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1月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于2024年1月推出回购股份方案,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期间内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240,2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8%,平均成交价为35.41元/股(最高成交价为36.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92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内实施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及进展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截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240,2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8%,平均成交价为35.41元/股(最高成交价为36.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92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回购股份执行情况的相关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集合竞价;(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证券回购专户。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回购股份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五、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8,240,207股,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后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占比(%) | 数量(股) | 占比(%) | |
一、限售流通股 | 27,386,085 | 0.56 | 27,386,085 | 0.56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4,867,816,288 | 99.44 | 4,839,576,081 | 99.44 |
三、总股本 | 4,895,202,373 | 100.00 | 4,866,962,166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