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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就2023年度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田迎春,男,本科,复旦大学毕业。曾任南京农业大学助教、讲师,江苏文艺出版社编辑室主任、副编审,上海证券报记者、发行部负责人,人民日报社事业发展部重大项目办主任助理,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媒体事业部负责人,证券时报社常务副社长,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任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宇晶股份”,002943)独立董事,2016年4月至2022年1月任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高升”,000971)独立董事。现任手击影像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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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本年公司召开了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任职状态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会议次数(次)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田迎春 | 现任 | 12 | 12 | 0 | 0 |
本人对应参加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023年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即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上述股东大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2023年度,本人是第九届董事会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并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就公司有关事项召集或参加有关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2022年报相关工作,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沟通审计重点,询问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是否构成重大影响,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出具审计报告,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并向董事会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2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审计委员会在与经营班子展开沟通与讨论后,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及审核了公司的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独立董事姓名 | 任职状态 | 本年应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次数(次)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田迎春 | 现任 | 5 | 5 | 0 | 0 |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与经营班子展开沟通与讨论后,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经营班子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的议案”、“关于签订《2023年度经营班子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议案”,并审核了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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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薪酬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任职状态 | 本年应参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次数(次)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田迎春 | 现任 | 1 | 1 | 0 | 0 |
3.提名委员会在与经营班子展开沟通与讨论后,审核了公司副总裁、运营总监、合规总监、投资总监等被提名人相关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任职状态 | 本年应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次数(次)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田迎春 | 现任 | 1 | 1 | 0 | 0 |
在2023年度,本人通过上述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职,未对审议的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2023年度,本人已通过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或审核,故未提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作,提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监督公司审计部落实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在2023年接受了审计部四次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审阅了相关内部审计材料,及时了解内部审计开展进度及发现问题,就其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整改意见,并与审计委员会其他成员进行了沟通和讨论。
(六)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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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审阅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探讨,保证了审计结果的真实、可靠、准确。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年2月6日,本人与其他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及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审计领域与重点关注事项的汇报,提出有关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经营班子全力配合审计工作。
2023年4月12日,本人与公司经营班子交流公司具体经营情况,探讨相关事项的解决措施。同日,与其他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关键审计事项、尚需沟通的重要事项及审计报告意见的汇报。
2023年4月13日,本人与其他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针对商誉减值测试、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交流,并认真审阅了签字注册会计师提交的2022年审计报告和其他相关报告。此外,还了解了公司发展规划、手机电视牌照、车音智能相关事项、目标责任考核等方面的情况。
2023年5月26日,本人到东坡项目现场考察,并对东坡项目子项目“小澄园”的运营提出有关建议。
2023年8月10日,本人考察南海明珠的运营情况,并对南海明珠的运营提出有关建议。
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2日,本人出席公司2023年度中期会议,了解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具体工作成果及工作计划。
2023年12月13日,本人与其他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及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审计领域与重点关注事项的汇报,提出有关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经营班子全力配合审计工作。此外,就车音智能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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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承诺、财务资助及担保等事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情况、麦游互动商誉减值情况、中期票据兑付情况等进行询问或讨论,并提出有关建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现场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投融资和资产处置等事项。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并指定董事会秘书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协助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协助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上述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上述报告披露前,均认真审议报告内容,保证其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了会议。
2.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过认真阅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本人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二)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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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相关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三)关联方资金占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与监督: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他关联方的其他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业务委托经营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是正常的资金借用和日常资金调拨所致,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审计费用155万元(不含差旅费),聘期一年;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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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工作,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不含差旅费)。本人听取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说明,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并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意见。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副总裁等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总裁提名的副总裁、运营总监、合规总监、投资总监等被提名人进行了审核,同意上报董事会审议。本人参加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审阅了“关于聘请副总裁等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向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就该议案涉及的聘请副总裁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4月13日,本人召集并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反映了实际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监事薪酬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七)其他关注事项
本人关注到公司现金流持续紧张,流动性风险较高,公司需要平衡好日常经营保障、新老项目投入、外部债务偿还之间的关系,并就公司部分资产处置、应收账款回收、投资损失追索等事项提出相关建议。同时,本人积极为公司寻找资产处置意向方无偿提供帮助,协助有关沟通工作。此外,本人关注到车音智能业绩承诺期即将届满,建议公司提前梳理风险,做好维权预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目标考核、内部控制、资产出售、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制度修订、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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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详实地询问并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还通过持续参加海南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海南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及时掌握监管动态,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文件,全面提高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2024年,本人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谢谢大家!
独立董事:田迎春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