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1 证券简称:碧兴物联 公告编号:2024-016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
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得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经核算,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1 | 何愿平 | 董事长 | 77.59 |
2 | 吴蕙 | 董事、副总经理 | 91.32 |
3 | 潘海瑭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65.45 |
4 | 何茹 | 董事 | 0.00 |
5 | 王海军 | 独立董事 | 8.40 |
6 | 石向欣 | 独立董事 | 0.54 |
7 | 王辉 | 独立董事 | 0.54 |
8 | 朱缨 | 董事、总经理(离任) | 71.17 |
9 | 邱致刚 | 董事、副总经理(离任) | 67.54 |
10 | 王峰 | 董事(离任) | 0.00 |
11 | 周宏春 | 独立董事(离任) | 0.00 |
12 | 武楠 | 独立董事(离任) | 7.70 |
13 | 朱心宁 | 总经理 | 7.84 |
14 | 李旋波 | 副总经理 | 5.33 |
15 | 张滔 | 副总经理 | 59.40 |
16 | 王进 | 财务总监 | 58.67 |
17 | 葛健 | 副总经理(离任) | 57.53 |
18 | 蒙军 | 副总经理(离任) | 33.83 |
19 | 庞莉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41.98 |
20 | 姜丽 | 监事 | 26.08 |
21 | 綦汇玉 | 监事 | 2.04 |
22 | 阚巍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0.00 |
注1:何茹、王峰为外部委派董事,阚巍为外部委派监事,周宏春为退休干部,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注2:公司于2023年12月完成换届选举,朱缨、邱致刚、王峰、周宏春、武楠、葛健、蒙军及阚巍届满离任,何茹系首次受聘为董事,王辉、石向欣系首次受聘为独立董事,朱心宁、李旋波系首次受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綦汇玉系首次受聘为监事。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适用对象及期限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8.4万元/年;
2、外部委派董事无薪酬或津贴;
3、其他董事薪酬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但在公司及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二)监事薪酬
1、外部委派监事无薪酬或津贴。
2、其他监事薪酬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但在公司及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补贴等(不包括股权激
励等非现金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将按照每月实际出勤天数计发,绩效工资将按照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不含绩效工资)均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潘海瑭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吴蕙女士、潘海瑭先生回避表决,其他5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