,596.18 |
合计 | 15,798,971.60 | 16,393,596.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251,356.63 | 4,592,614.25 |
1年以内小计 | 11,251,356.63 | 4,592,614.25 |
1至2年 | 2,275,712.50 | 8,903,036.70 |
2至3年 | 2,124,871.30 | 4,684,388.72 |
3年以上 | 5,243,346.93 | 5,108,630.07 |
合计 | 20,895,287.36 | 23,288,669.7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2,927,666.03 | 5,262,540.38 |
备用金 | 173,808.20 | 540,294.53 |
保证金及押金 | 17,682,772.32 | 17,369,848.56 |
其他 | 111,040.81 | 115,986.27 |
合计 | 20,895,287.36 | 23,288,669.7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895,073.56 | 6,895,073.5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22,708.20 | 22,708.2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11,716.00 | -1,811,716.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9,750.00 | 9,750.00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5,073,607.56 | 22,708.20 | 5,096,315.7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评估 | 22,708.20 | 22,708.20 | ||||
账龄组合 | 6,895,073.56 | -1,811,716.00 | 9,750.00 | 5,073,607.56 | ||
合计 | 6,895,073.56 | -1,789,007.80 | 9,750.00 | 5,096,315.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9,75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科泽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7,130,000.00 | 34.12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 | 356,500.00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 1,420,225.00 | 6.80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 | 71,011.25 |
深圳市汇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756,950.42 | 3.62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 | 37,847.52 |
深圳市创新世界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 747,202.48 | 3.58 | 保证金及押金 | 1-2年、2-3年、3年以上 | 656,872.34 |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 630,500.00 | 3.02 | 保证金及押金 | 1-2年 | 63,050.00 |
合计 | 10,684,877.90 | 51.14 | / | / | 1,185,281.11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1,820,001.00 | 71,820,001.00 | 64,920,001.00 | 64,920,001.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356,720.54 | 1,356,720.54 | 1,246,547.39 | 1,246,547.39 | ||
合计 | 73,176,721.54 | 73,176,721.54 | 66,166,548.39 | 66,166,548.3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宁鹏盛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漳州新维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安徽碧佳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碧兴智水 | 3,800,001.00 | 3,800,001.00 | ||||
碧兴云盾 | 3,100,000.00 | 6,900,000.00 | 10,000,000.00 | |||
北京碧瀚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云南碧兴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合计 | 64,920,001.00 | 6,900,000.00 | 71,820,001.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海南碧兴 | 1,246,547.39 | 110,173.15 | 1,356,720.54 | ||||||||
小计 | 1,246,547.39 | 110,173.15 | 1,356,720.54 | ||||||||
合计 | 1,246,547.39 | 110,173.15 | 1,356,720.54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8,043,431.35 | 228,360,900.81 | 441,497,286.38 | 283,049,826.99 |
其他业务 | 101,071.46 | 102,744.80 | 2,725.71 | |
合计 | 328,144,502.81 | 228,463,645.61 | 441,500,012.09 | 283,049,826.99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 | 195,337,071.82 | 110,382,467.77 |
环境监测运营服务 | 113,464,036.63 | 104,368,952.38 |
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 | 8,095,734.01 | 5,117,968.71 |
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 11,247,660.35 | 8,594,256.75 |
其他 | ||
按业务类型分类 | ||
智慧环保 | 316,896,842.46 | 219,869,388.86 |
公共安全大数据系统 | 11,247,660.35 | 8,594,256.75 |
其他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14,466,885.58 | 124,010,691.78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113,677,617.23 | 104,452,953.83 |
合计 | 328,144,502.81 | 228,463,645.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3,905.05 | -102,566.72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5,732,467.43 | 974,010.26 |
合计 | 5,786,372.48 | 871,443.54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987.3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945,081.2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478,360.0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8,710.5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0,500.0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25,256.6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8,046.24 |
合计 | 12,876,915.1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26 | 0.36 | 0.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6 | 0.16 | 0.1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何愿平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